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是美国作家约翰·巴思创作的长篇小说,该小说讲述了年轻人雅科布·霍纳尔因生病治疗需要,到一所学院任教,而后插足另一家庭,与乔·摩根以及他的妻子伦尼发生三角恋情的故事。《路的尽头》揭示了爱的迷失,其演绎的是虚无主义的悲剧主题。
作品简介
《路的尽头》小说讲述了一个第三者插足的故事。主人公雅科布·霍纳尔与同事乔·摩根之妻伦尼发生乱伦,伦尼因不清楚她肚子里怀的是谁的孩子,决定打掉胎儿。结果是,伦尼却不幸死于人流手术。雅科布·霍纳尔无法面对责任,躲进了一个火车站——路的尽头。
作品目录
(参考资料)
创作背景
进入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垄断资产阶级深处内忧外患的困境中。国际上,侵朝和侵印度支那战争,使美军伤亡惨重,并遭遇严重财政危机;西欧、日本等国经济赶超美国,加上在美苏冷战中接连失利,使得美国经济霸权大为削弱;第三世界反帝反霸斗争风起云涌,制约了美国政治经济的侵略和扩张。在美国国内,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大资产阶级骄奢淫逸、经济危机导致中小资产阶级纷纷破产、劳动人民极度贫困;通货膨胀和失业状况日益加剧,反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斗争此起彼伏,抗议、暴乱、枪杀等事件层出不穷,美国社会一片混乱。这一切使得美国资产阶级深感人生处处碰壁的苦涩滋味,更使大多数劳动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中;面对危机、失败和绝境,一种异化、焦灼和恐惧的情绪弥漫美国社会,美国“急需寻找新的经济、政治和道德方向”。在这样的氛围中,充满悲观、颓废和绝望色彩的存在主义思潮应运而生,渐渐渗入美国社会生活及意识形态的方方面面,巴思小说《路的尽头》即创作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
角色介绍
雅科布·霍纳尔
主人公雅科布·霍纳尔在28岁生日之后的一天,瘫坐在巴尔的摩宾夕法尼亚火车站的长凳上,处于一种无法行动的状态,仿佛那个被毒蛇缠绕的拉奥孔,失去视觉的双眼凝聚在永恒和终极上,身体被牢牢地钉在地上。虽然曾有过瘫痪的病史,疾病的袭击常使他失去行动能力,但他之所以不知道该到哪儿去、该干什么,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完全丧失了生活的信念。在他的心目中世上的一切都是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他觉得自己就像被猎人的手电光刺瞎了眼睛的青蛙,茫然不知所措。他是20世纪50年代感到苦闷无聊、空虚寂寞、消愁颓废和悲观失望的美国青年的代表。
乔·摩根
乔是伦尼的丈夫,他是一位大学历史老师。乔认为“婚姻没有什么内在的价值”,当他知道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发生关系时,他关心的不是妻子的感受,也不接受道歉。他唯一关心的是,为什么雅科布·霍纳尔会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在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后,他再次“登门拜访”寻求“原因”。更为可笑的是,他竟然送妻子与雅科布发生性关系从而得出原因。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爱的迷失,其演绎的是虚无主义的悲剧
