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
文华殿大学士。宋代凡修前朝国史、实录,会要等,均随时置编修官,枢密院也设有编修官,负责编记述。明、清属翰林院,职位次于修撰,与修撰、检讨同称为史官。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在清朝,此官职品等为正七品,主要配置于储备人才功能的翰林院,所属工作为典簿记载,其上有学士、侍读等官职,另有典簿从官。查慎行、吴锡麒、蒋士铨、翁方纲等,皆曾授编修之任。清朝灭亡后,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中仍设有“编修”一职,分别在考试院、国史馆、中国国家图书馆及各部会单位。其职等因部会而不同,约在公务人员荐任第八等到第九等间。类似的文官职称有简任“编纂”、“修纂”等,级别较编修稍高。参阅《历代职官表.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