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5号)和省委、省政府决定,辽宁省专利管理局更名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省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三)拟订全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四)贯彻专利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法开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审核上报确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专利资产评估,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工作。
(六)负责知识产权强省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机关党委(人事处)
办公室
知识产权服务处
行政审批处
知识产权保护处(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规划发展处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直属单位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