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2008年6月,驻地设在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118号,邮编571700,下辖儋州市人民法院、洋浦半岛人民法院、临高县人民法院、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东方市人民法院、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和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七个基层人民法院。现任党组书记、院长为郑兰清。
工作职责
海南省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审判海南西部辖区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国家赔偿等一、二审案件;依法审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交办的执行案件;受理不服辖区法院生效判决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依法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对辖区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并监督、指导辖区法院的审判工作等 。
机构设置
立案庭
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环境资源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审判监督庭
执行局
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政治部
督察处
研究室
司法警察支队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机关党委
办公室
参考资料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06-01
海南二中院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