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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作家协会

河北省作家协会于1996年11月独立分设下设办公室、创联部、创作室、文学馆、文学院、《长城》编辑部、《诗选刊》编辑部、《大众阅读报》编辑部、《人物周报》编辑部、机关服务中心。

作协简介

河北省作协是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领导下的全省各民族作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于1996年10月独立分设,现有三个行政机关:办公室、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八个事业单位:河北文学馆、创作室、创联部、河北文学院、长城杂志社、人物周报社、网络文学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现有会员3288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94人,合同制作家31人。

主要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培养造就一支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文学队伍。

(三)组织本省作家和业余作者深入生活进行创作,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繁荣具有中原地区特色和本省特点的社会主义文学。

(四)组织专业和业余文学理论工作者进行学术研究、作品评论与学术交流,坚持正确导向,发扬文艺民主,推动我省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的健康发展。

(五)编辑出版文学报刊,建设河北省文学园地。

(六)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全省性文学评奖、本省作家参加全国性文学评奖活动,表彰奖励优秀文学成果活动。

(七)组织同兄弟省、区、市间的文学交流活动,密切同世界各地文学界和友好往来。

(八)依据宪法和法律,反映作家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

(九)承担省委、省政府及中国作家协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作协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机要、保密、会务、文秘、信息、安全保卫、行政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三)河北文学馆

负责河北省文学史陈列、展览,做好文学史资料及重点作家、作品的征集和研究工作,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四)创作室

负责组织专业作家承担和完成重点创作任务。

(五)创联部

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会员的审批和会籍管理;联系全省基层文学组织;研究掌握省内外文学创作动态;关注、研究、评论和宣传全省各文学门类作家的作品;组织实施重点创作选题扶持工作;承办省作协各类文学奖项评选;组织专业和业余文学评论工作者开展各种业务活动等。

(六)河北文学院

负责全省合同制作家的管理工作。

(七)长城杂志社

负责编辑、出版、发行《长城》、《诗选刊》杂志。

(八)人物周报社

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人物周报》。

(九)网络文学中心

负责组建并维护河北省作家信息网数据库;组织开展作家在线交流活动;引导网络作家的创作;开展网上作品研讨;开展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共享等工作。

(十)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授权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服务

代表大会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河北省作家协会全省代表大会。全省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省作协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河北省作家协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河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作协章程

河北省作家协会章程

(河北省作家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北省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河北省各民族作家、文学工作者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河北省作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河北省各民族作家,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河北省作家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河北省作家协会贯彻全心全意为作家服务的宗旨,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

第五条河北省作家协会在工作和活动中坚持民主、团结、服务、倡导的原则。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组织作家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第七条鼓励和帮助作家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

第八条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华族优秀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

第九条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第十条发现和培养各民族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人才的成长,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文学评奖活动,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努力办好本会所属的报刊和网站,不断提高质量,增强导向性、思想性和艺术性;广泛联系志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学的全省文学社团和刊物,认真履行发现创作人才、推出优秀作品、引导创作思潮的职责。

第十三条广泛团结新老作家,增进同兄弟省市作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第十四条推进河北作家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同世界各国作家的交流。

第十五条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协会管理,倡导会员自律,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第十六条加强会员联络和交流,增强服务意识,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帮助会员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第十七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文学与社会,联系作家与读者,推动和促进文学艺术社会功能的发挥和实现。

第三章会员

第十八条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十九条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理论批评、研究著作、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和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各团体会员推荐或个人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主席团审查批准,即为个人会员。

第二十条我省各设区市作家协会和省内大型企业、行业作家协会,凡赞成本会章程,并有相当数量个人会员者,均可提出申请,经本会主席团审查批准,即为团体会员。

第二十一条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予的文学工作任务,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员的建议、批评监督权和参加评奖、享用本会的福利设施等权利。

第二十二条团体会员接受本会的委托,负责代为联系本会在该地或该系统的个人会员,并完成本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会员的创作成果、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因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经本会主席团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二十五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要求退会时,由本会主席团会议确认终止其会籍。会员的入会、退会及取消会员会籍实行公告制度。

第四章组织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河北省作家协会全省代表大会。全省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省作协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河北省作家协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河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全省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代表大会个人代表,由主席团、各团体会员通过充分酝酿和协商,提出建议人选,由本地、本系统的本会会员选举产生;全省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由各团体会员从其主要负责人中通过民主协商,推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在全省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河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河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及其常设机构,负责执行全省代表大会和河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会的决议。

第二十九条河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会由全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理事会批准。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第三十条团体会员单位,可以按照民主协商程序,从其主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中推举一位代表参加河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会,如因工作变更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替补人选由原团体会员单位另行推举,报请主席团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全省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河北省作家协会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根据需要召集,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第三十二条协会日常工作由驻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负责,并根据需要以及有关规定建立各种工作机构。

