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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

法国国民议会(Assemblée nationale)(下文简称:国民议会),成立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其议场位于巴黎塞纳河左岸波旁宫,是法国议会组成机构之一,与法国参议院共同组成法国国家立法机构,由577名议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行使国家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

1789年,法国中断了175年的三级会议凡尔赛宫开幕,并在同年6月17日将三级会议变为国民议会。同年,时任法国国王的路易十六解散国民议会失败,国民议会创立制宪委员会并改为制宪议会。1791年,路易十六成立由745名议员组成的国民立法议会。1946~1958年间,国民议会的权力达到巅峰,后被第五共和国创始人进行限制,权力中心转移至总统。2008年,法兰西共和国宪法改革,次年通过了新的《国民议会条例》。

2024年6月9日,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宣布解散国民议会。同年7月18日,法国总统马克龙领导的“复兴党”议员娅埃尔·布朗-皮韦连任法国国民议会议长。

历史沿革

法国三级会议演变为国民议会

1789年5月5日,法国中断了175年的三级会议凡尔赛宫开幕,国王路易十六首先致开幕词,想利用三级会议摆脱危机,后掌玺大臣代表国王宣布:三个等级分别单独开会,表决时仍按旧式,即每个等级只投一票。这样一来,第三等级的600名代表就失去了意义,因此第三等级表示坚决反对。在巴黎群众的革命行动鼓舞下,第三等级的代表毅然采取果敢行动。6月初,在西哀耶斯的要求下,众议院决定让代表们在三级会议大厅共同审查代表资格。6月15日西哀耶斯请求代表们“立即着手组成议会”,并建议放弃三级会议的名称。1789年6月17日,第三等级的代表把三级会议改为国民议会。

法国国民议会改为制宪议会

1789年6月,三级会议的第三等级代表强烈要求改革,将三级会议变为国民议会,时任法国国王的路易十六并不打算向第三等级让步,企图散国民议会,最终失败。后路易十六被迫同意三个等级共同开会,并决定认可国民议会的存在。6月27日,国王写信给那些没有转到第三等级方面的僧侣和贵族代表,要求他们也加入国民议会。自此开始,三级会议不复存在,国王的权威被置于国民代表的控制之下。1789年7月,国民议会创立了一个制宪委员会。7月9日,国民议会又改为制宪议会,准备着手制定宪法,改革国家体制。1791年9月13日,路易十六宣誓效忠宪法,并成立由745名议员组成的国民立法议会。

权利转变

1852年1月14日,法国颁布《宪法》以两院制议会取代单一的国民议会,由立法机关和参议院组成法国议会。从第二共和国至第四共和国一百年时间里(1848—1958年),法国议会职能逐步扩大,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第四共和国时期(1946—1958年),法国议会的权力达到巅峰。议会拥有选举总统、决定政府组成、任免总理和批准政府施政纲领等权力。为了克服第四共和国时期党派纷争、议会滥用权力而导致政局不稳、政府无能的弊端,第五共和国的创始人和第五共和国宪法制定者吸取了以前的经验教训,有意识地对第五共和国议会的权力、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限制,权力中心逐渐由议会转移到总统。

新《国民议会条例》颁布

2000年,法兰西共和国总统的任期由公民投票修改,国民议会作为宪法审查程序的一部分,将总统的任期由七年制改为五年制。2008年,法兰西共和国宪法改革,次年通过了新的《国民议会条例》。

主要职责

立法

国民议会与参议院一起形成立法权,从1789年以来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15部宪法。1789年7月9日的《人权宣言》,是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旗帜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完整的成文宪法,宣布法国为中央集权制君主立宪国家,1793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共和制宪法,规定法国是中央集权制共和国。1946年宪法,削弱了议会的权力,扩大了总统的职权,增强了政府的稳定性。

