李杏村
1935年8月,商震任国民党河北省政府主席,10月委任李杏村为河北省保安处长、省政府委员。 1940-42年任阳曲县教育科科长,任一、二区区长。 1943-45年在山西孟阳县县政府任实习科长。
正文
李杏村出身于富裕农民家庭,幼时在本村读私塾6年,后相继在山东陆军学校、湖北武昌陆军预备中学和保定陆军军官学校学习9年。1918年起,李杏村入晋绥军,先后在商震部下任排长、连长、营长、旅参谋长、团长、少将旅长、中将师长、副军长等职。1933年初,李杏村在三十二军一四二师任师长时,在冷口参加“长城事变”。冷口失守后,随商震撤至北平市地区。1935年8月,商震任国民党河北省政府主席,10月委任李杏村为河北省保安处长、省政府委员。 1937年芦沟桥事变后,李杏村任河南省第十区(洛阳)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944年5月,日军进攻洛阳市,李杏村率队同十五军配合,与日军血战,后突围负伤脱险。 1944年夏,国民党河南省人民政府迁驻内乡县丹水镇,刘茂恩继任河南省政府主席。李杏村在惩治地方恶霸时曾伤及刘茂恩的亲族。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以诱骗的手段扣押李杏村,枉加罪名,将李杏村撤职查办,押解重庆市。1945年,中国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执行总监部判处李杏村徒刑7年。 1946年冬,李杏村由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王耀武力保获释,遂任第二绥靖区济南守备司令。济南战役时,李杏村率部顽抗。济南解放时,他逃往北京,后去青岛市。1949年春去台湾省,闲居。1986年病逝于台北市。
李杏村(1920-2009)河北肥乡人。出身于富裕农民家庭,幼时在本地读小学,少年时在河南安阳读宾英中学(教会学校)。七七事变前后,受革命思想影响,加入民先队。带着组织的介绍信去延安。1939年正式参加革命,同年入陕北公学,以及以后的华北联合大学学习。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而后随陕公同学,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纪念馆同学组成的武工队挺进敌后,开辟根据地。在晋察冀边区工作8年。1940-42年任阳曲县教育科科长,任一、二区区长。1942-43年在山西阳曲县委任宣传干事、通讯员、秘书。1943-45年在山西孟阳县县政府任实习科长。 1946-48年任山西怀仁市政府秘书、浑源县政府秘书,山西广灵县副县长、县长。1949-52年任《北岳时报》,《察哈尔时报》记者组组长、编委。1953-59年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宣传处干事。1958-63年任丰台区委书记、平谷县委书记。1963-76年任北京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副书记。1976-83年任北京市出版办公室、北京市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以及代书记、代局长。行政 11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委员第(2—6)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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