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是按照国家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不得占用的耕地。
2020年1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动落地到户,有利于筑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底线,巩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农民收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权益;有利于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合理利用,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更大空间。永久基本农田更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物质基础,生产更多优质农产品,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离不开足够数量的绿色、稳定、可持续利用的耕地资源作为基本保障。发挥永久基本农田的生态服务功能、绿色空间功能、文化景观功能,还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休闲、游憩、乃至新鲜空气等生态产品,感受厚重的农耕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对实现绿色生活的渴望。
定义
“永久基本农田”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概念基础上提出来的,永久基本农田之所以加上“永久”二字,主要是要体现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它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永久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不得占用的耕地,就是对法律规定的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特殊保护。一经划定,在规划期内必须得到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
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发展历史
1986年3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提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1998年颁布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认此基本国策。
1989年6月,土地管理机关和农业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基本农田保护会议,推动全国建立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005年2月,国土资源部29号文《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
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永久基本农田”概念。“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农田。
201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从法律层面将原“基本农田”正式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11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次年6月 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提出2021年6月底前,组织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上报。
设立背景
中国城镇周边的耕地,多是长期形成的高产田,在城镇发展的过程中,被钢筋水泥一圈一圈地吃掉,这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国土资源部将和农业部一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先从控制发展规模的5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周边开始,由大到小,逐步覆盖各类城市和小城镇;由近及远,从城市周边扩展到广大农村,覆盖全部基本农田。”
中国耕地已由2000年的19.24亿亩减少到18.26亿亩,今后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仍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但是,在人口增加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对农产品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这就要求今后中国必须保持必要数量的耕地。为此,中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强化用途管制。
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田和灌溉用水造成污染,加上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生的镉大米、毒豇豆、毒生姜等事件,给生产和消费造成了很大影响和损失。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后,中国开始大量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1988至1994 年,开发区年均吸引外商投资企业905 家,是1983年之前的3 倍,但由此也导致了盲目占用耕地,大片良田被丢弃、弃耕。分税制改革后,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伴随“开发区热”“房地产热”等,土地利用问题更趋严重。1992至1995年,中国共减少耕地280 万公顷。
除了城镇建设对耕地的占用,耕地自身的退化亦威胁着18亿亩耕地红线。农业部在扬州市召开全国耕地质量建设现场会,会上透露,目前耕地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1996年至2009年,全国减少耕地逾2.03亿亩,大多数是优质耕地,仅东南5省就减少水田1798万亩,相当于减掉福建省全省水田面积。优质耕地急剧减少,成为中国大城市“城乡失衡”突出问题。
随着中国人口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疫情全球大流行,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必须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
中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水热资源空间分布不匹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举全国之力解决14亿人口的吃饭大事。各地区都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粮食主产区要努力发挥优势,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为全国作贡献;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保持应有的自给率,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共同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
目标任务
2016年8月4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特殊保护,作出部署。《通知》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五项原则,《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全国15.46亿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落实到图斑地块,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结合,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通知》明确,年底前,要先行完成各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落实各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报批工作。
2018年2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简称《通知》),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到2020年,全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基本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
总体要求
重大意义
耕地是中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功在当前、利及长远。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保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实施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应有之义、应有之举、应尽之责,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逐步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筑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原地区梦的土地资源基础。
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法律中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系统保护相统筹。坚持从严管控。强化用途管制,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建立健全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持补建结合。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保障永久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权责一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性保护机制,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权责统一。
巩固划定成果
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有关要求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各类规划衔接,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推进建设
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零星分散耕地的整合归并、提质改造等工作。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土地整治工程技术创新和应用。全面推行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
加强管理
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乱占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引导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规划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
量质并重做好补划
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因依法认定的灾毁等原因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开展补划,占用或减少城市周边范围内的,原则上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补划要求,组织对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论证。
健全保护机制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机制,落实地方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总结地方经验,积极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类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和跨区域资源性补偿。构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机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结合土地督察、全天候遥感监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等,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动态管理。
全面强化特殊保护保障措施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贯彻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保护措施,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到人、落到地块”。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指导意见