第三十三条本会必要时设立名誉职务。具体人选由主席提名、理事会批准。

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省财政拨款;

二、会员会费;

三、本会举办各种文化企业、事业的收入;

四、社会赞助。

第三十五条本会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服务。

第三十六条河北省作家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河北省作家协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址设在石家庄市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会。

2011名单

省直:(16人)

袁诗萍 鄢福生 范 捷 张炳吉刘殿明 杜力华 郭文岭 孙文莲 薛建华 陈晓苏 冯仲英 王天艺 李振伏 孟庆云 曹海燕 薛建忠

石家庄:(15人)

李 亚 田江水 安 玉 张卓琳

郭亚利 康 乾 李 天 翟 颂

齐连生 安明法 路俊岭 杜墨楼

焦万存 韩保来 李旭阳

秦皇岛市:(8人)

赵雪池 范云秋 宋海滨 王 浩

封振国 张立军 丁飞宇 刘昕玉

邯郸市:(6人)

马 治 侯瑞平 王庆祥 杨智俊

武学福 黄玉成

衡水市:(9人)

惠海燕 闫志伟 卞毅明 郭艳平

孙树环 魏东侠 信章旗 李湛冰

高如阁

张家口市:(7人)

吴翠华 李淑华 边尚智 任建国

张立国 冯海燕 邢志军

廊坊市:(5人)

黄兴蓉 孙万千 崔立 张亚杰

王惠青

邢台市:(6人)

王春海 代红杰 李印林 王金锋

张志刚 冯子章

唐山:(11人)

程水星 尹良侠 公绍存 李庆军

江 峰 韩 瑜 孙维凡 安怡然

霍志国 冯玉志 刘敬军

沧州市:(8人)

张连翔 薛 巍 闫立管 王云起

张汉生 张 雪 任建成 赵泽文

保定市:(15人)

陈二勇 李艳辉 陈新民 吴淑玲

李占才 李尧振 周振成 李 新

李光宇 张建国 成 龙 高 兴

李天明 田玉琪 张 冰

承德县:(9人)

宋利萍 张万里 李 赫 葛立红

刘 文 马致君 贺海斌 王 霜

徐 哲

2014名单

2014年度申请加入河北作协会员的有194人。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本年度共发展省作协会员139人。

新会员名单如下:

省 直:20人

石运兴 张金星 崔凤华 戴凤秀 王志新

左志国 杨虎山 马誉辉 李永钢 张永军

褚亚玲 孙孟强 苗毅 王国群 孙同军

张瑞仙 江华 李彩儒 梁庭芳 关东亮

石家庄市:9人

黄云武 付世军 姚彦魁 冯美联 王胜田

刘兰琴 王南海 祁树学 寇广平

保定市:14人

尹春秀 刘冬 李秋振 甄会强 王金峰

王冀英 白兰 米建军 郭娜 张建

郭金娜 刘春阳 史新会 陈玉兰

秦皇岛市:4人

孙庆丰 李文艳 胡志文 卢纪锋

秦皇岛开发区:1人

郭坦博

承德市:10人

刁瑞 程德文 桑海峰 邓秀军 李洪志

王振华 赵建军 王月平 赵洪启 方文德

廊坊市:12人

王英 刘涛 刘秀英 王芳 班亮

李星华 刘雨梅 王建彬 程国宏 王红

王国青 张威

唐山市:15人

王 郝 明 张恩浩 马 良 孟庆忠

王树久 王艳辉 袁风遥 孟铁越 王振兴

任荣会 杜礼东 赵景柏 刘玉曼 徐春瑞

张家口市:13人

风涛 王晓宇 张红英 郭有雷 孙宝山

曹树青 柴立政 王旭 吴素琴 赵宗芬

钱祯 常云 朱琨

邯郸市:4人

王印岭 王润山 魏瑞红 马东方

邢台市:9人

王兆荣 刘秀清 赵海萍 张晓蔚 吕光杰

魏国静 董民生 王富江 姜振国

衡水市:6人

王广宗 王红颖 贾九峰 高 永 骆同涛

王大华

承钢:4人

王兴东 李占武 韩连生 孔德佳

沧州市:5人

刘广武 周月霞 杜九升 左靖华 陈秀春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人

张庆珠 王耀宇 杨红杰 张统邦 张兆仁

罗会生 杨焕芝

定州市:6人

任树辉 王梦阳 谷京辉 赵永斌 牛树强

聂献颖

2016名单

本年度申请加入河北作协会员的有168人。经主席团审议通过,本年度共发展省作协会员98人。

审核通过的会员名单:(98人)

