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专科专业,属于电子商务类,修业年限为三年。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通过传授市场营销及计算机相关知识,培养具备扎实的计算机及网络知识、商务基础知识、网络营销知识、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能力,能熟练应用互联网进行市场营销和销售管理的人才。该专业毕业生可从事网络营销、客服设计开发及维护、搜索引擎优化、搜索引擎营销、网络营销、网络营销顾问等岗位
专业发展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1年批准设置,由网络营销更名为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科门类为财经商贸大类,电子商务类,专业代码530704。
培训标准
培养目标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网络推广、直播销售、新媒体运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具备直播运营、内容策划与编辑、渠道开拓与运维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渠道拓展运营维护、市场策划、产品策划、广告投放、直播策划执行、粉丝引导转化、内容策划推广、新媒体运营、数据分析、客户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知识要求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在知识要求上要求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如直播销售、新媒体运营等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掌握一定程度的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知识。同时,学生需要具有一定的信息加工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掌握与本学科有关的前沿知识。
课程体系
该培养体系的核心课程主要由二个模块构成,分别为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课程设置
注:以上信息来自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实践教学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的实践教学和实习活动,主要包含在校内外进行直播销售与运营、内容策划与编辑、新媒体运营、网络营销推广等实习实训。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批发业、零售业、商务服务业企业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师资队伍
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25: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60%,专任教师队伍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与本专业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专业带头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区域或本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教学任务。
教学条件
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教学资源需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所需的教材、图书文献及数字教学资源等,教学设施需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等。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本专业学生专科毕业后可选择专升本,可选择接续高等职业本科专业如全媒体电商运营、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接续普通本科专业如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市场营销等。
就业方向
该专业的毕业生一般可从事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等职业,渠道销售主管、直播销售员、直播运营主管、新媒体运营主管、内容策划主管、客户主管、渠道推广主管、网络广告专员、市场策划主管等岗位。
开设院校
注:以上信息来自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参考资料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中国教育在线.2023-05-11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育部网站.2023-05-11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网站.2023-05-11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中国教育在线.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