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
李柏,男,汉族,1958年11月生,交城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月参加工作。
曾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国保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2018年12月退休。
2021年12月,山西省公安厅原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李柏被开除党籍。
人物履历
1991年2月至1993年4月,任吉县公安局局长;
1993年4月至1994年3月,任吉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1994年3月至1997年4月,任襄汾县公安局局长;
1997年4月至1998年8月,任阳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1998年8月至2003年5月,任阳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阳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3月至2014年6月,任长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长级);
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国保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
2018年12月,退休。
人物事件
2021年7月10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国保总队总队长李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2月,经查,李柏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支付其私人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李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参考资料
山西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李柏接受审查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07-10
山西省公安厅原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李柏被开除党籍.界面新闻.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