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氏剂
艾氏剂在农业上用于防治农作物害虫,可引起人肝功能障碍、致癌,作为一种有机氯杀虫剂,它是2001年5月22日,包括中国在内的90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在斯德哥尔摩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决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之一。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狄氏剂和可代谢为狄氏剂的艾氏剂在2A类致癌物清单中。
名称及成分
化学品中文名称:艾氏剂
技术说明书编码:1159
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艾氏剂 309-00-2
危险性质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皮肤吸收为主要入侵途径。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中毒后发生头痛、恶心、呕吐、眩晕、四肢肌肉痉挛、脊髓小脑性共济失调。重症出现中枢性发热,全身性抽搐,多呈强直性阵挛性抽搐,可反复发作,并出现昏迷。吸入该品还可发生肺水肿、肝肾功能异常。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该品可燃,高毒。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烟气。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处置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接触控制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麦金塔(mg/m3):未制定标准
苏联MAC(mg/m3):0.01[皮]
TLVTN:ACGIH 0.25mg/m3
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外观与性状:纯品为白色无臭结晶,工业品为暗褐色固体。
pH:
熔点(℃):104-104.5
相对密度(水=1):1.56(g/ml,25/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18.7mPa/25℃
燃烧热(kJ/摩尔):104℃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闪点(℃):65
引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上限%(V/V):无资料
爆炸下限%(V/V):无资料
稳定性:该品不燃烧;在240℃长时间加热亦不分解,对强碱异常稳定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乙醇、苯、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易溶于苯、二甲苯和丙,溶国土煤油。
主要用途:用作杀虫剂。
稳定性质
稳定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39 mg/kg(大鼠经口);62 mg/kg(小鼠皮下)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会在土壤中随着残留期的增长产生严重积累作用。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61127
UN编号:2761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包装方法: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1.0 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150 公斤;钢板厚0.75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100 公斤);塑料袋外榫槽接缝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属第四类 B级有机剧毒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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