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哈克镇
阿拉哈克镇隶属新疆阿勒泰市,距离市区西部60公里处。是一个多民族集居的大乡,占地面积2095平方公里,共有哈萨克族、汉族、维吾尔族、回族、蒙古族等8个民族。辖11个村委会。
全乡总人口9277人,其中汉族人口725人,约占7.8%;少数民族8552人,约占92.2%。
地理
阿拉哈克镇位于新疆阿勒泰市西部56公里处。是阿勒泰市的一个多民族集居的大乡,由哈萨克族、汉族、维吾尔族、回族、蒙族等8个民族组成,全乡总人口9277人,其中汉族人口725人,占总人口的7.8%;少数民族8552人,占总人口的92.2%;农业人口6494人,占总人口的70%;牧业人口2783人,占总人口的30%。全乡占地面积2095平方公里,全乡共有耕地面积17900亩,草场68300亩,正在开发的土 地2万亩。
经济发展
阿拉哈克镇工农牧业生产总值完成1764万元,乡镇企业生产总值390万元,1999年全乡粮食总产量达855万公斤,其中种植玉米6000亩,单产750公斤,总产量达4500吨;种植黄豆8200亩,单产220公斤,总产量1800吨;种植其他作物5200亩,预计总产量达2250吨;粮食认购任务170万公斤已超额完成。全乡农牧民人均收入1711元。牲畜最高饲养量达12.756万头(只);年末存栏最高数达8.76万头(只);冬羔生产达2.56万头(只);完成黄牛品种改良6100头;修建塑料暖圈450座,完成青黄贮窖250座。
行政区划
辖11个村委会:阿拉哈克村、阿克齐村、托普乌英克村、赛克赛吾勒吐别克村、窝依玛克村、喀拉库木村、塔尔浪村、阿热勒村、铁斯克别依特村、比铁吾塔勒村、喀拉塔斯村、努尔召村、阔阔尔图村。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阿勒泰市委员会、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关于镇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阿市党发[2002]26号)精神,阿拉哈克镇党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积极完成上级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私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纪检委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乡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市、镇有关纪检工作的指示、决定。
2、负责检查和处理村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的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3、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条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4、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理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5、严格党内监督,落实党内五项制度及其实施办法,加强权力监督,重点对贯彻报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6、承办市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并召集、主持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3、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或者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4、听取、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进行评议,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对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与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的决定或命令,提出撤销的意见,或者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6、对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7、督促、检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方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并向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办理结果。
8、联系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对代表和选民的意见、要求,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
9、组织、指导选民依法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接待、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11、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12、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和委托的工作。
13、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镇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1、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预备役、民兵管理体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本镇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后勤保障、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工作。
3、负责年度整组、预备役登记和调整工作。
4、组织和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5、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
7、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承担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六)乡妇联、共青团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
2、负责本镇团员、青年和妇女的学习、教育和培养工作,围绕本镇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活动,为促进本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3、妇联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章程,代表妇女的具体利益,深入妇女群众,反映妇女的愿望和要求,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不断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
4、团委要认真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实施对本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领导,加强乡“五支骨干队伍”的培养,发挥共青团在服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认真落实团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创建各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活动。
5、积极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阿拉哈克乡设立3个行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负责组织、人事、编制、宣传、纪检、保密、档案、信访、青年、妇女、信息、统计、乡机关工作;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纪检委、武装部的业务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农机、科技、土地、村镇规划、环保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金和经济合同管理。
3、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统战、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残联、计划生育等工作。
人员编制
乡机关核定行政编制*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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