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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的一级军区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是中南地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和指挥中南地区所属的全部人民武装力量。

1955年2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正式撤销。

军区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的一级军区之一,是中南地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的一级军区共5个,即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华中地区军区、西北军区。1950年1月,华中军区改称中南军区;2月,西南军区成立。至1950年7月,全国共有6个一级军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18个二级军区:山西省绥远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川东、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新疆(1951年12月又成立了西藏军区);25个三级军区:辽东辽西地区河北省、平原、察哈尔省胶东半岛渤海、鲁中南、苏北、苏南、皖南、皖北、赣西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海南省、川南、川西、川北、西康省、陕南、喀什、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4个省军事部(军级):热河、吉林省、松江、龙江。此时的一级军区与党的中央局和各大行政区的划分一致,二级军区已不再是中央分局所在区域。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已没有明显区别,二者隶属关系上是并列的,在级别上相差一级。

1950年1月,中央军委命令,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改称为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领导机关驻汉口。辖 4个兵团16个军,河南省、湖北、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江西省 6个军区和特种兵、学校等,共150万人。同年5月和8月,军区部队攻占海南岛大万山岛,中南全境解放。随后,全区部队担负保卫边防、海防和剿匪任务。1951年 5月,以广东军区为基础,成立华南军区。中南军区从成立到1952年6月,共歼灭中国国民党匪特武装115万余人,并扩大了地方武装和组建了1000多万民兵。1952年7月,军区领导机关移驻广州市,将华南军区番号撤销,其领导机关并入中南军区机关。全区部队在保卫边防、海防和巩固人民政权的同时,大规模地开展军事训练和政治、文化学习,促进了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

1955年2月11日,国务院和国防部根据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全国战略区的重新划分,决定将全国的6个大军区,即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西北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这12个大军区大部分是以所在区的大城市命名的,计有沈阳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昆明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新疆军区、内蒙古自治区军区、西藏军区。各军区于5月1日前按新的区划正式办公。1956年又增设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这样,全国共13个大军区。大军区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管理本战区内的野战军、省军区地方武装,并与海军、空军领率机关共同领导本战区内的海、空军部队。

1985年6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在裁军一百万的同时,决定将11个大军区合并为沈阳市、北京、济南市、南京、广州市成都市兰州市7个大军区,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区合并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统一编为济南军区和广州军区。济南军区机关设在济南市,下辖山东省军区、河南省军区、青岛警备区和若干集团军。作为我军的总预备队,可以随时支援各个战区的防御任务。广州军区机关设在广州市,下辖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军区,后又成立海南省军区和若干集团军。主要应对来自南海和东南亚方向的作战任务。

广州军区

1955年4月15日成立,下辖:湖南、广东、广西军区,海南军区,军区防空军、公安军,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和陆军、院校及地方部队。军区机关仍驻广州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