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珣
王珣(1440年-1508年),字德润,曹县南隅里水涸村(王老林)人,朱见深成化五年(1469)进士,先后任泰康知县、南京市监察御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每任一处,都体察百姓疾苦,减免赋税,发展生产,革除弊政,使民众得以休养生息,政声卓著。王珣还十分重视地方志书的编修,修《湖州府志》二十四卷,《宁夏新志》八卷。
人物生平
政绩卓著
王珣(1440~1508年),字德润,曹县南隅里水涸村(今郑庄街道王老林)人,元朝户部尚书、福建行省左丞王茂五世孙,明宪宗成化五年(1469)进士,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明成化六年(1470)王珣任太康知县,与百姓同甘苦,修河道,垦荒地;均徭减赋,赈济饥民;设学校,兴教化,培养人才。在任三年,政声大著,百姓称他是三十年来最好的父母官。改任南京四川道监察御史时,因弹劾权奸,铲除豪强,几乎被投进监狱。任湖州市知府时,为治理赋税不均,拟定了“均赋法”,受到巡抚彭韶的赞许。实施后可以革除州县官吏任意追加赋额和豪绅将赋役转嫁给平民的积弊,但因受到当地豪绅的反对,无法实施。他只得在原定赋额各地有所不同、赋银的折色减色也有不同等方面,立下定例,采取措施,限制豪绅的非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明成化十九年(1483)王珣任南京市监察御史,曾奉命巡视苏州市、松山两地。按当时规定,凡捕盗三百名者可晋升为四品俸。那时两地因盗案嫌疑系狱者数千人,本是升官的好机会。王珣却说:“吾不能杀人以求进。”他每到一地,必详察案情,复审大案、要案,凡案情不实者均予以平反释放,因而救活了很多人。
巡抚宁夏
明弘治十一年(1489)王珣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命巡抚宁夏。宁夏地处边远,接近鞑,军民杂处,汉羌混居,地方不靖,军备不强。王珣到任后,经过一番调查,定下了“先守后战,先安内而后御外”的备边方针。他先从为民兴利着手,领导军民开凿贺兰山渠,扩大屯田,引水浇灌大石滩,改沙漠为良田。又减免赋税,奖励生产,使边民得到休养生息。当时灵州(今宁夏灵武)地方有羌民四万零八百户,原归军队机关千户所管理,羌民不堪武人之扰,叫苦连天。王珣奏请上司批准,为其设立州治,从而安定了社会秩序。其后又兴办学校,提倡教化,使当地的风土人情逐渐近似内地。为了巩固边防,把重要城镇拓宽、增高,加固城堡;边境线上设立观察哨所;加强烽火台的设置与管理。另外,还向朝廷奏请:选拔勇武边民充实军队;提拔边民有识之士在当地任职;减轻赋税,将其钱粮就地储存以充实军备物资。这些请求经朝廷批准后得到实施,因而宁夏的防备力量大大加强。
明弘治十四年(1301),鞑靼小王子侵犯明守御千户新花马池(今盐池县),大肆劫掠,当地受到很大损失。王珣与总兵郭商议如何反击强寇,鍧以为强敌来犯锐不可当,待消其锐气后再行围追阻击。珣却说:“强虏深入,获利狂喜,势必既骄且疲,我以正义之师,奋起还击,定可取胜。”于是出兵,与敌战于石沟驿,一举大获全胜,不仅消灭了其精锐,而且救回了数千名被掠去的百姓,还有大量的牲畜、财物。捷报至京,皇帝大喜,下诏褒奖,钦赐彩帛羊酒劳军。
修编方志
王珣不仅致力于政治、经济、军事的治理,而且还非常重视地方志书的编修。他任湖州知府时,于弘治四年(1491)修《湖州府志》二十四卷(此志现存浙江图书馆)。王珣在宁夏尽管边务繁杂,也还编修出《宁夏新志》八卷。这些志书已成为当地的重要历史文献资料。
退居故里
王珣巡抚宁夏四年,积劳成疾,多次上疏请退。弘治十五年(1502),退居故里,在家休闲六年,自号“南野”,著有《边备奏稿》、《边务奏稿》、《南野诗稿》等。正德三年(1508)卒,享年六十九岁。
后代子孙
王珣教子有方,他的儿子中出了四个进士、一个举人。长子崇儒,明弘治八年(1495)举人,任婺源县知县,为官清廉,受民称颂。次子崇仁县,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陕西按察司副使,清正有为,不畏权势。三子崇文,弘治六年(1493)进士,庶吉士,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为官勤敏干练,持正不阿。四子崇献,弘治九年(1496)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官至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七子崇俭,爱新觉罗·颙琰二十年(1541)进士,德才兼备,曾在通政司见习,未除官而卒。
曹县王氏父子五进士,一时名震全国。朝廷曾下旨,为其父子在曹县城内隅首建石坊四座,以示表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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