监督

根据《国民议会条例》,常设委员会向议会提供信息,使议会能够对政府政策进行监督。这些委员会主要通过两个日益广泛使用的工具收集信息:听证会和情况调查团。财政委员会通过其特别报告员的调查权力,在监督国家预算方面发挥了特殊作用。特别是在春季评估期间行使的权力,第十五届立法会设立的公共政策评估序列,常设委员会在监督法律执行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008年7月23日的宪法修订进一步加强了常设委员会在监督方面的作用,赋子他们就共和国总统的某些任命作出决定的权力。

决策

国民议会拥有决策权,1871年,国民议会批准《初步和平条约》,1月28日,法国德国签订了为期21天的停战协议。1871年2月8日,新国民议会选举产生,它负责决定和平还是继续战争。1875年,第三共和国在讨论关于公共权力组织宪法的框架时,亨利·亚历山大·瓦隆提出的修正案规定:国民议会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民议会中以绝对多数票选出,任期七年,可连任。 该修正案于1875年1月30日通过。

组织架构

机构设置

执行局(Bureau)

国民议会设有执行局。执行局享有所有控制议会程序以及组织和指导议会的各项日常事务所必要的权力。其组成反映了不同党团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国民议会执行局由22名成员组成,包括国民议会议长,6个副议长,3个总务主任和12位书记。国民议会议长的选举与立法选举同时进行,而执行局的其他成员每年选举一次。

参考资料

议长委员会

国民议会的议长委员会是由议长、副议长、常设专门委员会主席,党团主席、政府代表(通常是负责与议会联系的部长)组成。议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议会议程的安排。

议会党团

议会党团由至少需要20名参议员组成,与其他机构一样,都享有财政和物质资助。每个党团在议会半圆形会议大厅中都有自己特定的区域。

参考资料

常设专门委员会

宪法规定国民议会可各设8个常设专门委员会,截止2011年5月,国民议会设有6个常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在其职权范围内审查议案。每一位议员只能是一个常设委员会的成员。

参考资料

非常设委员会

国民议会有一些非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非常设委员会除欧洲事务委员会外,均不能审查议案,主要是负责监督、研究、调查等方面的工作。也有共有机构,如科研评估署等,其成员包括国民议会议员和参议员。特别委员会是为特别议案的审议而单独组建,其组成与运行规则和常设委员会相似。

辅助机构

国民议会包括立法事务辅助机构和行政事务辅助机构。负责上述机构事务的官员是通过竞争招聘的,议会有完全的自主权。国民议会有1300多名官员。

议会选举

议会议员

除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外,凡年满18周岁的法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凡年满23周岁的法国公民均可当选国民议会议员。政府授权内政部根据国民议会议员人数,把全国划分为577个小选区,其中法国境内555个,海外省或行政地方17个,海外领地5个,每个选区各选举产生1名议员。选区的划分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人口为依据,每省最少有2个选区,最多可拥有24个选区,每名议员至少代表10.8万名选民。

席位限制

国民议会议员不得超过577名,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议会候选人

候选人由党派提出,各党派在各选区只能提出一名候选人。候选人不一定要在该选区居住、工作或与该选区有某种联系。候选人在选举日前21天提出,并同时提出候补人选。候选人参选时,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在选区两轮选举的任何一轮中,获得5%以上有效选票,保证金予以返还。选举实行“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选举均在星期天进行。在第一轮选举中,如某一候选人获得了参加选举的半数以上选民的支持,而票数又至少等于登记选民数的25%,他就当选为该选区的议员,无须进行第二轮投票。如第一轮选举中无人得到50%以上的选票,则在随后的第二个星期天组织第二轮选举。只有在第一轮选举中得到了超过12.5%的登记选民人数选票的候选人才有权参加第二轮选举。在第二轮选举中,某一候选人只需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便可当选。得票相等时,年长者当选。在第二轮投票中,参加竞选的政党可实行联合,互相让票。

