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权
信息权是一个多义词汇,这里所指的信息权,主要是税务信息权。
简介
"信息权" 英文对照:
information right;
"信息权"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信息权即是指基于信息这种财产产生的各种权利的总和。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也称无形资产),信息权可以说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基于它的权利必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2、也就是说,信息权是指基于信息财产产生的各种权利的总和。信息权可以说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因为知识产权是指基于纯粹无形财产产生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和
3、信息权就是指挥权。没有信息。就没有指挥。应急指挥中心首先就是信息中心和通信中心,信息集成是应急指挥系统设计的核心焦点
4、首先,信息权是指检察机关有权知悉、获取、了解和掌握审判机关执法过程及所有与此相关信息的权力。显而易见,信息权是民事检察中最基础的权能。若没有信息权,检察机关就无法进行民事诉讼法检查监督的操作
5、这种知情权又称为信息权,是公众获取本地区乃至本流域的水资源状况、水资源的初始分配情况以及水价确定状况等有关信息的权利
税务信息权
共同道德原则中的诚实行为原则要求所有的共同体成员在一切交往中,忠诚老实、信守诺言,无论何时,都要在语言和行为上保持诚实。此原则包含的人权便是诚实对待的要求权,即权利人享有被告知与其有关的任何事情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诚实对待权在税法中的体现则是,纳税人据此享有被告知与纳税有关的一切信息的要求权,即信息权。
具体而言,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税制及如何运用税额测定方法的最新信息,以及告之包括诉讼权在内的纳税人的一切权利。信息权包含了纳税人享有主动了解知晓所有税法全面、准确、适时的知情权,和享有被告知与自身纳税义务有关的一切信息的告知权。与这两项要求权相关的义务则是,政府及其税务机关负有尽其所有合理的努力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资料的义务。信息权对于纳税人合理地预测各种经济交易和事实的税收效果,以便理性地做出自己的经济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纳税人进行税收预测与筹划的前提和基础。
OECD的《纳税人宣言》范本中规定了纳税人享有要求提供信息权。美国国内收入署为保证纳税人信息权的享有,定期发放纳税人权利手册以及有关税法信息的最新资料。英国《纳税人权利宪章》将信息权与获取帮助权一并规定,“税务局和海关负有帮助纳税人了解并履行税法所规定的相关义务的责任。加拿大《纳税人权利宣言》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信息权--纳税人有权期望政府将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使其能得到关于所得税法全面、准确、适时的信息。我国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增加规定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税务机关则有义务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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