主人公雅科布·霍纳尔是20世纪50年代社会危机时期,无聊、空虚、颓废和悲观的美国青年的代表。雅科布面对多种选择和可能,始终无法确定目标,总是无所适从;他一直处于无所作为的身心瘫痪状态,不相信任何绝对价值,甚至怀疑自我的身份和存在,“在某种意义上,他不是雅科布·霍纳尔:他想是谁就是谁”。这种彻底虚无的心态,使雅科布丧失自我,出现精神分裂症。黑人医生对雅科布的病症作了“存在主义哲学”分析,并诊断为“在许多情况下不能作出选择”。为此,医生向他提出两种相反的治疗模式:理性的教授规则与自由扮演主角方式。第一种模式建议他教授规范语法之类的逻辑课程。强制缺乏目标意识的人进入理性领域,有助于他逐渐获得客观稳定性。通过教授语法,雅科布明白了规则存在的必然性,否则,人的行为就会丧失依据和方向。但他又认为规则是相对而虚假的,应该破除那些规则;同时,医生又以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作为治疗方案之一,美其名曰为“神话疗法”,即自由扮演角色的治疗模式,这更多地迎合了雅科布·霍纳尔长期形成的玩世不恭的存在主义生活方式。于是,医生鼓励他按照个人意愿自由行动,不受外界环境限制,可以任意地给自己和别人安排角色、贴标签。雅科布认为,人的存在不仅先于本质,而且反本质;人的本质并不固定,可以改变甚至消失;人的追求毫无意义,整个世界就是一个非理性的存在;在实际生活中,他一如既往地设计面具,游戏人生。
很快地,雅科布·霍纳尔便卷入与好友乔·摩根夫妻的三角性爱中;他玩弄和摆布身边的人,并视他们为实验室里的动物,如称情人伦尼为“一头解下了马具的动物”。终于雅科布·霍纳尔的戏弄,和优柔寡断招致伦尼流产而命丧手术台,这一后果彻底剥去了他的种种面具,使他又恢复到以往“绝对不动”的状态。
当雅科布·霍纳尔在自由选择行动中,为提高和保护自我,却把虚无化强加给别人时,就会造成于己于人的毁灭性后果:情人伦尼的惨死,朋友乔的精神沦落以及自己再次深陷身心的瘫痪状态。雅科布最终意识到他们所承担的一切角色都毫无意义;存在不仅先于本质,而且有存在未必有本质;人可以随心所欲地戴上不同的面具,人的本质因而变幻不定,世界也因此成为非理性的荒诞存在,所谓的“神话疗法”越来越不适用。巴思也就此否定了当时的存在主义,认为它并不能治疗美国社会全面危机时期普遍存在的心理混乱之疾。
在《路的尽头》中,雅科布经常会出于一种“没有天气”的状态下,“只处于一种毫无意义的新陈代谢之中”。人活着只是作为自然人,这一与动物性毫无二致而存在。在巴思的笔下,婚姻和爱情都是不存在的,毫无价值可言。在这空虚的日子,那天,“我”去海边,与其说是去“让阳光烤干我的由于,用海水泡去我的悲哀”,还不如说是他是为了发泄。《路的尽头》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关于理性和非理性的争论,然而一切似乎又都是没有逻辑,“世界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而它与逻辑没有任何关系”。雅科布与佩吉的关系更是随便,他们轻易地发生性关系,又随意地分开,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是纯粹的肉欲和满足的关系。正像所说的这样“性之舞:倘若人没有别的理由选择赞成弗洛伊德,相信全世界这个大杂耍班子、历史这一场令人眼花缭乱的马戏,只不过是一出别出心裁的交配舞”。
《路的尽头》小说,力图把一个无意义、无价值的世界呈现给读者,展现主人公丧失主观能力的瘫痪状态,以及由此带来的悲剧结果。《路的尽头》让人们体味到了,现实中真正的死亡。雅科布·霍纳尔完全丧失了生活的信念。在他的心目中,世上的一切都是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他觉得自己就像被猎人的手电光刺瞎了眼睛的青蛙,茫然不知所措。
造成雅科布·霍纳尔在身体上、心理上、感情上经常出现瘫痪的原因,还在于他面对多种可能和选择时,往往表现出无所适从的状态。这种无力选择,来自于一种奇特的认识:“一个人在遇到许多想要的选择时,和其余的选择相比,尽管没有一种选择显得低劣,但也没有一种选择显得更令人渴望,因而,从长远看,似乎没有一种选择是使人满意的。”