选举经费

2007年起,参加国民议会议员选举的每名候选人竞选经费总额不得超过一个上限(380000欧元+所在选区居民数×0.15欧元)。政治组织可以资助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公民个人也可以提供资助,但每个公民资助不得超过3000欧元。在所有资助中,现金部分不超过其竞选费用上限的五分之一。凡在第一轮投票中得票超过5%的候选人,国家为其报销部分竞选费用,但报销额不超过竞选经费上限的50%。候选人指定专人负责为他筹集和管理竞选经费。候选人要准备一份有关选举费用的筹集和支出情况的清单,这份清单在选举日后的两个月内连同一切发票、收据和证明等送交全国竞选及政治捐款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在收到报告后的6个月内宣布自己的审计意见:接受或拒绝。

历任议长

参考资料

相关事件

2024年6月9日,在欧洲议会选举结束后,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宣布解散国民议会,并宣布于6月30日和7月7日举行新的议会选举。此前在法国第五共和国的历史上,曾出现过5次总统通过解散国民议会,应对政府所面临的政治危机或社会危机的先例。总统希望通过新的议会选举,重新洗牌,试图使执政党在议会中有机会获得绝对多数地位。

2024年6月30日20时,法国国民议会选举第一轮投票结束。在首轮投票中,极右国民联盟获得33%的选票,得票率领先;左派联盟“新人民阵线”获得28.5%的选票,排名第二;执政党复兴党及中间派联盟“在一起”获得22%的选票,位居第三。7月8日,法国内政部宣布7日举行的国民议会选举第二轮最终统计结果,在国民议会577个席位中,排名前三的政党分别是:左翼联盟“新人民阵线”获得182个议席,位居第一,但低于占据国民议会绝对多数所需的289席;执政党联盟“在一起”获得163个议席,排名第二;极右政党国民联盟及与之结盟的部分右翼共和党人士获得143个议席,排名第三。统计结果还显示,此次国民议会选举第二轮投票率为66.63%,这一数据与6月30日举行的首轮投票率基本持平,远高于2022年国民议会选举的投票率。

2024年7月18日,新一届国民议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议长。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领导的“复兴党”议员娅埃尔·布朗-皮韦在第三轮投票中获得220票的相对多数支持,连任法国国民议会议长。

2024年12月2日,法国总理米歇尔·巴尼耶在国民议会宣布,使用宪法第49-3条款,不经议会表决,强行通过2025年财政预算法案草案,此举引发反对党极右国民联盟”及极端左翼政党不屈的法兰西”对巴尼耶政府提出弹劾动议。12月3日,法国总理米歇尔·巴尼耶在接受法国媒体专访时表示,如果弹劾动议一旦获得通过,所有一切都会变得更加艰难和严峻。同日,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呼吁议员们“放下个人野心”,不要支持会推翻现任政府的不信任动议。当地时间12月4日,法国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针对现任政府的不信任动议。法国政府面临再次改组。依照法国宪法,总理米歇尔·巴尼耶将代表政府向总统递交辞呈。这是1962年以来法国政府首次被议会推翻。

参考资料

法国国民议会.assemblee.2024-06-17

法国廉政体系的主要支柱.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4-06-17

法国.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06-17

娅埃尔·布朗-皮韦连任法国国民议会议长.今日头条.2024-07-19

法国新一届国民议会拉开帷幕 娅埃尔·布朗-皮韦连任议长.光明网-今日头条.2024-12-05

法国议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4-06-17

法国总统马克龙宣布解散国民议会.百家号.2024-06-17

对政府行动的监督.国民会议.2024-07-19

法国国民议会选举理查德·费朗为新议长.新华网.2024-07-09

娅埃尔·布朗-皮韦当选法国新一届国民议会议长.人民网.2024-07-09

法国国民议会选举德·鲁吉为新议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2024-07-10

法国总统马克龙为何解散国民议会.新华网.2024-07-09

民调显示法国极右翼政党领跑国民议会选举首轮投票.央视新闻客户端.2024-07-19

法国内政部宣布国民议会选举最终结果.百家号.2024-07-19

新华简讯|娅埃尔·布朗-皮韦连任法国国民议会议长.百家号.2024-07-19

法国总统马克龙呼吁议员们“放下个人野心”,不要推翻政府.新浪财经.2024-12-04

议会不信任投票通过 法国现任政府面临再次改组.环球网-今日头条.20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