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丽
范晓丽,女,汉族,1968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哲学博士,中共党员。
现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一级高级监察官。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曲阜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学习。
1990.07—1996.05,德州师范专科学校马列教研室教师、助教1996.05—1997.01,德州师范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干事(1996.10,讲师)。
1997.01—1998.04,德州师范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秘书(副科级)。
1998.04—2000.12,德州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正科级)。
2000.12—2006.07,德州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正处级)(其间:2000.07—2002.07,上海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11,副教授;2003.09—2006.06,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6.07—2006.12,德州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代理社科部主任。
2006.12—2009.09,德州学院团委书记、社科部主任(2008.05,教授;2008.09—2009.03,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哲学系访问学者)。
2009.09—2009.12,山东省妇联党组成员。
2009.12—2015.12,山东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5.12—2016.12,山东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
2016.12—2018.01,济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1,济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0.04,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现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一级高级监察官。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0日,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范晓丽(女)为济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11月1日,山东省信访局发布的领导信息中显示,范晓丽现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7月22日,山东省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接受范晓丽辞去济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其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2021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范晓丽(女)同志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2021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范晓丽不再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山东省信访局局长。
2021年9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李伟、范晓丽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6月1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范晓丽当选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书记。
参考资料
范晓丽同志简历.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2022-08-23
最新人事任免,涉山东4名厅级干部.人民日报客户端山东频道-齐鲁网.2022-08-23
于永生辞去济宁市副市长职务.大众日报-环球网.2020-07-23
李伟、范晓丽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山东商报速豹新闻-今日头条.2021-08-18
柳景武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大众日报-海外网.2021-08-24
李伟、范晓丽任山东省监委副主任 明春德不再担任.大众日报-中国经济网.2021-09-30
中共山东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举行.齐鲁网.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