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沿革
一、陕西省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
1950年1月至1954年9月,省计划管理工作是由省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的。
二、陕西省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1954年9月至1956年12月)
1954年2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各省(市)、省属市及县人民政府应设立计划委员会”的指示,6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通知》。据此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原省财委综合计划处的基础上组建省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同年9月4日成立。9月5日正式办公,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在业务上同时受国家计委的指导。
三、陕西省计划委员会(1956年12月至1957年10月)
1956年全国体改会议后,许多计划管理职权由中央下放地方,国家计委、经委分设,省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改名为陕西省计划委员会。
四、陕西省计划建设委员会(1957年10月至1958年10月)
1957年10月18日,省人委以(57)会办杨字第462号通知,为了便于加强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层次,精减人员,经省人民委员会34次会议通过并报国务院10月17日电话批准,撤消陕西省计划委员会和陕西省建设委员会,在这两个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陕西省计划建设委员会,统一掌管原计划委员会和建设委员会的工作。
五、陕西省计划委员会(1958年10月至1968年8月)
1958年10月,省委和省人委根据中共中央8月北戴河区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为了加强经济建设组织工作,中央和省、市、自治区都要有计划委员会、工业生产委员会和基本建设委员会,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分别管理有关计划、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将原省经济计划委员会分设为省计划委员会、工业生产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和基本建设委员会。
1962年6月,省人委通知撤消省基本建设委员会,业务并入省计委。1963年1月省编委通知省物价委员会与省计划委员会合并,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1966年3月,省编委通知,撤消省统计暨普查局、业务并入计委。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计委的工作受到严惩冲击。1967年初,计委“造反派”夺了权,3月,成立了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计划业务工作。1968年3月,成立了革命领导小组,主持全委工作。1968年8月21日省革委会生产组发发《关于设置办公室及所属各组启用印章的通知》,省计委停止对外办公。业务由省革委会生产组承担。
六、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1970年5月至1979年12月)
1970年5月17日,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并设立领导小组。1972年3月,成立了省计委党的核心小组。同年12月,省革委会计委领导小组改为主任制。
1978年6月省委组织部通知省革委会计委党的核心小组改为党组。
七、陕西省计划委员会(1979年12月至2000年)
1979年12月,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省人民政府。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改名为陕西省计划委员会。
八、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至2004年)
2000年机构改革,将原陕西省计划委员会更名为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九、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4]3号),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省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
(二)提出加快发展全省“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全省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制定调整省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定全省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省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省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省“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省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省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关中地区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关中、陕北地区、陕南三大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省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省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省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省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省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管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能源局。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时修订调减我省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省级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国家、省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家、省政府审批、核准或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市县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家和省政府审批的外,由市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省级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3.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省工业交通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有关石化、电力等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划出的职责。
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全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我省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稀土行业发展的职责。
机构设置
机关处室
办公室
规划处
综合处
运行办
体改处
投资处
外资处
区域处
开放合作处
农经处
基础处
工业处
高技术处
环资处
社会处
就业处
贸服处
财金处
价格处
法规处
人事处
评督处
县域处
秦岭办
项目办
营商办
机关党委
离退处
委属单位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省成本调查监审局
省价格认证中心
省信息中心
省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重大项目储备推进中心
省节能中心
省发展和改革宣传教育中心
省利用外资开发公司
现任领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晓光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生荣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园林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何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迎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林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挂职):肖延川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温志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总工程师(副厅级):赵新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挂职):梁钟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刘晓军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派驻镇巴县泾洋街道李家坪村扶贫工作队被确定为“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1年5月2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派驻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李家坪村扶贫工作队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5月2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荣获陕西省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2
机关处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2
委属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2
领导信息.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1-26
委领导.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1-03
关于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陕西党建网.2021-11-11
优秀!陕西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名单公布.今日头条-陕视新闻.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