雅科布无法在现实生活中看到任何确定的东西,他觉得同一种生活可以编造出无数故事,而无数不同的故事其实只是同一个故事,因此无法选择,无法确定任何行动,只能处于身心俱瘫、彻底怠惰的状态。这种彻底虚无的心态,不仅使他身心“瘫痪”,而且也使他丧失了自我。在该小说开篇的自述中,他告诉读者:“在某种意义上,‘我’是雅科布·霍纳尔”,雅科布还坦率地承认,他发现自己在有些日子里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了一个“无意义的但仍在新陈代谢的”生命,因为他完全失去了真正的人格和自我。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这种心态也造成了他“自我”的分裂。他承认自己在对待乔、伦妮和其他人时,人格变化的频繁“就像拉奥孔的微笑”,有时他是一个主张变革的“左派美国民主党人”,有时却对任何变革的观念恐惧万分,有时他是一个“禁欲主义者”,有时又是一个主张放纵和狂欢的人,“有时是一个超级理性主义者,有时又是一个反理性主义者”。
他认为这种人格的分裂,是人类的特征。在他看来,人人都戴着面具。“大夫失去了理智,却是深刻的;乔是极聪明的,又是荒诞的;伦妮是强健的,又是虚弱的”。至于他本人呢,则是中世纪动物寓言中的鸮形目、凤凰、避役、驴子、鹦鹉目,“既是巨人,又是矮子;既是充满,又是真空;既是可赞的,又是可鄙的”。这种分裂的或多重的自我,实际上标志着自我的丧失。伦尼的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一点:“你知道‘我’是怎么看你的吗,杰克?‘我’认为你根本就不存在。这儿有太多个你了。这已经不是一个戴上和摘掉面具的事儿——‘我们’大家都有面具,可你每一次都不一样。你把你自己完全取消了。你更像一个梦中人。你既不强壮,又不虚弱。你什么也不是。他的治疗大夫也说,他最多不过是别人的影子。”
《路的尽头》中,贯穿着理性探索和游戏人生两种世界观的对立。这明显地表现在主人公雅科布的大夫,为医治他那种无动机的瘫痪,向他提出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治疗模式:教授规则和扮演角色。第一种模式,建议他教授平面几何或规范性语法之类的课程。这实质上,是一种理性模式。其依据是,对于一个缺乏明确目标和责任心的人,必须强制他进入一个严格而稳定的领域,而教授这类规则性极强的课程,可以使他逐步获得客观性和稳定性。他接受了这一模式,开始教授语法。一方面,他看到了规则和随意性、多元选择性之间的对立,同时也看到了规则存在的必然性。似乎每一个人都需要某种规则,否则,行动就要失去依据,失去方向。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彻底把握规则,使之成为人的第二天性,人才能获得某种程度的自由。此外,他也看到了,一切规则最终的随意性和虚假性,因为说到底,任何规则都是人为的、主观的,绝对的秩序是不存在的。
巴思提出了这样一个悖论:人们需要某种形式的界定事物、维持交流和保持稳定,同时,又要打破那些规则,因为它们终究是随意的、虚假的。他不能毫无顾忌地破坏法则,同时又遵循这些法则去行动;他不能嘲笑这些法则,却又按照这些法则去安排生活。
与这种理性的、逻辑的模式相对的第二种模式,更多地迎合了主人公长期形成的存在主义思想和生活方式。雅科布在大学本科读书时,就没有明确的目标,开始教学之后,无论是对工作,还是对生活,他都采取了玩世不恭、不负责任的态度。于是大夫建议他采用扮演角色的“神话疗法”,其要点是随意运用种种故事和神话作为治疗手段,鼓励“患者”自由扮演种种角色。“患者”的行动不是由外在的生活环境限定,而是按照个人的意愿自由行动,也就是说,把生活戏剧化,他可以随意地、自然地为自己和别人设计扮演的角色,他是他自己的、也是历史的神话创造者,随时创造神话、故事和角色以应付新的环境。这一模式显然具有更多存在主义的内涵。大夫在解释这种疗法时明确地说明了这层意思:“神话疗法建立在两个假设的基础上:人的存在先于人的本质(如果“存在”和“本质”这两个术语具有实际意义的话);人不仅可以自由地选择他自己的本质,而且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它。”这种要求“患者”采用面具的疗法,以萨特命题为核心,同时又对其作了一定程度的扭曲。这种疗法和雅科布的行为举止多有暗合之处,因此更容易被他所接受。在雅科布看来,人的存在不仅先于本质,而且是反抗本质的。
