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平
陈远平,男,汉族,1967年1月生,重庆市开县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 重庆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习,获文学学士
1989.07--1995.04 重庆市万盛区鱼田堡煤矿行政办公室干部
1995.04--1998.10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96.04—1998.06参加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自学考试,获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1998.10--1998.11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8.11--1998.12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98.12--2003.02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3.02--2004.09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4.09--2009.05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其间:2000.10—2003.10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9.05--2011.07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1.07--2012.01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2.01--2016.11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
2016.11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现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经表决,任命陈远平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参考资料
重庆一中院组织召开“减假暂”案件整改会.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12-05
人事任免.凤凰.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