2022年1月4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保护内容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地区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稳定非主产区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按照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分品种生产供给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扭转粮食种植面积下滑势头。产销平衡区要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保证粮食基本自给。主销区要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尽快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督促各地区抓紧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划定建议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为耕地保护政策体系的核心之一,承担着保护耕地精华部分的重要职能。因此,要加大基本农田保护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民形成保护耕地的共识。同时通过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完善巩固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使之成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实基础。
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各类规划相结合。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科学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专项规划等规划成果,在各类规划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使其能得以长久保护。二是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相结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将高等优级的耕地划入,同时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精准地籍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永久基本农田落位准确,方便管理。三是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投入较大的资金对田、水、路、林、村的全面改造,使整理的耕地达到优质高产良田的标准。因此经过土地整理的耕地须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制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先优惠政策,并整合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惠农资金,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补偿金制度。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拟定颁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积极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同时建立信息系统,备案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信息;建立公开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保护区坐标位置和保护政策;设立统一规范的界桩和保护标志;公开网络举报系统和举报电话。土地执法部门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守土有责”,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的,要严肃查处,重典问责,确保“三个不得、三个禁止”规定切实落到实处: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作用意义
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中国人多地少,任何时候都要守住耕地红线,守住基本农田红线。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设施农业的发展,既要明确其特殊用地政策,又要严格规范用地管理,加强监测督查,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动真碰硬、重典问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定不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支持和规范设施农业发展,事关中国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要求,也是践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国土资源工作定位的必然选择,必须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要增强担当意识,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提高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更好地把握新常态下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钉牢,把设施农业发展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中国最基本的资源国情。耕地提供了中国人口85%以上的食物,是中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命脉,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把最优质、最精华、生产能力最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实行特殊保护,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中国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
“耕地就是绿地,水稻田就是最重要的人工湿地”,保护耕地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题中应有之义。永久基本农田是绿色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绿色农业,发挥土地生态景观功能的重要资源基础。在调节气候、净化美化环境、维持生态多样性、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城市周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发挥耕地在优化空间布局、控制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美化城乡景观等多种功能,阻止城市的无序扩张和蔓延,倒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同时,永久基本农田还可以作为城市发展框架中的绿化隔离带,与森林、河流、湖泊、山体等共同形成城市生态屏障和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引导城市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之路;有利于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共同体提供支撑,促进城乡绿色发展、转型发展。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动落地到户,有利于筑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底线,巩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农民收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权益;有利于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合理利用,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更大空间。永久基本农田更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物质基础,生产更多优质农产品,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离不开足够数量的绿色、稳定、可持续利用的耕地资源作为基本保障。发挥永久基本农田的生态服务功能、绿色空间功能、文化景观功能,还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休闲、游憩、乃至新鲜空气等生态产品,感受厚重的农耕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对实现绿色生活的渴望。
信息化管理
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等地利用MapGIS建立基本农田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基本农田数据,实现了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为基础,结合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入户调查,将基本农田落到图斑、地块,建立基本农田信息属性数据,再结合基本农田监管系统,建立完成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统一管理基本农田所有属性数据和信息数据。通过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对基本农田相关信息进行数据库管理,做好日常更新维护,确保数据现时性,实时对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实现了基本农田动态监管。
相关事件
3万多棵国槐被砍掉
事件起因
2023年11月8日,在陕西丹凤县,当地有相关部门组织强行将3万多棵国槐树(树龄10年)和30多棵核桃树(树龄30年)强行砍伐拉走,并且砍伐之前未与村民提及任何损失赔偿。
政府回应
因国家政策要求,所有耕地上的树都要砍掉,改种庄稼,目前尚未收到补偿政策的文件。
事件结果
对在永久基本农田上违规种植的核桃树、国槐苗木进行清除复耕。因在涉及地块上种植苗木属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赔偿事项。
参考资料
哪些情形可以占用、使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澎湃新闻.2023-11-12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3-11-12
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有什么关系?如何划分与管理永久基本农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3-11-12
“十四五”规划《纲要》名词解释之167|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23-11-12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哪些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兰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11-13
永久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吗?新规五点要注意,违规将受重罚!.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11-12
国土资源部部:我国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新浪财经.2023-11-13
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农村土地管理要严格规范.新浪网.2023-11-13
农业部:大城市可优先将菜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新浪财经.2023-11-13
孔祥斌等:永久基本农田制度演变的内在逻辑与思考.中国农业大学.2023-11-13
中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城镇化告别“摊大饼”(图).中国新闻网.2023-11-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11-12
国土资源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中国政府网.2023-11-13
国土部:确保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15.46亿亩.央广网.2023-11-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中国地质调查局.2023-11-12
国土资源部印发《通知》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中国政府网.2023-11-1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新华网.2023-11-13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迫在眉睫.河南土地网.2015-02-26
李克强: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 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新华网.2023-02-16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www.gov.cn.2016-07-11
四川广西等地利用MapGIS实现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7-03-10
3万多棵国槐被强行砍掉?当地调查: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人拒绝整改.凤凰财经.2023-11-12
陕西丹凤回应“强砍3万多棵国槐树”:属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浪财经.202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