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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是指光绪初年(1876年至1879年)发生在中国华北地区的一次特大旱灾,受灾地区以山西、河南、陕西、直隶(今河北省)、山东北方五省为主,波及地域范围广泛,受灾人数达全国近半人口,其中仅饿死的人数超千万,流亡的饥民两千万有余。因其灾情最为严峻的年份1877年(丁丑年)、1878年(戊寅年),以及受灾程度百年罕见而得名。又因山西、河南受灾最重,也称“晋豫奇荒”或“晋豫大饥”。

旱情自1875年在直隶有所显现,1876年旱情加重、范围扩大,持续至1879年大部分受灾地区得以缓解。期间因清政府财政支绌,粮仓缺额,以及河道路政失修,官方赈济粮银未能及时调拨至灾区,造成饿殍遍野、流民众多。为保安定,此时出现的灾区士绅及江南士绅义赈,成为灾荒赈济的中坚力量。此外还有以李提摩太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相继到灾区进行赈济工作。即便各方救济,但因灾情之严重、受灾范围之广,饥民“每日不得一饱”。仅山西省一省一千六百万居民中就有五百万死于饥荒。

此次灾荒对灾区农业的影响,及十余年未能消解,劳动力稀缺,土地荒芜,元气尽损。接任山西巡抚并监修《光绪山西通志》的张煦在追述此次大灾荒时称:“耗户口累百万而无从稽,旷田畴及十年而未尽辟。” 时任山西巡抚的曾国荃评价此次灾荒:“茫茫浩劫,亘古未闻,二十一史所载灾荒无此残酷。”

事件背景

气候

1876~1878年旱灾是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气候极端事件。全球同期也有多个区域发生极端干旱事件,范围涉及到亚洲澳大利亚欧洲、非洲、北美及南美。这一持续性的全球化干旱事件可能与赤道东太平洋海温的异常升高及厄尔尼诺暖流事件发生有关。该时期赤道中东太平洋的海温较常年明显偏高。

中原地区区域而言,华北地区的降水量通常与赤道东太平洋的海温有着紧密联,当海温异常偏高时,对应华北地区降水偏少,气候较干旱。

政治经济

华北大旱灾发生之时正是清朝面临内忧外患之际。对外面临着西方列强对华殖民瓜分;对内不仅面对清军收复新疆之战的战争压力,而且需要尽快对遭受太平天国运动捻军起义等冲击的地区进行经济恢复。

此时的清政府陶醉于“同治中兴”,太平天国、捻军这些农民起义已经平息,洋务运动给这个暮气沉沉的清政府以一定的活力,但这背后是田赋的加重。为了多征20倍的田赋,清政府竟允许种植罂粟。这次灾情最重的山西省,也是种植鸦片非常多的省份。1877年山西耕地面积约为530万亩,其中有60万亩好地用于种植鸦片。

清代小农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过度增长,土地遭到无节制开垦,造成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使得人地矛盾突出,生态环境恶化,加重了天灾的危害程度。

事件过程

光绪二年(1876年)

自1875年春夏,京师雨水稀少,导致大范围干旱。张家口市、古北口等地,因天气亢旱,麦子收成很差。一直到冬季,直隶雨水仍然稀少,田地大多龟裂,“每遇微风轻扬,即尘埃四起,几至眯目”。与直隶相邻的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等省在这一年秋季也相继出现严重旱情。据记载,河南省的巩义市在这年秋七月便遭遇大旱,禾枯死;而河南省的通许县从秋天开始久旱无雨,导致粮食价格飞涨,百姓和官员脸上皆有菜色,因饥寒而死的人居十之二三。

1876年,旱情加重,受灾范围进一步扩大。这年开春,在京师及直隶地区,依然亢旱异常,夏禾难以播种,到七八月间旱情发展到巅峰,麦收歉薄,秋禾未种,全省收成总计不到五分。从天津市以北至南各地,蚱蜢遮天蔽日,将残存的庄稼吞噬殆尽。以直隶、山东省河南省为主要灾区,北至辽宁省、西至陕甘、南达苏皖,形成了广袤的旱区。京师及直隶地区因旱情加重,全省收成减半。夏秋之间,又因阴雨连绵,大清河、沱河、龙河、南运河漳河卫河等又同时泛滥,使遭受旱、蝗之灾的土地再被水淹。这一年,直隶省遭受水、旱、风、雹的地区达63个州县。河南省的灾情和直隶相近,仍以旱为主,全省农业歉收,减产一半左右,“乏食贫民,所在多有”,仅开封市一地,靠赈灾粥厂就食的灾民就达七万有余。