省直:13人

徐子琛葛连元丁文华史志刚安顺英孙永霞杨聚岗姚运锋

姚鸿昌董达峰常书侦于海龙刘成彬

石家庄市:11人

孙万顺李伟周红妮马红亚郝光宗郑景云李彦翠张瑞法

唐新花马千惠康哲峰

邢台市:7人

许双朝高绍科王丽格裴云刘俊芦小莉程丽清

秦皇岛市:4人

何孟梅王玉梅赵川李月玲

沧州市市:2人

商忠敏石磊

邯郸市:9人

申保箱赵凤山张森林潘永生程克强吕雁平宋文斌张俊领

陈志强

承德市:4人

陈建国孙金生杨玉兴孟庆明

唐山市:14人

刘增才郭百新袁喜波宋婉青李春华李聚山孙翠珍淳家锐

袁志明高建强张国印张红新张婧刘奂明

保定市:8人

孙清安王建平张立娜彭建文毕景荣马汉宁袁琳琳刘剑新

张家口市:3人

刘富琴毕俊厚於全军

廊坊市:7人

宋品仲张广民孙张仕芳刘凤起董连辉孙晓燕

衡水市:5人

李建会孔玲玲杜庆忠陈文培王卫新

华北地区石油:2人

解子奇周艳乔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人

侯二怀

网络文学:8人

刘哲邸江楠裴秀亮杨艳锋张志刚王海勇王玉甄妮

发展历史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出精品,出人才”的指示精神,从1991年起,我们创办了河北文学院,省政府每年拨专款20万元用于文学院聘任专业作家。1996年文学院专款增至每年30万元。文学院采用聘任制方式,面向全省选聘文学创作人才,在作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合同制管理,以调动创作积极性,解放艺术生产力。文学院专业作家每两年为一届,经考核创作实绩,不断更新交替,现已历五届,先后有121人次受聘于文学院。

文学院作家签约后,不脱离原工作单位和生活环境,但必须制定创作选题规划;在基层文联或文化部门工作的签约作家必须建立自己的生活基地并坚持下基层深入生活,按照统一规划,参加集中学习和创作交流活动。文学院建立了对优秀作家、作品的表彰奖励制度和签约作家的续聘、解聘制度。我省专业作家的聘任制管理办法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河北文学馆工程建设

河北文学馆工程是我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50周年献礼工程,是省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文学馆占地约20亩,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总投资5300万元,由省作协办公区、文学院、文学馆展厅、报告厅、多功能厅、图书阅览室等部分组成。河北文学馆建设工程于1998年3月18日开工建设,1999年9月27日举行了河北文学馆落成典礼。

为更好地发挥河北文学馆爱国主义和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的功能,在加紧文学馆工程建设的同时,省作协认真组织筹备了《河北文学史陈列》、《建国50周年河北文学成就展》两个大型展览,两个展览被省委列为我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50周年七项庆祝活动之一。展览采用实物、图片、声像等形式,展示了燕赵大地自远古神话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五十年来我省广大文学工作者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所做的努力。

建设河北省馆的意义和作用是,发掘河北文学史的丰厚资源,展示河北文化大省的形象和内涵,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弘扬晋察冀解放区革命文艺传统,昭示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抢救河北文学史的宝贵资料,为后人留下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河北文学馆的建成,为培养、壮大和凝聚河北作家队伍,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开展文学创作交流和学术研究活动,提供了完善的硬件设施;为更广泛地沟文学与社会、联系作家与读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004年,“河北省文学史陈列”重新进行了布展,充实了众多作家的资料和文物,丰富了展览的形式。

河北省作家协会与鲁迅文学奖

第一届“鲁迅文学奖”中,何申中篇小说《年前年后》、铁凝的散文集《女人的白夜》、韩羽的杂文集《韩羽杂文自选集》、赵义和的报告文学《黑脸》获奖。第二届“鲁迅文学奖”中,徐光耀的散文集《昨夜西风凋碧树》、铁凝的中篇小说《永远有多远》和梅洁的报告文学《西部的倾诉》获奖。第三届鲁迅文学奖中,李春雷的报告文学《宝山》、郁葱的诗歌集《郁葱抒情诗》、陈超的诗歌评论集《打开诗的漂流瓶》获奖。河北连续三届在鲁迅文学奖评奖中名列前茅。第六届鲁迅文学奖中,河北作家胡学文凭中篇小说《从正午开始的黄昏》荣该奖,在本届鲁迅文学奖中,张楚的短篇小说《良宵》、大解的诗歌《个人史》也榜上有名,河北省三位作家集中获奖,在全国各省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团体会员

河北省作家协会现有省级个人会员3026人,团体会员13个,全国会员246人。

获得荣誉

2020年12月21日,荣获由中国作家协会办公厅、创联部决定联合表彰“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中国作协办公厅、创联部联合表彰“深扎”主题实践与创联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中国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