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监
御用监,为明宦官官署名,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下设里外监把总、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掌造办宫迁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以及紫檀、象牙、沉阴木、螺甸等玩器。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御用监,康熙即位后裁撤,改设广储司,属内务府。御用监还负责奏进御前的书籍画册等,由仁智殿监工一员掌管。
官制
御用监的官制包括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职位员额不固定。
人员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御用监的主要成员包括:
成化时期
- 钱义
- 罗祥
- 景聪
- 覃平
弘治时期
- 董让
- 刘孝
- 潘德
- 刘昶
- 陈元
嘉靖时期
- 孙瑜(左监丞)
- 李信
- 张永(掌印)
- 赵芬
- 丁恭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
“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明,长5.5cm,宽3.5cm,厚1.4cm。
玉饰暗白色,月牙形,中间透雕一矛隼啄大雁头,迫其降落于水,下部有水波与苇叶纹。作品背面边柱上有阴线“大明宣德年制”“御用监造”款识。
“御用监”是明代宫廷内专司造办用品的机构,由此而知此物为明代宫廷督造的用品。传世的明代玉器中带有制造年款的非常少,而带有“御用监”款的作品仅此一件,因而非常珍贵。“海东青啄雁”的图案反映了我国北方地区养鹘捕雁的习俗,同类题材在辽、金玉器中大量出现。从造型判断此饰物应为妇女的头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