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端
曹端(公元1376年—1434年),字正夫,号月川,学者称之为月川先生。出生于河南绳池(今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祖籍曲沃县阎村(今山西临汾市曲沃县),明初学者、理学家。
曹端年少时一边从事农耕,一边用业余时间苦读。十八岁时曹端考中秀才,明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于河南乡试考中第二名。次年,曹端高中京城(今北京)会试乙榜(副榜)第一名,被授于山西霍州学正一职。永乐二十年(公元1422年),曹端改任蒲州学正,三年后又复任霍州市学正。在从政从教之余,他潜心理学研究。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九月,曹端病死于霍州学正官署,享年五十九岁。曹端去世后,诸生为之服丧三年,私谥“刘因”。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曹端墓由霍州迁回淹池曹溥沱村。正德年间(约公元1510年),尚书彭泽县、河南巡抚李上奏请求曹端从祀孔子庙,未获得准许。
曹端平生不信轮回、福祸、巫、风水之说,不喜佛老,以读儒书、明儒礼劝人。其为学主于力行,对理学的形而上学也有所发明,以太极为核心,构建了一个太极即理的宇宙图景,深化了对天道本体的理解。在心性理论上,其结合了程朱理学和陆姓心学,提出了“立基于敬,体验于无欲”的心性涵养工夫论。曹端著作有《孝经述解》《家规辑略》《理学要览》《夜行烛》《月川语录》等,后人汇其著作为《曹月川先生遗书》。他对理学的创新奠定了明初理学的基础,并影响了薛瑄和胡居仁等理学家,为后来心学的兴起与大盛奠定了思想根基。清代学者曾曰:“明初醇儒以胡居仁、薛瑄为首,而端(曹端)又开二人之先。”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曹端出生在河南绳池(今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祖籍是曲沃县阎村(位于今山西临汾市曲沃县)。他天资颖异,五岁时,他见到号称中国古代哲学之源的《河图》《遁甲演义》,就画地询问父亲,其父竟被问倒。十五岁后,曹端一边从事农耕,一边用业余时间苦读。十七岁时,他已博览群书,且自己构建了一书室存放书籍,取名“勤苦斋”。他十八岁时考中秀才,开始专习儒业。
潜心理学
明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三十三岁的曹端参加了河南乡试,考中第二名。第二年,他参加了京城(今北京)的会试,以乙榜(副榜)第一的身份,被授于山西霍州(今山西霍州市,治所在霍邑县)学正(州里主管学务的官员)一职。从此,曹端步入仕途。永乐二十年(公元1422年),他改任蒲州(属今永济市,治所在蒲坂县)学正。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曹端复任霍州学正。曹端前后在霍州任职近二十年,此外没有什么其他仕宦活动。在从政、从教之余,他潜心理学研究。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九月,曹端病死于霍州学正官署,享年五十九岁。
身后之事
曹端去世后,诸生为之服丧三年,私谥“刘因”。他的死,令霍州市人“罢市巷哭”,连儿童也都流泪哀伤。曹端为官清贫,无力归葬,权葬霍州。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翰林学士黄谏捐资,才将曹端迁回淹池曹溥沱村安葬。正德年间(约公元1510年),尚书彭泽县、河南巡抚李桢上奏请求曹端从祀孔子庙,未获得准许。
主要思想
理学思想
太极之动
曹端继承了朱熹的思想,认为太极就是理。他提出太极是理的别名,是天道所立。太极是理学的源头,是天所赐予的。曹端批评了孔子之后许多学者将太极理解为气的观点,他认为这种观点使太极的本义变得模糊不清,导致人们无法真正理解太极的含义。
曹端在对《太极图说》的解读上,基本沿袭朱熹的思想,但在太极是否能动静的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朱熹在《太极图说》和《太极解义》中主张太极自身会动静,但朱熹的语录却表示太极自身不会运动,只是乘载在运动的气上而有动静。曹端认同太极自身会动静的观点,提出太极对于事物运动的能动作用,并认为这种能动性并不意味着太极具有时空内的机械位移。他将理的能动性比作活人骑马,理对于气虽有乘载关系,但更有主导、驾驭的作用。
敬与乐
曹端重视“敬”在学习中的重要性,将其视为基石。他所说的敬主要是指时刻警惕个人欲望的干扰,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不放任一丝一毫的放逸之心。他认为,敬自然会导致心灵的宁静,而非通过强调“主静”的功夫。曹端注重“事心之学”,强调在心性修养方面,一切功夫都应该在心上进行。他认为,太极是宇宙的根源,而在人的精神道德修养方面,必须时时事事注意意识的修养。
