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维明
任维明(1963-1984)是中国甘肃省庆阳县人,生前是驻潼84857部队炮兵连班长。他在1982年在长庆油田作临时工时,选择报名参军,因为他认为不能爱钱不爱国。入伍后,他在日记中写下了“人生真正的幸福不在于达到目标,而在于达到目标的奋斗之中”的名言。1983年,他被调到连部当通讯员,表现优秀并受到嘉奖。在安康水灾期间,他带病随军抢险,三次舍生忘死地抢救人民生命和财产。任维明的事迹被广泛传播,成为了中国军人的楷模。
人物介绍
任维明(1963一1984),甘肃省庆阳县人。生前均系驻潼84857部队炮兵连班长。任维明1982年在长庆油田作临时工时,首先报名参军,有人问:”不领120(元),去领12,图个啥?”他说:”我不能爱钱不爱国”。入伍后,他在日记中写道: “人生真正的幸福不在于达到目标,而在于达到目标的奋斗之中。刀1983年调连部当通讯员,被考核的各项-譬目均为优秀,受到嘉奖。安康水灾时,随军带病抢险,三次舍生忘死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1984年4月15日下午,任维明和战友赵大海随连队野外训练回营,途经黄河堤岸时,突然传来小孩哭喊声,遂疾步越过两米高的石堤,发现一小孩在黄河漩涡中挣扎。维明甩掉上衣、手表,扑向浪中,抓住小孩奋力游向岸边,骤然被一排巨浪推入激流。赵大海毅然跳入河中与维明合力将小孩向岸边推拉,2人同被巨浪淹没,献出了生命。
任维明、赵大海求学期间,都是”三好学生、学习雷锋的标兵。入伍后,任维明3次受到上级嘉奖。
1984年8月2日,潼关县干部、战士、群众1000多人集会悼念他们。会上表彰他们的事迹,号召学习他们的献身精神。部队团党委根据生前申请,追认2人为中共党员。军党委给予追记一等功,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党委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称号。中共潼关县委决定,号召全县人民学习赵大海、任维明的献身精神,加快”四化建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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