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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米糠油事件

日本稻米油事件,又称“多氯联苯(PCB)污染事件”,是指1968年3月发生在日本的九州、四国等地,由于多氯联苯混入米糠油造成的典型污染事件。

1968年3月,在日本的九州、四国等地有几十万只鸡突然死亡,经检验,发现鸡饲料中有毒,但并未弄清中毒根源,也没引进重视和追究。1968年6月至10月,福岛县先后有4家13人患有病因不明的皮肤病而到九州大学附属医院求诊,患者症状为痤疮样皮疹伴有指甲发黑、皮肤色素沉着、眼结膜充血、眼脂过多等,疑为氯痤疮。此后3个多月内确诊112家325名患者,之后全国各地逐年增多。到1978年12月,日本有28个县正式承认1684名患者,到1977年已死亡30余人。然而,实际受害者高达1.4万人。受害者中有13名孕妇,造成了2产胎死,其余的11胎活产中有10个“黑婴儿”。

经过对患者共同食用的米糠油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九州大牟田市一家粮食加工公司食用油工厂,在生产米糠油时,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在脱臭过程中使用了多氯联苯(PCBs)液体作导热油。因生产管理不善,多氯联苯混进了稻米油中。随着受污染的米糠油被销往各地,造成了人员的中毒生病或死亡。生产米糠油的副产品——黑油被作为家禽饲料售出,也造成大量家禽死亡。

日本米糠油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造成了较大的社会恐慌,被列为20世纪“八大公害”之一。

事件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最初10年可以说是日本的经济复苏时期。在这个时期,日本对追赶欧美趋之若鹜,发展重工业、化学工业,跨入世界经济大国行列成为全体日本国民的兴奋点。至1970年,日本的重化工业占制造业的比重已达62.4%,超过西德的56.5%,居世界第一。在所谓“产值第一、增长至上”观念的影响下,日本经济增长率一度高达12.4%,其污染速度和规模也创历史新高,产生了日本环境厅谓之的“爆炸性公害”现象。20世纪初期发生的世界8件重大公害事件中,日本就占了4件,足见日本当时环境问题的严重性。

事件经过

1968年3月,在日本的九州、四国等地有几十万只鸡突然死亡,主要症状是张嘴喘,头和腹部肿胀,而后死亡。经检验,发现鸡饲料中有毒,但是由于没弄清楚中毒根源,事情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追究。

1968年6月至10月,福岛县先后有4家13人患有病因不明的皮肤病而到九州大学附属医院求诊,患者症状为痤疮样皮疹伴有指甲发黑、皮肤色素沉着、眼结膜充血、眼脂过多等,疑为氯痤疮。

九州大学医学部、药学部和县卫生部组成研究组,分为临床、流行病学和分析组开展调研。临床组在3个多月内确诊325名患者(112家),平均每户2.9个患者,证实本病有明显家庭集中性。以后全国各地逐年增多(以福岗、长崎市两县最多)。到1978年12月,日本有28个县正式承认1684名患者(包括东京京都郡大阪府),到1977年已死亡30余人。然而,实际受害者高达1.4万人。更令人遗憾的是,受害者中有13名孕妇,由于有毒物质通过母体传递给胎儿,造成了2产胎死,其余的11胎活产中有10个“黑婴儿”,症状为皮肤发黑、乳齿早现、眼球突出等畸形。

事件调查

米糠油事件引起了日本卫生部门的重视,通过尸体解剖,在死者五脏和皮下脂肪中发现了多氯联苯,这是一种化学性质极为稳定的脂溶性化合物,可以通过食物链而富集于动物体内。多氯联苯被人畜食用后,多积蓄在肝脏等多脂肪的组织中,损害皮肤和肝脏,引起中毒。初期症状为眼皮肿胀手掌出汗,全身起红疹,其后症状转为肝功能下降,全身肌肉疼痛,咳嗽不止,重者发生急性肝坏死肝性脑病等,以至死亡。专家从病症的家族多发性了解到食用油的使用情况,怀疑与米糠油有关。

经过对患者共同食用的米糠油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九州大牟田市一家粮食加工公司食用油工厂,在生产米糠油时,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在脱臭过程中使用了多氯联苯(PCBs)液体作导热油。因生产管理不善,PCBs混进了米糠油中。随着受污染的米糠油被销往各地,造成了人员的中毒生病或死亡。生产米糠油的副产品——黑油被作为家禽饲料售出,也造成大量家禽死亡。后来的研究进一步证明,多氯联苯受热生成了毒性更强的多氯二苯(PCDFs),后者同样也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事件影响

公害问题的连锁反应很快延伸至社会、政治领域,产生了五个方面的效应:

一是舆论效应,表现为环境议题激增。据统计,日本主流媒体对公害问题的报道次数,在1964年仅为每月14起,而1971年则高达每月124起,增长率约89%。

二是失序效应,表现为社会抗议活动频发。1964年,静冈县爆发了约2万人参加的环保抗议活动,原因是担心建立石化企业会造成四日市市哮喘病那样的后果。在各类因素的作用下,日本的反公害运动愈演愈烈,至1973年,各地共爆发抗议3000多次。