所以,人的本质不仅是不确定的,甚至可能完全消失(这些观点显然已经超越了存在主义)。意识到这一点,人就不必执着于什么,更不必追求什么。实际上,世界就是一个非理性、非逻辑的存在。因此,他在生活中一直在为自己和他人设计面具,这种游戏人生的生存态度,最终导致他的情妇伦妮悲惨地死在手术台上,使他的朋友乔最终成了他的精神牺牲品,同时也使他自己再次陷入该小说开始时的“瘫痪”状态。
艺术特色
元小说
《路的尽头》中,叙述者不断地跳出来叙事,对读者进行解释说明:“为了方便起见,‘我’以一种连珠炮的形式将它记录于此,既说明了乔整日里在想些什么,又为‘我’心目中的这个男子形象添上了几笔色调。”这样的解释把作者的创作意图暴露无疑,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让读者清楚地意识到作者的时时存在。“作者引退”的传统小说标准,被完全颠覆。有时叙述者甚至中断叙事,和读者讨论一下他目前写作中的某个论点,或某件事,从而对该小说创作本身进行评述。
“此时此刻(1955年10月4日,星期二,晚上7点55分),‘我’正在楼上寓所写这部书,在‘我’看来,你若把以上结论看成是个隐喻,那么‘我’的生平就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准确地说,就是在一个相当复杂的并列句后面,那个独立分句中的那个双谓语独立语句。你看,‘我’可真算个语法教师了。”这里,首先时间之准确是对现实主义“真实性”进行的极大嘲讽。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创造出一种逼真感,使读者感到文本的真实性,拉近读者与文本之间的距离。但物极必反,过分地准确,只会起到相反的效果,明显地表现出人工创造的痕迹,而“打破真实”正是“元小说”作家所追求的效果。而“我正在楼上寓所写这部书”,则明确告诉读者,现在他们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创造物,是一部小说,提醒读者注意,该小说叙事过程中,作者的编造成分和该小说本身的虚构成分。通过拉开读者与文本的距离,打破文本现实主义真实性的幻觉,有效地造成了一种类似现代戏剧的间离效果,由此引发读者对于故事背后的深刻寓意的理性关注,而不是单单注意小说的情节。
《路的尽头》中,“重振诊所”的医生在给乔进行治疗时,就主次角色问题,评论了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世上其实没有什么主要角色和次要角色。因此,所有的小说、传记以及多数资料都是骗人的。应当说,每个人都是他人生历程中的主人公。从博隆涅斯的角度出发,《哈姆雷特》一剧可以被称作《丹麦宫廷大臣博隆涅斯的悲剧》。”这里借医生之口,巴思评论了包括自身文本和《哈姆雷特》在内的所有文本,指出各种文本的虚构性。他把现实世界也当作一个大文本,认为现实世界和文学世界的真实,在于它们都是虚假构筑的。医生接着指出:“是啊,‘我们’不仅是自己生活里的人,而且还是编造故事的人,‘我们’还让别人演次要角色。”巴思实际又借医生之口指出,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文学世界,都是人工制品。这种对真实性的颠覆,揭示了当代社会中危机感、异化感以及压迫感,与不再适应表现现代经验的传统文学形式之间的脱节。
约翰·巴思通过极富的想像力与创造性的虚构,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从主题、表现形式和叙事角度等几个方面创新,进行反传统的尝试,使《路的尽头》成为一部非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一部早期的“元小说”的代表作。作者运用各种反传统的手法为“垂死的”小说样式注入了一股活力。
狂欢化情节