山东省全年皆旱,除章丘区得雨过大外,绝大部分地区遭受旱灾,全省收成不到三分,其中以青州府属各县遇害最为严重。据记载,青州府因一直没有降雨,百姓只好入庙求雨,地方官员也随之入庙求雨,但仍不下雨,他们就一个庙一个庙的求,最终每个庙求了三遍也没有等来降雨。

苏北和皖北也遭遇旱灾,禾苗被蝗灾吞噬,灾民逃亡饿死者不计其数。北方的陕西省山西省、辽宁等省同样受到旱灾威胁,陕西夏秋歉收,冬春多数地方种不下去;山西秋禾收成歉薄,介休市平遥县等县几乎颗粒无收;沈阳市义县饥户众多。

光绪三年(1877年)

1877年,华北大部分地区的灾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状态,尤其是山西省旱荒空前,赤地千里,哀鸿遍野。春季期间,山西滴雨未下,加上1876年冬季无雪,因此春荒更严重,一些灾民只能挖食草根树皮勉强度日。由春至夏,虽偶有小雨,但并不能浇透土地,眼看麦收无望,农民只能改种荞麦杂粮以作补救,最后却连补种的作物也收成无望。因连年持续的旱情,不但粮食无处外购,树皮草根也无处可挖了。灾民为了生存,或取小石子磨粉和面为食,或掘观音白泥充饥,但食后不久因泥性在腹中发胀而痛苦身亡。甚至出现骇人听闻的“人食人”惨剧。

河南省的灾情与山西省相似。这一年自春至夏,河南也一直是雨少晴多,麦收只有一半收成。入夏后更是连续烈日酷暑,干燥异常。立秋以后,虽局部地区有零星细雨,但大部分地区仍持续亢旱,土地干裂、草禾黄萎,无法补栽杂粮。全省“歉收者50余州县,全荒者28州县”。大部分县均有民饥死 、人相食这种惨状的记载。如新安:“天大旱,岁大饥,周围数十里,年半不雨,风先示变,蝗复为灾,秋夏不收。” 荥阳市:“正旦大雾,夏大旱,秋歉收,麦未种,大饥,流民载道,络绎不绝,饿殍遍野。”武陟县:“岁大旱,人民乏食,鸡犬牲畜无 存,树皮草根剥诀殆尽,死亡载道,斗米涨至两千以上,老龙湾等处有杀人以为食者,亦更有骨肉相残者,” 巩义市:“秋冬大饥,人相食,自去冬至春,民间以小麦草、榆皮为食,渐及树叶、铁蒺藜。秋冬后,多鬻妻弃子,杀戮牛马六畜,有食及同类者。饥莩遍野,流亡载道 ,村落为墟。” 郑县:“大饥,人相食,逃亡饥毙者十室九空。” 自1877年8月至1878年8月,一年期间,河南省全省共救济过灾民超620万人。

旱灾也笼罩着陕西省全省,陕西省的泾阳县大旱,地中没有麦苗生长;所属陕西省的周至县在光绪三年夏虽然收获了麦子,但同年五月后大旱成灾,粮食价格上涨,百姓生活难以维持,后来只能去剥树皮、掘草根维持生命。在严重的饥荒面前,走投无路的饥民聚众抢粮,闹灾。1877年,陕西省同州府所属韩城市、邰阳、蒲城县等地出现的连续不断的饥民闹灾经过,其间,蒲城县甚至发生袭击官府、戕杀知县事件。严重的饥民聚众抢夺现象致使灾荒中的社会秩序愈加动荡不安,也使得封建荒政的实施更加举步维艰。

甘肃省东部、四川省北部也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旱。这一年,包括京师在内的直隶和鲁西北地区以及江苏省、安徽的部分地区,依然有较严重的旱灾。灾荒之年,社会动荡,许多灾民铤而走险。

光绪四年(1878年)

