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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图书馆

山东大学(威海)图书馆创建于1987年,2003年新馆建成使用。新馆大楼主体12层,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设有阅览座位2000余个,信息检索点近1000个。拥有中外文藏书近120万册,报刊合订本3万册,中外文期刊2400余种,报纸130余种。除印刷型书刊文献外,图书馆还拥有丰富的电子文献,各类中外文数据库多达120余个,其中正式数据库83个。

简要介绍

从方便读者充分利用馆藏文献出发,图书馆采取了全开架服务方式,实行借阅一体化管理,每周开放时间达98小时,节假日照常开馆。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图书采访、编目、流通、期刊管理、书目查询等业务工作全部实现了计算机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读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信息服务环境。

开放时间

*表中所列为夏季开放时间;中午暂停开放的服务部门冬季下午开始时间均向前推半小时,关闭时间不变。

部门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图书馆设置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分别承担着文献服务的基础工作和其它各项服务工作。

馆舍布局

主楼:

图东环楼:

图书馆三楼北厅:

入馆须知

1.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入馆。

2.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禁止高声喧哗。

3.举止文明礼貌,注意仪表仪容,请勿穿背心、拖鞋和带钉鞋入馆。

4.维护环境卫生,保持馆内清洁,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馆,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禁止吃口香糖

5.不得抢占座位和随意搬动阅览座椅及馆内物品,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

6.请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书包和私人物品。

7.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

8.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私自带出馆外,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9.外单位来馆办事人员,请先与办公室联系。

10.自觉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证卡遗失应及时挂失,并进行补办。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和赔偿。

2.读者办理图书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损、划痕等情况,如有此类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坐相应记录。否则归还时被发现有污损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在办理借还手续时,请读者仔细核对电脑显示的读者姓名、借还图书册数、书名等信息,避免发生差错。

4.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带离图书馆,否则按窃书处理。

5.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乱涂、乱画、不得撕毁书页,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惩处;情节严重者,将通报给有关学院并记录在案。

6.读者离校前,应持学校有关部门所发的离校单,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否则不予签字盖章。

7.借阅册数与借阅期限的规定:

借阅违规处理

2.1.读者有责任在借阅期内归还所借图书,凡逾期归还者,必须缴纳逾期费,每天每册0.10元。

4.2.妥善保管所借图书。一旦丢失,须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支付加工费2元。赔偿同种书刊确有困难者,按下列规定办理:

6.(1)、遗失1990年以前(包括1990年)出版的单本图书,按原价的10-20倍赔偿(年代较早的出版物,可参照现在同类书价格的3-5倍赔偿);

8.(2)、遗失1990年以后出版的单本图书,按原价的3-10倍赔偿;

10.(3)、遗失外文原版图书,按原价的3-10倍赔偿;

12.(4)、遗失多卷书中的一册,按整卷图书价格的3-10倍赔偿,未丢失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

14.(5)、遗失孤本书、工具书等珍贵图书,按原价10-20倍赔偿;

16.(6)、遗失单本期刊,按该刊全年价格赔偿;

18.(7)、赔偿时如已超过借阅期限,超期费照收;

20.(8)、赔偿书刊在一个月内找到,可凭赔偿收据退还赔款,超期费照收。

22.3.书刊如被损坏、批注、涂抹、圈划、撕页等,视情节轻重,按所损图书原价的3-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24.4.不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采取各种手段将书刊带出图书馆,视为违规,将通报所在学院,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提交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电子阅览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访问含有暴力、色情内容的不健康网站,杜绝在网上载取或传播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影视、图片,严禁发布有害信息。

2.读者凭本人一卡通上机,一机一人,如果找人或者多人共同完成学习任务需向工作人员提前说明。

3.严禁上机玩游戏(包括纸牌类)。

4.自觉爱护机器设备,严禁偷盗、损坏电脑部件,不得自行改动电脑软件、网络配置,严禁删除文件。

5.电脑出现软、硬件故障,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严禁自己动手解决,否则造成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如有偷盗设备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保持室内清洁,严禁携带食品、饮料等入室,严禁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7.要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接打电话。

8.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依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封帐号处理。

报刊阅览规定

1.报刊阅览室文献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自由取阅,每次限取一种,阅后放回原处。

2.报刊文献一律不外借,只能在本楼层阅览。如需复印报刊上的内容,可与本室工作人员联系。

3.保持室内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吸烟,不得将零食和饮料带入阅览室。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交谈,不得在报刊阅览室使用手机。(凡携带手机的读者须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

5.爱护报刊文献及室内设施。对有意损坏、偷窃报刊文献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参考资料

本馆概况-本馆简介.山东大学(威海)图书馆.2013-05-31

本馆概况-开放时间.山东大学(威海)图书馆.2014-08-06

本馆概况-馆舍布局.山东大学(威海)图书馆.201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