1、狂欢化时间:《路的尽头》故事一开始,就将主人公雅科布·霍纳尔置于一个转折点。他在医生的建议下,需要作一个新的决定,是否到一个小学校当语法老师。从雅科布·霍纳尔思考这个问题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置身于一个狂欢化时间。他的决定将引发一系列不确定性,从而在这特定的狂欢化时间中上演命运的蝴蝶效应。这一效应不仅发生在雅各布自身身上,还发生在他即将在学校认识的摩根夫妇身上。这一临界时间成全了整部作品中三个人命运的交错,且三个人命运的狂欢也进而拉开了序幕。
2、狂欢化空间:将《路的尽头》中描述的场所,分为宏观和微观两类。宏观上,该小说在第二章开篇就提到他所工作的学校“sits in a great flat open field”。作者特意强调了学校所在地面积的宽敞(great)和其空间的开放性(open)。这一描述看似简单,其实暗含了这一场所作为交际场合的可能性以及其含纳能力。此外,该小说进一步描述道:the college is “at the southeastern edge of thetown of Wicomico,on the Eastern Shore of Maryland”。这里“edge”和“shore”都含有“边缘”的概念。由此可以推断出:学校所在位置,不仅是一个开阔地段,而且处于两个小镇的边缘。这一边缘性位置的设计绝非偶然,它为嘲弄生活和戏谑命运提供了独立于中心和权威之外的自由空间,具有深厚的狂欢化特征。此外,道路也是狂欢化广场的一个重要变体。道路是一个充满着不期而遇的场所。在道路的每一个串联点,都存在着潜在的际遇,注定是一个充满包容力、展现世间百态的狂欢场所。
而该小说以“路”为题,本身就已经从宏观上直接廓清了小说世界中深刻狂欢化的空间概念。微观上,该小说中,描述的医生的诊疗所、雅科布·霍纳尔住处以及乔夫妇的起居室也都具有狂欢化广场品格的场所。这些地方不仅上演了加冕与脱冕的狂欢化仪式,并且交错上演了不同人物的际遇和命运。
3、狂欢化行为:在上述的狂欢化空间里,连续上演了该小说中不同人物角色的狂欢化表演。其中最重要的狂欢仪式当数加冕(crowning)与脱冕(decrowning)。在狂欢节中,人们选出一人,把他盛装打扮成国王的样子,赋予他权力,给他加冕,随后又将他扁为庶民,对他进行脱冕,并且还嘲讽、辱骂他。
在医生的诊疗室中,医生被加冕为雅科布·霍纳尔的救世主,只有他能帮助雅科布获得新生。“His advice is given younot to be questioned or even examined,but to be followed”。可见医生此时被赋予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此外整个治疗过程中,雅科布都是以非常卑微的身份小心翼翼地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但是在随后的治疗中雅科布越发觉得医生的神话疗法有些荒诞,并认为医生是个疯子,甚至可能是个没有行医执照的江湖骗子,就此医生的形象瞬间被脱冕,去权威化。同样在雅科布·霍纳尔的住处,雅科布从开始受到乔夫妇尊重和赏识,到后来的被嗤之以鼻,甚至是殴打,也完整呈现了加冕与脱冕的狂欢化过程。该小说中所描述的断裂式的时间,以及不论宏观和微观上,都具有狂欢化广场的自由性和空间性特征的空间,都成全了该小说叙事背后的狂欢化世界,并且通过时空两大坐标,成功展示了小说中人物的狂欢化行为。
作品评价
《路的尽头》暗示了一种存在终极的悲剧感。——刘象愚(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
《路的尽头》小说的新颖性,表现在其将对立的哲学思想一戏剧性的、有趣的方式演绎出来,开始让读者感受到趣味,继而感受到恐怖,但始终让人入迷。——时代周刊。
作者简介
约翰·巴思(John Barth)美国作家。 1930年生于马里兰州。自幼酷爱音乐,做过职业爵士乐队鼓手。1952年获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文学硕士学位。作品有:《羊孩贾尔斯》、《迷失在游乐宫》、《信札》、《潮水的故事》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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