曹端提出,孔颜之乐是仁者之乐。这种“乐”并不是以仁为对象发生的乐,而是达到最高人格境界“仁”而自然具有的一种心理状态。仁可以包括乐,但乐却无法包含仁。若把精神的和乐愉悦当做人生全部精神发展的唯一目的,就仍然预设了一种追求自佚的动机,与追求感性快乐的快乐主义在终极取向上仍不能完全划清界限,也无法与佛家、道家划清界限。因此,曹端坚持仁的本源性,坚持仁是儒学的最高、完满的境界。
经世思想
曹端强调以道德治国为基础,将圣人的政治道德观念与天地之道相结合。他认为,君子应当效法天地的仁德之心,实行仁政和德治,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国和谐。曹端强调统治者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以仁义道德来治理国家,使君民同心同德,实现社会的和谐统一。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方面,曹端认为道德教化虽为主要手段,但刑罚也是必要的辅助手段。他主张刑罚与德治相辅相成,强调刑罚的使用应当审慎和适度,以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
在教育方面,曹端注重培养人们的道德素养和学识,通过兴办学校、推行乡村教育等措施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和文化水平。他强调学以致用,主张将读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有用之才,以利国家的治理和民众的福祉。
曹端反对鬼神之说与佛、道思想,他指出这些思想会助长人们的侥幸心理,使他们不愿行善而纵容恶行,甚至企图逃避惩罚、通过做坏事来发家致富。这种心态若在社会中蔓延,将严重威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邻里间的和睦关系,进而阻碍道德修养和社会素质的提高。他还提出佛、道的奢靡之风阻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曹端主张对佛、道等进行限制和批判,以维护儒家思想的传统地位和社会稳定。
人物著作
曹端把倡导理学作为终生奋斗的目标,著述颇丰。曹端著作有《〈太极图说〉述解》《〈通书〉述解》《〈西铭〉述解》《四书详说》《性理文集》《夜行烛》《拙巢集》《存疑录》《〈孝经〉述解》《训蒙要》《家规辑略》《录粹》《尤文语录》《儒学宗统谱》《月川图诗》《月川诗文集》等。清代张璟又集曹端遗文八种,合刊为《曹月川先生遗书》。
当代出版有《曹端集》,汇编《太极图说述解》《通书述解》《西铭述解》《夜行烛》《家规辑略》《曹月川先生语录》等著作,由中华书局于2003年出版,王秉伦点校。
主要影响
曹端理学对明代理学思想有开创之功。曹端在明初理学大环境下重新探索了天人关系,并提出了新的见解,突显了人在天人关系中的主体性地位,为构建和谐、有序的人类社会提供了图景。曹端以太极为核心,构建了一个太极即理的宇宙图景,深化了对天道本体的理解。他在心性理论上进行了新诠释,结合了程朱理学和陆姓心学,提出了“立基于敬,体验于无欲”的心性涵养工夫论。曹端对程朱理学的创新,奠定了明初理学之基础。
他的学说影响了薛瑄和胡居仁两位理学家。薛认同曹端关于心性在伦理道德修养和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且两者都认为人对理气的掌控在于心,对宇宙构成有着类似的看法。曹端对胡居仁的影响在理气论、心性论和工夫论等方面显著。胡居仁在理气关系上继承了曹端的思想,并将其发展为“天下古今,一理而已”的观点,同时强调“敬”作为人身修养的重要要义。正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初理学保留了朱子学之原貌,并被陈献章所吸收借鉴,为明中后期心学的兴起与大盛奠定了思想之根基,促进了儒学在明代中后期的发展。
人物评价
明代学者陈建所在所著《通纪》中评价:本朝武功首推刘基,理学开创者为曹端。
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在所著《明儒学案·师说》中评价:曹端的学说,不是来自师承,而是自己从古书中自学感悟所得。
《四库全书》中评价:明初正宗儒学,以曹端、胡居仁、薛瑄为首,而曹端是居于其他二人之前的开创者。
《清史稿》中评价:曹端为明初理学之冠。
中原地区现当代学者王新春评价:曹端是理学承先启后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
人物关系
后世纪念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淹池曹溥沱村,仍保存有建于明代的曹端墓。曹端墓冢周长24米、高1.9米。碑由碑帽、碑身组成,碑帽为青石质、圆额,浮雕双龙,龙身缠绕,龙首铜像下垂,龙头上仰,双龙之间阴刻竖写皇清两字。曹端墓南侧200米处,有建于清代的曹氏宗祠。该建筑,座北向南,面阔三间,进深两间,房长8.8米,高5.5米,聂氏宗祠内塑曹端坐像一尊。目前曹端墓祠为渑池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历史文化」曹端墓祠.渑池县人民政府官网.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