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消防总队
总队下辖11个支队(其中杭州市、宁波支队高配副师;其他支队为正团级单位)、2个直属单位(总队教导大队、总队医院,均为正团级单位);105个消防大队(含3个消防特勤大队)。
概括介绍
(一)总队称谓:对内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消防总队;对外称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
(二)总队办公地点:下城区文晖路319号。
(三)总队机构设置情况。总队机关为正师级单位,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4个副师级部门、19个副团级处室。主要承担全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灭火抢险救援等保卫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
(四)总队机关部门设置及职能分工。
司令部设有秘书处、战训处、警务处、管理处和1个直属单位(调度指挥室)。主要负责全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指挥、训练、队伍日常管理以及机关办公行政管理等工作。
政治部设有干部处、组教处、纪检保卫处和审计处。主要负责全省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组织、廉政建设等工作。
后勤部设有财务处、供给装备处、生产管理处3个处和干休所、农场等2个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省消防部队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防火监督部设有指导处、建审处、法规处、技术处、火调处、宣传处、《浙江消防》编辑部、浙江省消防总队消防产品检测站。主要任务是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审批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