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姓名译名手册
《英语姓名译名手册》是1965年新华社译名室编、商务印书馆发行的翻译工具书,到2018年为止已出第五版。全书共收罗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使用英语国家的英语姓名、教名的汉译约7.4万条,按拉丁字母顺序排列。除《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外,商务印书馆还发行语种的译名手册,如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日语、俄语等。本手册译名适用于一切英语国家、英语民族的姓名。
同名同译
在正音方面,规则与习惯常不一致。一名多读或同名异音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为求汉语译名尽可能一致以方便使用,本手册采用“同名同译”原则处理。例如:凡叫Robert名字的,汉译名一律用“罗伯特”;凡以Smith为姓氏的,汉译名统一用“史密斯”。
约定俗成
约定俗成是《英语姓名译名手册》遵循的原则之一。以常用的译名为准,而不用全名。例如:Shaw一般译为“肖”,用全名,但Samuel Shaw(美国外交官)译为萧三畏,George Bernard Shaw译为萧伯纳;Evans一般译为“埃文斯”用全名,但Caradoc Evans(作家)译伊文思,Dafydd Meurig Emrys Evans(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学教授)译为艾文士,Philips Evans(传教士)译为易文士;Scott一般译为“盖伊·斯科特”,用全名,但James Scott(英国外交官)译为萨允格,Walter Scott(作家)译为沃尔特·司各特。
凡在我国已有通用惯译的姓名或本人具有自选汉字姓名者,按约定俗成原则处理。例如:Martin Luther king Jr.(1929-1968)(美)马丁·路德·金(附在King条之下);Norman bethune(1889-1939)(加拿大)诺尔曼·白求恩(附在Bethune条之下)。
排列顺序
本手册中的姓氏、教名不分类别,概按英文字母顺序混合排列,使用时,依次检索人名各段译名,并在各段之间用“ ·”隔开即可。例如:John Herry Smith,汉译应写成:约翰·亨利史密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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