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乃祺
向乃祺,字伯翔,1884年出生于湖南省永顺县车坪乡李家坪村。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向乃祺自幼进入私塾接受教育,16岁时考取了秀才,并在灵溪书院深造了两年。20岁时,他考入了位于长沙市的高等学堂。23岁时,他获得了官费资助前往日本留学,在早稻田大学的政治经济系攻读政治学专业,并最终获得政治学学士。
职业生涯
1913年,向乃祺致信孙中山,提倡制定宪法以实现民主治理。同年,他接受了宋教仁的邀请,担任江汉大学的教务长。次年,由于袁世凯解散国会,向乃祺避难至成都市,起初担任四川巡按使署的秘书,随后成为南部县的知事。1916年,随着袁世凯去世,黎元洪接替总统职位并重新召开国会,向乃祺返回京城继续担任国会参议员。1926年,他在北京政法大学和朝阳大学任教,专注于研究土地问题以及世界各国的土地制度。1928年,他被任命为民国大学的教务长。1931年,向乃祺发表了《土地问题》一书,提出了平均分配土地的观点。1932年冬季,他成为了安徽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937年,向乃祺回到湖南省,被委任为湖南省建设委员会委员、军事参议会议员。1940年,他担任国民党第九战区经济委员会常德办事处主任。1942年,他还兼任了中苏文化协会湖南分会会长,致力于推动中苏之间的友好文化交流。1947年,向乃祺参加了在南京举行的全国国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经过邵力子和于右任的推荐,他被任命为监察院监察委员。1949年,湘西地区解放后,向乃祺担任湖南省军政委员会参议,同时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湖南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他被选举为湖南省政协常务委员、民革湖南省筹委会副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等职务。
政治贡献
向乃祺在其政治生涯中做出了多方面的贡献。1913年,他上书孙中山,主张制定宪法,实行民主建政。民国国会成立后,他当选为国会参议院议员兼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天坛宪法》的起草工作。1917年,面对张勋的复辟行动,向乃祺与其他议员在天津市集会,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反击。成功驱逐张勋后,他们组成了新的内阁,国会也得以恢复。1922年,当曹锟通过贿赂竞选总统时,向乃祺拒绝受贿并离开京城前往上海市,与其他人士共同发布宣言表示反对。1926年,针对北洋军阀段祺瑞政府制造的天安门学生流血事件,向乃祺与沈钧儒等人联合发出谴责声明。1931年,他的著作《土地问题》中提出的均田主张引起了广泛关注。此外,他还应邀为湖北省主席杨永泰起草了有关土地条例和屯田条例的文件。1949年3月,南京解放前夕,向乃祺拒绝了国民政府前往台湾的邀请,选择留在沅陵县隐居,后来迁至所里(现吉首市)。在国民党湘西行政区主任陈渠珍部下周燮卿企图破坏湘川公路能滩吊桥以阻挠解放军前进的关键时刻,向乃祺致电陈渠珍,促使其制止这一行为,从而保住了这座重要的桥梁。
参考资料
向乃祺.向乃祺.2024-11-22
《湖湘三千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纪念网.2024-11-22
向乃祺.道客巴巴.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