1878年初,北方大部分地区仍持续干旱,山西省自春至夏旱情未缓解,之后又连续亢旱。不过从整个灾区来看,旱情开始减轻,陕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直隶等省旱情都趋于缓解。但是,经过连续三年的特大旱灾,老百姓对于天灾的承受能力已近乎极限,并未因旱情的缓解而相应地减少,反而更多、更严重了。

山西仍然是第一位的重灾区。自春至夏,依然雨泽稀少,持续干旱,连河水都“深不盈尺”。在极其严重的春荒情况下,清政府多方设法从外省调运赈济粮,但都因水运不通而滞留中途,“万难速到饥民之口”。如由卫河发运赈济粮的船只,大都搁浅在卫辉市一带。进入山西省省界,由于道路逼仄,山路崎岖,全靠马拉驴驮,行进艰难,更何况大灾之后,牲畜也倒毙一空。所以广大饥民虽殷切盼望赈济粮,但无异于画饼充饥。结果,到处民不聊生,困苦流离。6月,终于下了几场小雨,人们翘首企盼旱象解除、转歉为丰。不料7月至10月又遭连续亢旱,秋收再告失望。

河南省从这年春季起,旱荒尤其严重,再加上瘟疫流行,使灾民纷纷逃荒求活,一些地方的老百姓逃亡过半,村落空置。不少人被迫卖妻鬻子,而奸商及人口贩子趁机勒索。到8月,又连续暴雨,沁河因水势过旺,冲决漫口造成水灾,160余处村庄遭水淹。前旱后涝,受灾地区占全省面积的70%,“被灾之广,受灾之重,为二百数十年来所未有”。由于灾民极多,河南地方政府不得不在开封市设立粥厂和专门收容灾民的“栖留所”十余处,以“抚辑流亡”稳安定。

直隶的旱情,自开春起一直延续到7月末。其间于4月有少量降雨,但始终未能渗透。河间等重灾区,耕田的牛马被宰卖殆尽,耕种一时很难恢复。逃往京师的饥民一天比一天多,粥厂虽然多,但已经不够分给领粥的饥民,“每日竟不得一饱”,越来越多的人饿死,横尸街头。进入8月下旬,连日暴雨,引起永定河滹沱河等河水漫溢,濒河州县转旱为涝,田地被淹,难以耕作,一直到1879年春天,仍有积水。这一年,直隶全省遭受旱、涝、虫、疫灾害的地区达86州县。

陕西省的农作物减产严重,粮食价格飞涨。泾阳县中一斗麦子便可以换二千钱;武功县的人因为争相食用“石面”多数得病或者饿死;大荔县府中饿死的人占大半,粮食价高且难得,就算有钱也很难买到,甚至有人用一两个饼就可以换得妇女。

光绪五年(1879年)

进入1879年,尽管山西省仍然大旱如故,但在东起直鲁、西迄陕甘的广阔土地上,甘霖降临,旱灾进入尾声。可正当死里逃生的人们准备重建家园之时,一场新的灾难骤然而至,这就是7月1日发生在甘肃武都的震级达8级、烈度为11度的大地震。在地震受到破坏或影响的地区,大部分在旱灾区域之内。瘟疫和地震,把“丁戊奇荒”推向惨绝人寰的境地。

事件结局

1876~1878年,仅山东省、山西、直隶、河南省陕西省北方五省遭受旱灾的州县就有955个。而整个灾区受到旱灾及饥荒严重影响的居民人数,估计在1.6亿至2亿,约占当时全国人口的一半;直接死于饥荒的人数在1300万左右;从重灾区逃亡在外的灾民不少于2000万人。

这次旱灾以河南、山西省受害最重,又称“晋豫奇荒”或“晋豫大饥”。华洋义赈会报告显示,“丁戊奇荒”期间死亡人数:山西省为550万,河南省为100万,直隶省为250万,山东省为50万。据学者统计,灾荒期间山西省损失人口达5688943人,损失率为34.62%,其中重灾区死亡率超过50% 。同时,由于大量妇女被贩往南方,使山西人口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人口的恢复,直到民国年间,人口数都未能恢复到灾荒前的水平。

灾荒期间河南省人口总数由光绪二年的2394.3万人,降至光绪四年的2114万人,共损失人口182.9万人。陕西省总体上大县损失一二十万人,小县损失五六万人,受损程度超过同治年间回民起义。

