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慧雄
江慧雄,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广东广州人,在职函授本科,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州市增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增城区副区长。
2020年9月,江慧雄涉嫌受贿一案,由广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91年02月至2000年12月,历任增城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员、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信访科科长、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5年06月,任增城市小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5年06月至2007年01月,任增城区正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年01月至2009年01月,任增城市小楼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9年01月至2011年09月,任增城市石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09月至2011年11月,任增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1年11月至2015年05月,任增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05月至2019年12月,任增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9年12月至2020年01月,任增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增城区副区长。
人物事件
接受诫勉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广东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其中,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对污水管网建设重视不够、谋划不足、推进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0294公里,仅完成目标任务的73%,18个地级市未按时完成污水管网建设目标任务,其中广州市仅完成目标任务的30%,深圳市仅完成目标任务的61%。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影响南粤水更清计划的河流整治成效,城市黑臭水体多达243段,影响城市环境。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广州市增城区副区长江慧雄进行诫勉。
违纪被查
2020年6月15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市增城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原副区长江慧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逮捕
2020年7月,原广州市增城区副区长江慧雄涉嫌受贿一案,由广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江慧雄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0年9月,广州市增城区原副区长江慧雄涉嫌受贿一案,由广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慧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江慧雄利用担任增城市小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正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小楼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石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增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副市长、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广州市增城区原副区长江慧雄被提起公诉.界面新闻.2020-09-07
广州市增城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原副区长江慧雄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南粤清风.2023-04-20
原广州市增城区副区长江慧雄被逮捕.界面新闻.20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