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秉常
傅秉常(1896-1965),民国时期著名的外交官。原名裳,南海区人。早年就读于香港育才书院和圣士提反男中学,继入香港大学学习工程。随伍廷芳步入政坛,曾担任国民政府最后一任驻苏联大使,参加过1946年的巴黎和会,后被任命为外交部副部长,部长(未到职)等职。傅秉常参与过民法和海商法的修订、撰写过宪法草案。1965年7月29日病逝于台北市,终年69岁,曾编《最新六法全书》并遗有《一九四九年日记》等。
人物履历
傅秉常(1896-1965),广东南海人,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生。父庆兆,有子女五人,一门英俊。1916年,毕业於香港大学工程科第一期。1931年,在香港大学获授名誉法学博士。
傅氏毕业於香港大学后,初期曾在香港圣士提反男中学任教。1918年得伍廷芳之介绍,任广州军政府总务厅印铸科长。嗣任伍廷芳的秘书,研习法律及政治学理论。八年,任出席巴黎和会代表团秘书。受知国父,任大元帅府秘书,筹画革命时期财政和外交任务。九年,任琼海关监督。1923年,出任粤海关监督和广东省交涉员。1927年,升任财政部关务署长。1928年8月,立法院成立,出任立法委员,负责修订民法,表达出中国民法在情、理、法交融上的完美体系;曾起草债务法、亲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部分,并兼任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委员长。1931年,一度出任外交部政务次长,不久复返立法院任立法委员。1933年至1936年间,参与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起草和审查及修订。
1941年7月,出任外交都政务次长,同年12月8日珍珠港事变,政府宣布对日、德、意三国宣战。并主持中美、中英新约之谈判、签订。1942年,出任驻苏联大使。1943年10月,在莫斯科曾代表中国签署中英美苏四国外长宣言,为中国取得了世界四强的地位。日本投降,1946年1月,出席联合国在伦敦召开的第一届会议。同年7月出席巴黎和会,并担任大会所属的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外交工作贡献良多。1949年10月,苏联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傅氏不再返任,暂居法国。1949年再任“外交部长”,但未就职。1957年始返台北市。1959年6月,选任“司法院”副院长,1964年10月,以蒋介石“特使“名义,庆贺智利、墨西哥两国总统就职典礼。1965年7月病逝台北,享年七十岁。
1916年12月毕业,旋在圣士提反男中学任教。
1918年任广州军政府总务厅印铸科科长,后赴沪,任职于上海沪杭铁路局。
1919年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处秘书。
1920年任广东军政府财政部及外交部驻港代表;11月任海南岛琼海关监督。
1925年7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外交部特派交涉员兼财政部粤海关监督;6月兼广州大本营外交秘书。
1927年9月,任国民政府财政部关务署署长,10月任外交部参事。
1928年10月,任国民政府首届立法院立法委员,兼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及立法起草委员会召集委员。
1929年2月,任驻比利时公使。
1931年1月,获香港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1932年1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政务次长。同年任西南政务委员会委员。
1933年起回任立法委员兼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及民法委员会召集委员。
1935年1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
1941年7月,再度任外交部政务次长;8月派为当年高等考试初试典试委员长。
1943年1月,任驻苏联大使。
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
1946年7月,以中国代表身份,出席巴黎和会。
1948年5月,担任中华民国驻苏联大使,期间照会苏联外交部,声明“唐努乌梁海是永远属于中原地区的神圣的领土”。
1949年3月,任外交部部长,未到职;4月由莫斯科返国,取道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法国。
1957年5月,自巴黎去台北市,旋受聘为“国策顾问”。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1958年6月,任“司法院”副院长,7月兼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
1965年7月29日病逝于台北。终年69岁。
个人著作
曾编《最新六法全书》并遗有《一九四九年日记》等。
参考资料
民国最后一任驻苏大使傅秉常在日记里感叹,“当中国外交家最辛苦”.第一财经.2024-01-21
傅秉常日记里的民国外交.光明网.2024-01-21
文化湾区 074期 | 佛山傅秉常:签署《四国宣言》,蜚声国际.腾讯网.2024-01-21
1949:民国日记为何在这一年纷纷失踪?.澎湃新闻.202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