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学校
全日制学校,是中国第一类学校;是指按照国家法定工作、学习时间进行全天候学习的一种方式;全日在校学习的学校,称为全日制学校,学生全天在校上课,以教学为主。
中国全日制中小学的任务,是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修业年限(除少数试验学校外)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小学毕业生,修业年限分别为2年、3年、4年;全日制高等学校修业年限一般为3~5年。
中国高等教育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非全日制教育形式指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部分时间在校学习,其他时间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或者全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这种形式包括夜大学、函授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等各种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这种形式的学校通常会有更为灵活的课程安排和选课方式,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历史进程
旧中国学制
1903年(光绪29年)《癸卯学制》是我国第一个现代学制;这个学制在形式上是沿用日本当时的学制度,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方针制定的,并且保留了封建科举制度的残余;这个学制规定从蒙养院到通儒院,共计3段7级,其特点是修业年限长。
1911年辛亥革命后(民国初期),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在1912-1913年颁布《壬子癸丑学制》,这个学制基本上是仿照德国当时的学制制定的,它废除了“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和科举制度等封建残余,缩短了通识教育的年限,承认女子受教育的权利;该学制规定: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2年;师范学校本科3~4年、预科3年或甲种实业学校3年;中学毕业可升大学预科;专门学校本科3~4年、预科1年或高等师范学校本科3年、预科1年;学生6岁入学,24岁大学毕业,规定全部学校教育年限为18年。
1922年,“全国教育联合会”与北洋政府召开“学制会议”,制定出“壬戌学制”;壬戌学制”是参照当时美国的“六、三、三、四学制”制定的;它规定:初等教育6年(初小4年、高小2年);中等教育6年(初中3年、高中3年);高等教育3~6年(专科3年、本科4~6年);学生6岁人学,22~24岁受完高等教育,全部教育时间16~18年;大学取消预科,高中毕业可直接考入大学;大、中学采用“学分制”和“选科制”,高中文理分组加职业选科,以培养社会需要的中级技术人才;“壬戌学制”一直沿用到全国解放初期。
新中国学制
1951年10月1日,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新学制的组织系统分为幼儿教育(幼儿园),初等教育(包括小学、青年和成人的初等学校),中等教育(包括中学、工农速成中学、业余中学、各类中等专业学校),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校和研究部)以及各级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等;此外,还有各级各类补习学校和函授学校及聋哑、盲人等特殊学校。
1958年9月中国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规定指出,全国有三类主要学校,即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和各种形式的业余学校。该文件对这三类学校的任务、实施、发展方向及其相互关系都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为构成我国新的教育体系指明了方向。
1963年3月中国中共中央发布《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明确全日制中小学教育目标。
1985年,中国党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九年义务教育推行。
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
2001年中国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规范义务教育学制”;“现实行‘五三’学制的地区,2005年基本完成向‘六三’学制过渡”。到本世纪初,我国中小学学制逐步过渡到12年,为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其中小学6年和初中3年属法定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结构
普通中小学
普通中小学是中国最常见的全日制学校,也是入学率最高的学校类型。从2012年到2021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从99.85%提高到99.9%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仅用10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中国普通中小学一般为9年制(小学6年、初中3年),中小学6年和初中3年属法定9年义务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即普通高级中学,简称普高,它属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范畴,用以区别中等专业学校、职高、技工学校等学校,普通高中是我国高级中等教育的主体,是高级中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中国九年义务教育结束以后更高等的教育机构,上承初中,下启大学,中国普通高中的学制一般为三年。
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简称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职业高级中学/高级职业中学(简称“职业高中”、“职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和具有与初中同等学历的人群,高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毕业属中职学历。
普通高等院校
普通高等院校是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也叫统招生,是指按照规定的设置标准序批准举办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全国硕士统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各省级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普通专升本)等正式考试入读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
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1998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了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指出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培养任务及要求
普通中小学
