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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委员会

1956年4月2日~1956年4月7日,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一届人民委员会。

机构简介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4月~1967年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1956年4月2日~1956年4月7日,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一届人民委员会。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的直属行政机构为: 秘书处、人事处、监察委员会、交际处、外事处、宗教事务处、政法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兵役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交通运输管理局、重工业局、轻工业局、染织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城市建设委员会、城建局、建筑工程局、房地产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农产品采购局、粮食局、农林处、水产管理处、文教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同年5月撤销秘书处,设立办公厅;撤销监察委员会,设立监察局;撤销水产管理处,设立水产管理局。同时撤销政法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和文教委员会。同年11月胶澳盐场管理处改称胶州盐务局。1957年1月10~16日,青岛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办公厅、人事处、监察局、交际处、外事处、宗教事务处、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兵役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暨普查局交通运输管理处、重工局、轻工局、染织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城建局、建工局、房地产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农产品采购局、粮食局、农林处、水产局、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等。至年底,又先后设立了疗养区委员会和物资供应局。1958年,成立了青岛供销社。

1958年6月4~8日,青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 办公厅、人事处、监察局、交际处、外事处、宗教事务处、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兵役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暨普查局、物资供应局、交通运输管理局、重工局、轻工局、染织局、纺织工业局、手工业局、邮电局、港务局、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建局、建工局、房地产管理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农林处、农业局、水产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外贸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青岛广播电视台、疗养区管委会等。同年10月设立电业局,胶州盐务局改为市盐务局,设立海运局。12月撤销重工局,设立机械局、冶金局;染织局并入纺织工业局;由轻工局分设出化学工业局;房地产管理局改房产局; 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税务局、保险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合并入财政局;工商局并入商业局。1959年1月,兵役局改编为青岛警备区; 2月设立工业生产委员会;4月设立外事办公室; 7月设立外贸局;12月成立机关事务局、民族华侨事务处和交通运输指挥部。1960年1月撤销监察局、司法局。农林局分设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和农机局;4月商业局分设第一商业局和第二商业局,同月又撤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1961年5月设立公社工业局,海运局分设港务管理局。

1961年5月28日至6月2日,青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办公厅、人事处、交际处、机关事务局、外事处、外事办公室、民族华侨事务处、宗教事务处、公安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暨普查局、物资供应局、物价委员会、工业生产委员会、交通运输指挥部、交通局、电力工业局、机械工业局、冶金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盐务局、轻工业局、公社工业局、纺织工业局、邮电局、港务局、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建局、建工局、房产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和税务局(两局合署办公)、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农机局、水产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外贸局、文教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疗养区管委会。1962年1月,机关事务局与副食品生产办公室合并为副食品生产局; 财政局与税务局分设;设立工商局、物价局(两局合署,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公社工业局改为手工业管理局。1962年3月,建工局改为省建设厅直属。5月撤销物资供应局。1963年3月设立档案局,纺织工业局归入省纺织局;4月,人事处改为人事监察处,副食品生产局撤销,物价委员会并入工商局,工业生产委员会与交通运输指挥部合并成立青岛市经济委员会,撤销机械工业局、冶金工业局,设立青岛市重工业局,化学工业局并入轻工业局,撤销基本建设委员会,将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合并设立商业局; 同时设立供销社,农机局并入重工局,疗养区管委会并入卫生局;5月,撤销文教办公室,设立物资局。

1963年10月17~23日,青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 办公厅、人事监察处、档案局、交际处、外事处、宗教民族华侨事务处、公安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局、经济委员会、交通局、重工业局、盐务局、轻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建设局、房产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粮食局、水产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外贸局、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青岛广播电视台等。

1964年10月,教育局改为第一教育局、第二教育局。1965年5月,轻工业局分设轻工局、化工公司;7月设立劳动工资委员会;12月撤销外贸局。1966年2月,宗教、民族、华侨三处合并为宗教民族华侨事务处,财政局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局,第一、第二教育局合并为教育局,设立城市建设委员会。

1966年4月14~19日,青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办公厅、研究室、人事监察处、档案局、交际处、外事处、外事办公室、宗教民族华侨事务处、公安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工资委员会、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交通局、重工业局、盐务局、轻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城建局、房产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工商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水产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等。同年10月,设立园林管理处。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67.1~1980.7)1967年1月22日,青岛市23个“群众造反组织”联合夺了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成立了“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

1967年3月1日改名为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5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公布了工作机构设置:一、文革领导小组,下设文革办公室、整风办公室、接待处。二、办公室,下设秘书处、综合处、档案处、总务处、机要处。三、政治部,下设办公室、组织处、监察处、宣传处、群众工作处、直属政治处、工交处、财贸处。四、政法部。五、外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参考资料

建国后青岛市政权组织机构沿革及领导人更迭情况.中共青岛市委党史研究院(青岛市地方史志研究院).20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