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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Hube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湖北简介

湖北省,简称“鄂”,省会是武汉市,又称“千湖之省”。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长江中游。湖北介于北纬29°05′至33°20′,东经108°21′至116°07′,东连安徽,东南邻江西省湖南省,西连重庆市,西北与陕西省为邻,北接河南省。湖北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部为江汉平原

湖北建省始于清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治,以洞庭湖为界,南为湖南省,北为湖北省。湖北省当时领有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郧阳、宜昌、施南等十府。经过历代调整,截至2013年,湖北省有12个省辖市、1个自治州、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其中3个直管市)、38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

湖北省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支点和中心,也是全国交通航运枢纽,科教文化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历史沿革

1949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4月改组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

1955年2月再次改组为湖北省人民委员会。

文革开始后由湖北省革命委员会行使行政权。

1980年1月,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复设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湖北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汉召开,标志着该省机构改革正式全面实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省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8个,政府机构42个。党委机构18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规格为副厅级)2个。政府机构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1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7个。省级机构改革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市县机构改革明年三月底前基本完成。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湖北省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区划

截至2018年底,全省有12个省辖市,1个自治州,39个市辖区,25个县级市(其中3个省直管市),36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省辖市依次是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自治州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政府部门

历届省长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大网.2021-08-10

湖北省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省级党政机构60个.今日头条.2021-08-10

2019年湖北省情概况.湖北省人民政府.2021-08-10

请完成下方验证后继续操作.澎湃新闻-百家号.2025-01-02

人物简历:王忠林.央视网.2025-01-02

最新!李殿勋任湖北省代省长.每日经济新闻-今日头条.202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