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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邦问

韩邦问(1442年-1530年),字大经,号宜庵,浙江会稽(今绍兴)人,明朝政治人物,宋朝魏国公韩琦之后。成化五年(1469年)进士,历任淮安市知府江西省巡抚、南京刑部尚书,有惠政。

个人简介

湖广乡试第八十一名。成化五年(1469年),参加乙丑科会试,得贡士第二百五十名。殿试登进士第三甲第三十六名,历官淮安府知府、江西巡抚,镇压江西新昌民王武叛乱。后升任南京刑部尚书,有惠政。

曾祖父韩彦达。祖父韩良可,曾任典史。父亲韩弼,曾任长史

人物生平

韩邦问(1442-1530),字大经,号宜庵,浙江会稽人。

成化五年(1469)进士,授大理寺评事,迁寺副、寺正,出任淮安市知府

成化二十三年(1487)迁陕西省左参政,守关南,再升陕西右布政使,改迁四川省左布政使,后补广东省,俱有惠政。

弘治十二年(1499)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省,改抚河南省

正德元年(1506)后任南京大理寺卿。

正德三年正月升刑部左侍郎,同年六月十一日迁刑部尚书致仕,家居二十余年,非公事不入公府。

嘉靖九年(1530)八月初七日卒,年八十九,谥庄僖。

主要功绩

撤除了督造内官

弘治十五年三月癸未,孝宗“命取回饶州府督(景德镇)烧瓷器内官”,其由为“从巡抚都御史韩邦问奏也”。韩为巡抚江西都御史,他在地方上显然深知浮梁县民困和宦官贪酷之实情。于是又一次撤除了督造内官。与此同年“弘治十五年奏准,光禄寺岁用瓶坛自本年为止,已造完者解运,未完者量减三分之一”。这一减烧措施似与韩邦问之上奏事有密切关系。

谏止河南省取乐工

弘治十七年(甲子,一五〇四)三月,内旨行河南取乐工,巡抚都御史韩邦问疏谏止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