三是司法效应,表现为诉讼案件激增。日本环境厅发布的《环境白皮书》显示,环境诉讼案件在1960年几乎为零,1966年增加到2万件,而1970年则超过了6万件。

四是政治效应,表现为执政党支持率下降。在高增长高污染时期,自由民主党的选票从1960年的58%下降到1969年的48%,反对党的市长人数则从1947年的20人增加到1973年的138人。

五是制度效应,表现为法规与机构的诞生。1967年,日本政府颁布《公害对策基本法》;1970年,第64届国会一次制定并修改14部环境法规;1971年,内阁设置环境厅。

事件启示

在米糠油事件的同一时期,日本先后爆出“熊本县水病”“四日市市哮喘病”“富山县骨痛病”等事件。一系列的公害事件不仅让国民深受其害,也让国际社会大为震惊。“公害列岛”随之成为日本的“国家标签”。对稻米油事件究因追果、综合分析,得出以下四点启示。

第一,充分认识并防范有机氯化物污染问题。米糠油事件将化学污染及其对人类健康的威胁,醒目地摆到了国际社会面前。人们开始意识到,多氯联苯等化学合成品,在大规模应用于工农业生产之时,会沉淀入环境,并通过环境这一中介侵入健康肌体。通常,其化学效应越强,对于健康器官和细胞的破坏力也越强。因此,要保护公众健康,首先要保护人类社会的生态基础,要防范有机氯化物等化学污染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二,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和健康为代价,要走绿色发展之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当世界各国都醉心于技术进步、重化工发展的“正效益”时,其环境污染、健康危害的“副作用”逐步显现。日本的增长至上主义、重化工发展战略与“爆炸性公害”相生相伴,并因汹涌高涨的反公害运动与之相抵相克。稻米油事件再次说明,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必须弃“用环境换增长”的做法,要走绿色发展之路,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们生活的增长点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第三,食品生产企业对化学品污染应保有高度且严格的安全义务。在米糠油事件处置过程中,涉及一个争议性问题:K仓库称,多氯联苯是一种新型化学物质,企业对其毒害性“完全未知”且“无法预见”,因此,不负有安全责任。但司法判决认为,K仓库将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品加入食用油都是不被允许的,这与是否知晓或预见化学品的毒性无关。在当今“食品被作为商品”进行工业化生产的背景下,一旦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入市场,就会给“不特定个人”造成“不可逆”的后果,并演化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要强化食品企业安全责任,推动其承担“高度且严格”的安全义务,提高中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第四,创新食品公害事件的救济路径。稻米油事件善后处置的一个难题是,K仓库属于中小企业,没有赔偿能力;考虑到需长期支付病患的医疗费,当地法院未对K仓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以免其破产。对此,日本政府似也无可奈何、无能为力,原因是事件的致害主体明确,如果国家给予公费救济则违背“原因者负担”原则。但为安抚受害者,日本政府在2012年颁布《油症损害救济法》,目的是承认,凡与油症患者同食同宿的家庭成员,如出现相应病状,可被认定为受害者。除此之外,未再采取任何积极措施。在此背景下,日本学界提出,应以“风险社会责任分担”的思路取代“原因者负担”思路,通过建立食品公害基金制度,让食品企业每年缴纳一定费用,来“预防性解决”受害者救济问题,这既能体现“原因者负担”原则,也可促发社会成员的合作共济精神。显然,这一思路不失为一种理念创新,即在企业失能、市场失灵、政府缺位之空间,运用社会力量,建立救济基金制度,为重大事故受害者提供多重救济路径。

关联事件

20世纪70年代,稻米油成为台湾广大中下阶层食用较多的一种廉价食用油。惠明盲校是一家具有慈善性质的盲童学校,经费比较紧张。1979年初,学校决定采购廉价的米糠油作为学校食堂的食用油。4月份,许多盲童的皮肤开始变黑,浑身长痘痘,又痛又痒,挤破后还有恶臭的油味。等到师生连指甲、眼眶也变黑,而且人数从10人迅速上升到100人时,皮肤科医师与校方才惊觉可能是食物中毒。校长陈淑静当机立断,封存所有食材及油品。几个月后,学校附近一家工厂的员工也出现类似病症。惠明盲校的总务主任通过核对学校与工厂的食材订购清单,才发现他们都向同一家食品行购买食用油——彰化油脂公司的稻米油

台湾爆发米糠油事件,是由于米糠油在加工过程中受到一种叫做多氯联苯的有毒化学品的污染。但那时,台湾当局有关部门仍然不敢发布米糠油可能遭受污染的讯息。直到10月份,一家日本科研机构才通过检验证实米糠油被污染是造成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这时,受害人数已多达2025人。

米糠油事件震惊了整个台湾社会,也引起了台湾当局和民问消费者组织的极大关注。由此,台湾社会开始构建日趋严密的食品安全网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台湾当局随后制定并通过了《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方案》,在“卫生署”设立了食品卫生处,并于其后数年间在台湾各县、市卫生局设立了食品卫生科,大量增加了食品卫生检验人员。针对食用油安全问题,台湾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严密的制度规范和应对措施,对废油产生的三种来源(普通家庭、机关学校和餐饮业者)进行了分类管理。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力量也在食品安全尤其是食用油安全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虽然后来也发生过塑化剂、瘦肉精等问题,但自1979年以来,台湾的确未再发生过食用“毒油”的安全危机。

参考资料

“K仓库”悲剧:日本米糠油事件 .理论网.2023-08-26

什么是日本米糠油事件.新浪网.202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