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勇
刘立勇,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枣阳市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法学博士。
曾任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76.08——1978.03,湖北省枣阳县吴店农机修造厂工人。
1978.03——1982.01,华中农学院农业机械专业学习。
1982.01——1984.04,襄阳地区农机学校教师、校团委副书记。
1984.04——1986.01,襄阳市农委生产科工作。
1986.01——1992.07,襄樊市农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2.07——1997.01,襄樊市农委副主任、市委农工委委员(1994.06明确正县级)。
1997.01——1998.09,南漳县委副书记。
1998.09——1999.01,谷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
1999.01——2002.12,谷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1996.09——1999.07,在湖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2.12——2004.01,谷城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3.07——2003.09,挂职任浙江省东阳市委副书记)。
2004.01——2004.08,襄樊市政府副市长,谷城县委书记。
(其间:2004.04——2004.05,在中组部全国市长研讨班学习)。
2004.08——2006.08,襄樊市政府副市长。
(2002.09——2005.06,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06,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08——2010.07,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07——2011.12,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武汉新港管委会副主任(兼)。
2011.12——2012.01,武汉市委委员,市政府党组成员,武汉新港管委会副主任(兼)。
2012.01——2012.02,武汉市委委员,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武汉新港管委会副主任(兼)。
2012.02——2017.02,武汉市委委员,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武汉新港工委书记(兼)。
2017.02——2017.06,武汉市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市委武汉新港工委书记(兼)。
2017.06——2019.12,武汉市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刘立勇等6人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工作需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立勇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