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义继母
作品原文
齐义继母
齐义继母者,齐二子之母也。当宣王时,有人简死于道者,吏讯之,被一创,二子兄弟立其傍,吏问之,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相召其母问之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也。今欲杀之,何也?”其母对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之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以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邪!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约束,已诺不分,何以居于世哉!子虽痛乎,独谓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而尊其母,号曰义母。君子谓义母信而好义,絜而有让。诗曰:“恺悌君子,四方为则。”此之谓也。
颂曰:三好义继信诚,公正知礼,亲假有罪,相让不已,吏不能决,王以问母,据信行义,卒免二子。
作者简介
刘向(约前77—前6)又名刘更生,字子政。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沛县(今属江苏省)人。刘交刘交四世孙。汉宣帝时,为谏大夫。刘奭时,任宗正。以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旋得释。后又以反对恭、显下狱,免为庶人。刘骜即位后,得进用,任光禄大夫,改名为“向”,官至中垒校慰。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为中国最早的图书公类目录。治《春秋梁传》。著《九叹》等辞赋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等书,《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原有集,已佚,明人辑为《刘中垒集》。生平事迹见《汉书》卷三十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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