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妈辉
蔡妈辉,男,海丰县海发食品贸易公司、海丰县海崇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国际劳动节”劳动奖章获得者、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汕尾市总商会会长、优秀企业家。
蔡妈辉先生于2013年因病逝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其表示哀悼。
人物生平
2009年3月1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省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蔡妈辉代表在发言中,建议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督促国家有关部门强化执法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他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中这样写道:“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国家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食品质量的监管,严格依法办事,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健康安全食品。”
蔡妈辉系海丰县海发食品贸易公司、海丰县海崇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1982年,蔡妈辉开始涉足生猪饲养和食品生产领域,为了拓展市场,蔡妈辉在国内建立了多方面合作伙伴关系,还与香港特别行政区20多家食品企业、餐饮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2002年12月,是蔡妈辉拓展食品加工的新起点。
2008年,蔡妈辉经营的出口生意创汇达1.6亿元。
蔡妈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就手机垃圾短信骚扰问题反映了部份用户的意见,与多位代表声讨这一现象,建议实行手机号码实名制和立法的手段来遏制日益严重的短信骚扰,对于一些有意散播他人个人信息或以此牟利的,甚至应该给予刑事处罚。
蔡妈辉热心公益事业。带头集资100多万元为严重缺水的罗西村引来自来水,多次捐款修路、建桥,赈灾、办学、建公墓以及为贫困山区开发用电线路、支持少年儿童参加省体育比赛等,为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累计达805万元。
人物语录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人为本的论述,内涵非常丰富。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也是企业经营管理和社会活动的一种理念,在实践中要体现诚信与责任。——蔡妈辉
获得荣誉
他所在企业先后被省、市、县评为先进集体、“模范纳税大户”、“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他先后被授予广东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200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2009年11月6日,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上,蔡妈辉是广东省5名上京受表彰者之一。
2009年4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
主要成就
蔡妈辉纳税总额412万元,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累计805万元。提供就业岗位98个,员工三项社会保险参保率100%,党团工会组织健全。注重生态和环保,自建废水过滤网和生化处理系统。热心公益事业,企业安置下岗职工60多名,捐款修路、建桥、赈灾、办学及为贫困山区开发用电线路达200多万元,并带头集资100多万元为严重缺水的罗西村引来自来水。积极动员其在境外的儿子回乡投资1亿多元建成现代化集养殖、屠宰、加工为一体的海崇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广东省六大出口基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