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鸣
高鸣,元代翰林学士。高鸣(公元1209年至1274年)字雄飞,真定(陈衍元诗纪事作岢岚县)人。世祖即位,诏为翰林学士,历待御史,风纪条章,多其裁定。迁礼部尚书。著有文集五十 卷,《元史本传》传于世。
人物简介
高鸣(公元1209年至1274年)字雄飞,真定(陈衍元诗纪事作岚)人。生于金卫绍王大安元年,卒于孛儿只斤·忽必烈至元十一年。少以文学知名。诸王孛儿只斤·旭烈兀将征西域,闻其贤,遣使召之。鸣陈西征二十余策,即蔗为彰德路总管。世祖即位,诏为翰林学士,历待御史,风纪条章,多其裁定。迁礼部尚书,卒,鸣着有文集五十卷,《元史本传》传于世。
为官之道
高鸣在元五年时被推举为侍御史(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当时天下初定,百业待兴,元世祖委任高鸣为朝廷制定一系列的条规轨仪,当时掌管实际国家行政的中书(即丞相)和枢密使(军事策划单位,无兵权)因为政务繁杂而要求增加两个督事官(助理)的职位,高鸣于是说到:“职位若是获得适当的人选担任,自然不会造成政府运作不良(滞政,政务滞怠),一名政府官员的责任即是奉守宪纲,对其作出纠正和检讨,而不是在原有的职位上再增派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