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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玺

周玺(1461-1507),字天章,号荆山,谥号忠。庐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明朝进士、政治人物。与包拯余阙并称庐阳三贤,其后人常称其为周天官。作品收集于《周忠愍公传疏》《周忠愍公垂光集》《庐阳三贤集》。

人物介绍

早年经历

明朝初年,周玺祖先周兴从太湖县随军迁至庐州,然后定居于合肥南乡。

朱祁镇天顺五年(1461年),周玺生于庐州府合肥县南乡沙滩圩(今安徽省肥西县严店乡境内)。周玺生母李姓早亡,当时周玺才两岁,不为诸兄所容,因居李外祖家,五岁不能言语行走,人咸以为痴。及长,体貌魁梧,天性英敏,子史通贯如治,尝自扼腕曰:大丈夫倘不垂名简帛,只与草木同腐耳。识者一见,知为远器。事嫡母至孝,尤厌纷华,居常衣皂绨。从学于乡先生张廷吉治书经。弱冠游郡,性刚介不能容物,时事有不当于衷者,愤激而言之,以此曾于有司。

从政经历

朱祐樘弘治五年(1492年),周玺中举。弘治九年(1496年),周玺登进士,得三甲169名,授吏科给事中(负责监察的官职,从七品)。弘治十二年(1499年)正月,朝廷敕命加封周玺为徵仕郎、妻章怀皇后为孺人,同时追封周玺的父亲周鉴、嫡母胡姓、生母李姓。此后,周玺累升至礼科都给事中(正七品)、顺天府丞(正四品)。

周玺为人慷慨好言,朱厚照正德帝即位初期(弘治十八年),周玺请求毁去新建的寺庙道观,并逐法王、真人,停止道士所做的祈祷礼仪,并追论太监齐玄炼丹浪费财政的罪过。不久,因为连时下雨,其与同僚弹劾侍郎李漼、太监苗逵等人。同年九月,因星变,再弹劾李温与尚书崔志端、熊翀、贾斌,都御史金泽、徐源等。熊、李温、金泽等人被罢免。当时李炎派遣太监韦兴镇守郧阳区,周玺上疏反对。之后又与同官请求改正时政弊病,没有得到批准。

正德元年(1506年),周玺再次上疏,弹劾大臣贾斌等十一人,中官李兴等三人,勋戚张懋等七人,边将朱廷、解端、李稽等三人。此后再次上疏指责武宗荒乱时政,御史何天衢等亦赞同其言。奏摺抵达礼部礼部尚书张升请求采纳其建议。武宗虽然不加以责怪,但仍然不采纳。

正德二年(1507年),周玺升任顺天府府丞(相当于北京市副市长,正四品)。因其屡次进谏,得罪刘瑾等人。当时,武宗命周玺与监丞张淮、侍郎张缙都御史张鸾、锦衣卫都指挥杨玉,一起勘察近县皇庄。杨玉为刘瑾党羽,周玺对其辞色无假,与其交往只用牒文。杨玉奏其侮慢皇帝亲使,刘瑾于是矫旨逮下诏狱并严刑拷打,周玺以此致死。

后世信息

周玺去世后,葬合肥城西三里庵(也叫三里井),也有葬沙滩圩的记载。又传葬岳西县店前镇老街附近,如今在店前老街仍然可以看见有一座周玺墓,墓前石碑刻有“周天章公墓”。据传原有墓亭,亭前石柱上镌有挽联一副:“阉祸遍中原,薄海几人传谏草;朱家无寸土,荒原千古悼孤坟。”

周玺配潘夫人,生有五子三女。五子分别为周官(早丧)、周襄(生于1489年)、周亨(生于1493年)、周京(生于1497年)、周文(生于1499年)。

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被处死,朱厚照谕祭于墓,准其子周襄(22岁)入监读书,其子孙差役。

嘉靖二年(1523年),朱厚熜谕祭,平反周玺,追封其为吏部尚书(天官),赠谥号忠愍,在合肥城东明教寺旁为其建祠,录其孙周德(13岁)入监读书,周德后来担任许昌市通判。

嘉靖年间,叶逢春(1565年进士,周德的老师)作《周忠愍先生祠记》,《明史》《合肥县志》有记载。

万历年间,朱之蕃(字元介,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状元)作《忠愍公传》。《明史》有记载。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宋德撰文提及《垂光集》中周玺写的《给潘二舅的信》,说这封信被周玺的的曾孙周恭先所收藏。

