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柳县
高柳县是西汉设立的一个县,最早见于《山海经》。历史上曾多次废置与复置,其行政区划的变迁反映了中原地区古代的地方治理演变。
历史沿革
西汉置高柳县(故治在阳高县南二十五里白登村),属代郡,为西部都尉治。
据《山海经》记载,“湘江(今阳高黑水河)东南流经高柳县故城北。”赵武灵王二十年(公元前306年)始置县,名高柳,属代郡;秦仍为代郡之地;西汉高柳县属并州刺史部代郡,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为代郡治,不久后废高柳县。
晋代复置高柳县(故治在阳高县南二十五里白登村)。北魏永熙年置高柳郡,高柳县为郡治。北齐时郡县俱废。
辽置长青县(故治在阳高县南二十五里白登村),属大同府。
金大定七年(1167)改名白登县,因白登河流贯其间而得名。
元至九二年(1265)废白登县为镇,入大同市。后来又复置县,属大同路。
明洪武初县废。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阳和卫(今阳高县),属山西行都指挥使司。
嘉靖二十六年(1547)设大同东路。清代改阳和卫为阳高卫,属大同府。
顺治六年(1649)大同府来治(八年复还故治)。
1993年7月,阳高县划归大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