2022年4月21日,中国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强调,义务教育阶段要培养创新型人才,这方面培养应该从中小学做起,但创新人才培养要避免贴标签;创新人才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专门技能,更要有能不断探究、不断质疑、独立思考品质和意识。同时要特别重视学生思维发展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作为中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新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教育强国建设的“基点”,努力成为“基点”中的“亮点”;2023年中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指出:普通高中发展“主要目标”系统,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国家现代化发展大局,顺应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必须成为普通高中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促进优质特色发展”专项行动任务,符合当前普通高中发展实践现状,具有问题针对性和发展前瞻性;强调系统的综合改革促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
中等职业学校
2009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 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2006年11月8日,中国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荐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的通知》,研究决定,2006年首批确定100所中等职业学校为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办学方针,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认真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通过对整体构建德育内容、创新德育途径、改革德育评价的方式方法与标准和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等方面积极进行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承担实验工作,及时反映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发挥典型引导和实验、示范以及辐射的作用。
普通高等院校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任务: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学制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
管理规范
全日制学校的整体管理规范应该明确学校整体的发展目标,学校的各具体管理规范应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管理和发展目标,并且各部门的具体目标应该服从学校的整体目标。学校整体管理规范的目标明确,会对学校的整体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有利于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
基本规律
在制订规范时,要在尊重学校整体运行规律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各自的规律和特点,体现主次和它们的内在联系。如教务管理,就要以质量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要想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遵循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激励原则
激励是指人在外部条件的刺激下出现的心理紧张状态。管理中的激励,是指管理者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刺激被管理者的需要,激发其动机,使其向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心理过程。激励主要有两种:一是精神激励;二是物质激励。激励具有两面性,即正面激励(如表扬、评模、奖金、提级等)和负面激励(如批评、处分、罚款、降级等)。
目标明确原则
目标,简单地说就是我们从事某项工作或完成某项任务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每一项规范的制订,都要明确“为什么要制订这个规范,制订这个规范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明确了目标,更有利于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学校的各项规范,要让有关的人员明确地认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应该做到什么程度。
教师
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主体,教师的劳动是教学的关键,教师的管理规范应体现出教师工作人员的一些共性要求和具体的个性要求,如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等,需要根据教师劳动的特点来制定。
学生
学生规范应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应针对学生学习、日常生活的特点来制定,让学生更好的发展,同时,针对学生的特别,也要采取多样形式,如“中学生文明礼貌规范”,应采用大家乐于接受、容易理解的规范形式,这样有利于促进学生去自觉地遵守规范。
数据统计
参考信息来源:2023年7月5日,中国教育部网站发布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网站.2023-12-29
注意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的区别.今日头条.2023-12-29
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创新人才培养要避免贴标签.教育部网站.2023-12-30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19号(教育类049号)提案答复的函.教育部网站.2023-12-29
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1].教育部网站.2023-12-29
教育部:全国小学净入学率提高到99.9%以上.教育部网站.2023-12-29
什么是普高?普高学什么?新高考改革怎么选科?.今日头条.2023-12-30
科普:什么是中职院校?有哪些分类?.今日头条.2023-12-30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3-12-30
带你了解“统招、非统招”两者的区别.今日头条.2023-12-30
什么是统招和非统招.今日头条.2023-12-30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教育部网站.2023-12-30
努力成为教育强国建设“基点”的“亮点”——新时代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的追求.教育部网站.2023-12-30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育部网站.2023-12-3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的通知.教育部网站.2023-12-30
【理论】推进高等教育发展 培养更多时代新人.今日头条.2023-12-3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12-30
科普:什么是中职院校?有哪些分类?.今日头条.2023-12-30
专硕学制“2变3”,给人才培养多点时间.中国网教育|中国网.2023-12-30
全日制本科跟自考本科有什么区别?.今日头条.2023-12-30
制订学校管理规范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中国教育新闻网.2023-12-30
制订学校管理规范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中国教育新闻网.202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