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祖恩
梅祖恩,曾任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5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梅祖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并非法收受各项财物共计43.01万元。
人物履历
历任湖北省农垦局副局长,湖北省畜牧局局长、党组书记;
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湖北省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8月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消息,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梅祖恩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经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证实,梅祖恩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省委已决定免去其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现正按政协章程规定办理。
立案侦查
日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梅祖恩(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依法双开
2014年10月21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湖北省政协原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梅祖恩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梅祖恩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梅祖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审开庭
5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梅祖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并非法收受各项财物共计43.01万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梅祖恩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梅祖恩对自己的滥用职权、受贿行为当庭表示认罪和悔罪。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