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府
南阳府,元朝(1271年)到中华民国(1949年)时行政区划,辖区包括今南阳市十三县区市和泌阳县、叶县、舞阳县,舞钢市,鲁山县,卢氏县,汝州市。
简介
南阳府,元朝到中华民国时行政区划,辖区包括今南阳市十三县区市和河南省泌阳县、叶县、舞阳,舞钢市,鲁山县,卢氏县,汝州市。共计20个县区市,面积相当庞大。
历史发展
元朝
至元八年(1271年),元置南阳府,以唐、邓、裕、嵩、汝五州隶焉。二十五年(1288年),改属汴梁路,后直隶行省。户六百九十二,口四千八百九十三。领县二、州五。。
下辖13县分别为:南阳市、镇平县、邓州市(今邓州)、内乡县、新野县、泌阳县、卢氏县、汝州市(今汝州一带)、鲁山县、郏县、方城县、叶县、舞阳县。
明朝
南阳府洪武初,因之。领州二,县十一。距布政司六百八十里。
下辖11县分别为:南阳、镇平、唐县(今唐河县)、泌阳、桐柏县、南召县、内乡、新野、淅川、舞阳、叶县。
清朝
清朝南阳府辖两州十县,分别是:南阳、镇平、唐县(今唐河县)、泌阳、桐柏、南召、内乡、新野、舞阳、叶县、邓州、裕州(今方城)。
中华民国
民国二年(1913年),南阳府被撤销。
参考资料
《元史-地理志-河南江北行省-南阳府》.诗词名句网.2017-08-11
《明史-地理志-河南-南阳府》.诗词名句网.2017-08-11
魅力南阳.南阳市人民政府网.2017-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