如今,周玺的后代繁盛,遍布合肥市肥西县舒城县庐江县芜湖市太湖县岳西县等地,《周氏宗谱》对周玺极其家族事宜有比较详细的记载。

史书记载

1《明史  ·卷一百八十八·列传第七十六》原文。

周玺,字天章,庐州卫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三迁礼科都给事中。慷慨好言事。

武宗初即位,请毁新立寺观,屏逐法王、真人,停止醮事,并论前中官齐玄炼丹糜金罪。顷之,以久雨,偕同官劾侍郎李漼、太监苗逵。九月,以星变,复劾温及尚书崔志端、熊翀、贾斌,都御史金泽、徐源等,翀、温、泽因是罢。帝遣中官韦兴守郧阳区,玺力言不可。寻复偕同官言:“迩者聪明日蔽,膏泽未施。讲学一暴而十寒,诏令朝更而夕改。冗员方革复留,镇监撤还更遣。解户困于交收,盐政坏于陈乞。厚戚而驾帖频颁,私近习而帑藏不核。不可不亟为厘正。”不听。

正德元年复应诏陈八事,中劾大贾斌等十一人,中官李兴等三人,勋戚张懋等七人,边将朱廷、解端、李稽等三人。未几,言:“皇帝即位以来,鹰犬之好,糜费日甚。如是不已,则酒色游观,便邪僻,凡可以悦耳目荡心志者,将无所不至。光禄上供,视旧十增七八,新政已尔,何以克终?”御史何天衢等亦以为言。章下礼部,尚书张升请从之。帝虽不加谴,不能用也。

明年顺天府丞。玺论谏深切,率与中官牴,刘瑾等积不能堪。至是,命玺与监丞张淮、侍郎张缙都御史张鸾、锦衣都指挥杨玉勘近县皇庄。玉,瑾党,三人皆下之。玺辞色无假,且公移与玉止牒文。玉奏玺侮慢敕使,瑾即矫旨逮下诏狱,搒掠死。瑾诛,诏复官赐祭,恤其家。嘉靖初,录一子。

2《周忠愍先生祠记》明朝叶逢春作。

叶叔仁曰:“余读庐阳《志》,列忠节者,自汉周平孙而下,迄于我明曹瑞卿,屈指盖三十一人。瑞卿迹其行事,宜列之‘刚直’。其二十八人,皆以乱略之顷,激大义,抱忠愤,而为敌所歼者。至以直言而毙,则为我朝周忠愍、李崇德两公焉。”

岂时当草昧,则人心易激,忠义慷慨之士多;而居常,往往养位酚禄,缄默株守之士众乎?不然,何死敌者余什九,而以直谏死者不什一邪?两公者,以忤武宗毙于杖下。崇德语在死《传》中。

若忠愍则以忤逆瑾,故肥之儿童妇女,无不啧啧。盖公被拷掠,身无完肤矣,犹弗稍屈,曰:“吾死不足惜,令忠义畏懊可惜耳。”斯言也,岂古人所称君子!人与苏明允云:“使我获知人之明,而天下受不可一朝居之祸不忍也。”充忠愍之意,使其成杀身之仁,而杜天下敢言之口不忍也。为宗社生灵记计,而非为一身后区区之名,不贤哉?公祠碑记尚缺。公之孙、弟子员於德因蓬菜、浦君以请,盖浦君六安贰署肥事也。

余按忠愍与瑾党杨玉勘事,弗阿弗徇,瑾恶之,遂罹此惨。假令忠愍少假之辞色,纵不得其欢心,亦可免祸,而忠愍不以彼易此。里有富翁,群侬盖日至摩踵以承之,其后至者者则摩其摩者之踵;一侬独愕然而进,长揖与之坐语,群侬皆愧而惊走。忠愍者其不摩踵之流矣。

忠愍即死,而国家忠义之气,藉是以扶持而不坠其功,岂小补哉!浦君为此请者,浦之先君以忤世庙被杖,寻卒于狱。夫世庙之圣明不世出者,于忠愍有抑郁未伸,焉沦没之旨如此,而于浦公又如彼,岂日月之明或蔽寸云,而雷霆之威偶摧直木者乎?君其有所感夫,有所悲夫!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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