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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简称四川省地方志办)是隶属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负责领导四川省全省地方志的编工作。

1960年4月成立四川省地方志编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撤销,保留“省志资料保管组”,并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1981年10月设置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历任四川省常务副省长或省长兼任主任委员。2015年7月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历史沿革

1960年4月成立四川省地方志编辑委员会,正地级事业单位,时任省长李大章任主任委员,为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前身。

“文化大革命”时被撤销,保留“省志资料保管组”,并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1981年10月,中共四川省委决议设置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领导四川省全省地方志的编纂工作。时任四川省政协主席白戈任任主任委员。之后,历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省长)出任主任委员,分别为:何郝炬、顾金池、谢世杰、蒲海清、张中伟、杨崇汇、蒋巨峰、魏宏。

2006年12月,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015年7月3日,原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省地方志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相关地情文献;

拟订《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承担审查验收具体工作;

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

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承办四川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任负责人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委员:

• 第一届,1960年5月省二届三次人代会议批准,主任委员:李大章(省委书记、省长)

• 第二届,川委发(1981)70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任自戈(省政协主席)

• 第三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1984)1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何郝炬(副省长)、顾金池(副省长)

• 第四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88)403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谢世杰(常务副省长)

• 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3)647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蒲海清(副省长)

• 第六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6)692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张中伟(副省长)

• 第七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0)44号文件批准,主任委员:杨崇汇(副省长、省委副书记)

• 第八届,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3)46号文件1999年11月批准,主任委员:蒋巨峰(副省长)

参考资料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等事项的通知(川办发〔2015〕6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