赈灾举措

官方赈济

在官方赈济中,常平仓、社仓、义仓三位一体的仓储体系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受到灾荒冲击时,常平仓主要担负“积谷赈济,平价”功能。然而在爱新觉罗·旻宁年间,常平仓就已经普遍空虚,缺额高达1800余万石,将近额贮的一半。之后陆续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捻军起义回族起义以及其他小规模农民起义,导致仓储粮食或挪用为军需,或焚于战火,“各省仓谷率多空虚”。在丁戊奇荒发生之时,直隶、河南省山东省诸省已无存谷,山西省陕西省也所存无多,“多者得以支持数日,少则一发即罄”。

由于当地仓谷存量远不足以赈济旱灾产生的灾民,政府只能寻求调粟的方法。各地州府通过争取朝廷拨款、缓解京饷、开展捐输来筹措经费,委派专人前往未受灾的粮食产区如沈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颍州和樊城区等地采买食粮。由于晚清路政、河政衰败,粮食转运难度进一步增加。原本通过汉江支流和沙河、卫河等水路,湖北、江淮一带粮食可以运往陕西、河南等地,但因河道未能及时疏浚,以及大旱导致河水流量萎缩,河流普遍淤积不能行船,限制了粮食转运。运输困难不仅制约了粮食及时有效地运往灾区,而且造成运费支出极高,严重挤压了其他赈灾支出。以山西省为例,旱灾期间山西全省筹得赈款近1500万两,其中运费约占500万两,而用于医药、资遣、抚养幼孤等支出不过22.3万两。曾国荃因此感叹:“所有采买之粮,价值居其一,运费居其九,以故竭天下财力,皆销磨于脚运之中。”

士绅义赈

由于国家能力急剧下降,以往官府主导赈济的模式已无法持续,士绅“义赈”摆脱原有“民捐官办”的限制,开启了“民捐民办”的道路。灾区士绅通过捐施助赈,动员富户、地主和商人捐赈,成为地方社会灾荒赈济的中坚。同时,士绅应政府号召主持办理基层赈灾事务,其用意在于减少胥吏中饱私囊。

除当地士绅之外,未受灾荒波及的江南地区士绅在原有“善堂”的基础上形成了遍及海内外的慈善组织网络,并借鉴西方赈灾经验,广泛吸收民众捐款,并且亲往受灾严重的豫北、晋西南等地发放赈济、收敛尸骨、代赎妇女和儿童、发放耕牛种子等,有力地支援了灾区的赈灾活动。

西方救济

西方传教士也纷纷前往受灾地区进行赈济。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76年定居山东青州府期间就开始施赈,并通过报纸呼吁西方各界关注这场旱灾。之后西方教会相继成立“山东救灾委员会”和“中国赈灾基金委员会”,统一协调各教派的人员和募集资金。1878年“中国赈灾基金委员会”又相继派遣相关人员,前往山西省协助李提摩太开展赈灾活动。

影响与评价

影响

这场特大旱灾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场大劫难,对中原地区晚清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暴露了当时社会的诸多问题,也考验着清政府的救灾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大奇灾后,劳动力奇缺,土地大量抛荒,同时,生产工具又在灾荒中被毁卖一空,生产要素的严重匮乏使得北方农业元气尽伤。“丁戊奇荒”对当时整个社会生活和以后的历史都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以至于十三年后接任山西巡抚并监修《光绪山西通志》的张煦在追述此次大灾荒时称:“耗户口累百万而无从稽,旷田畴及十年而未尽辟。” 

相关评价

茫茫浩劫,亘古未闻,二十一史所载灾荒无此残酷。(时任山西省巡抚的曾国荃 评)

山、陕、豫三省,自光绪三年苦遭旱灾,历时既久,为地又广,死亡遍野,诚为二百年之所无。臣奉命查赈山西及陕之同州,尤为极重极惨。(晚清大臣阎敬铭 评)

饥荒是人民的灾难,又是豪绅、贪官、奸商、高利贷者大发横财的良机,有所谓“一欠等三收”。(赵矢元 评)

此诚我朝二百三十余年来未见之惨凄,未闻之悲痛也。虽曰天灾,抑亦人之未备于旱也。(山西省闻喜县碑文 评)

光绪三年,亢旱甚置,山陕河南,惟韩尤艰。(现藏于西安市西安碑林博物馆《荒岁歌》(碑)评)

参考资料

清末 “丁戊奇荒”.中华文史网.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