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备道
全称整饬兵备道,明朝时在边疆及各省要冲地区设置的整饬兵备的按察司分道。兵备道道官通常由按察司的副使或事充任,主要负责分理辖区明朝军事,监督地方军队,管理地方兵马、钱粮和屯田,维持地方治安等。清代沿置,爱新觉罗·弘历时定为正四品,多由守、巡二道兼任。兵备道集军事、监察大权于一体,成为明清时期一项重要的地方管理制度。
历史渊源
“道”在汉代就被用为地方区划名称,特指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与县同级(县有蛮夷曰道)。
到了唐朝,道成为监察区,其辖区广大如行省,设采访处置使(后改为观察处置使),为中央派出监察地方的临时官员。后跟军区性质的道结合后,在藩镇割据时期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
宋代改道为路,设转运使,掌管一路军需财赋以及监察大权,又设提点刑狱司疏理刑狱。
元代的道在行省之下,设宣慰司道,为行省派出机构;设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直属中央御史台,负责监察地方,兼管农事。
明代,布政司和按察司辖区广大,实行分司管理,由参政、参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置按察分司为四十一道,副使、佥事分道巡察,为分巡道。永乐时,又令参政、参议分守所属府州县,为分守道。
设立及演变
史料并无明确记载兵备道最早设立的具体时间。
洪熙年间(1425年),仁宗鉴于武臣疏于文墨,遂遣包括参政沈固、副使刘绍在内的文臣前往各地总兵官驻所整理军机文书,为文臣参赞地方明朝军事之始。
正统年间,出现了以都察院官员整饬兵备、提督兵备的例子。正统元年(1436年)的陕西省整饬兵备右佥都御史曹翼,是最早记载加整饬兵备衔的文臣;正统十一年(1446年),寇深任右佥都御史提督松潘兵备。这些可视为兵备道官的前身。
《明实录》中记载的由按察司官员出任的兵备官,最早出现于天顺八年(1464年)二月,皇帝赏赐了一批文武官员,其中有“整饬松潘县兵备四川省按察副使王用” 。
从成化到弘治年,为了稳定地方治安,在各地不断增设兵备官员,尤以四川、山西省、云南省、广东省等边地较多。到了弘治末年,沿边地区的兵备道基本已成定制。
到了正德、嘉靖年间,由于各地民变增多,沿海地区倭寇为患,以及蒙古俺答汗的威胁,又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增设兵备道,或者用分守道、分巡道兼理兵备,而兵备道也逐渐演变成常设。
到了明末,民乱四起,东北又出现了女真人的威胁,为了加强防御,又广设兵备道。但是由于卫所制早已败坏多年,军田大量被占,军户大量逃亡,再加上兵备道本因事而设,然而事毕后却未撤销,造成其无兵可练,无饷可支,无法整饬兵备的尴尬境地。
清代入关后,为了战争需要,也在各省要冲广设兵备道,到了局势抵定后,以八旗、绿营分驻各地,在康熙帝时罢去各省道员的管兵事务,大举裁撤兵备、兵巡、巡海三道,此后又逐渐复置(清代的道,早期辖区只有一个府,后来演变为三四个府),乾隆,全国共有八十多个兵备道。
兵备道虽由按察司官员出任,但是它的设置和裁革皆由兵部负责。
兵备官设立
兵备官,多由按察司副使或佥事充任,又称兵宪、兵备副使、兵备佥事。期初是因事专设,事毕即罢,裁革不定,属于临时差遣,后演变为常设,但其品秩仍取决于本官官衔。兵备道道官有专任的,也有分守道、分巡道、巡海道等兼任的,比如嘉境年间,东南沿海兵备多由分巡道兼职。由于并非祖制,兵备官赴任,由皇帝给予敕书规定其具体权限,除由分巡道兼任的兵备官以外,专任兵备官只有关防,没有正印。兵备官可节制卫所军队,但受督抚节制。
清代沿置,康熙时多有撤销,但之后又逐渐复置。爱新觉罗·弘历十八年,将各道道员正式定为正四品官,罢去参政、参议、副使、佥事衔。清代兵备官多由分守道、分巡道加兵备衔兼领。
主要职权
军事职权
兵备道主要为稳定地方治安而设,同时又要协助巡抚处理明朝军事,其军事职权主要包括分理军务,操练卫所军队和地方民快,缉捕盗贼镇压民乱,管理卫所兵马、钱粮和屯田,巡视江湖防御等。
监察司法职权
兵备官为按察司官员,本身具有监察权、司法权。包括监督官兵,问理刑名,禁革奸弊等。
其他职权
兵备道与布、按二司其他诸道在职权、辖区等方面上会有重叠,为避免官员冗余,有时会让兵备道兼职或带管其他事务。包括整饬文教、兴修水利、修筑城墙、管理盐政马政驿传等。
各地兵备道的职权因地制宜,不尽相同。
明代一览表
(注:兵备道称呼并不统一,比如神木兵备道又名榆林东路兵备道,上表只取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