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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吉拉特

“伊吉拉特”为阿拉伯语,意为“迁徙”,源于伊斯兰教历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

穆罕默德率领穆斯林信徒由麦加迁徙到麦地那的迁徙活动被称为“伊吉拉特”,标志着伊斯兰教的传播开始了新的历史时期。然而,“伊吉拉特”在近现代已经完全变异为宗教极端思想,并催生出恐怖主义向全球蔓延。宗教极端势力将“迁徙”和“圣战”进行捆绑,歪曲教义,煽动暴力恐怖。一些不明真相的穆斯林群众受蛊惑后走上“伊吉拉特”之路,沦为“蛇头”的赚钱工具,他们变卖土地、房产等生产生活资料,辗转多个国家,往往陷入极度贫困,甚至家破人亡,而参与“伊吉拉特”的最终后果就是成为“圣战”的炮灰。

在中国,借“伊吉拉特”之名,非法出境和参与暴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历史来源

7世纪初,穆罕默德在麦加创立和传播伊斯兰教,宣扬平等、慈爱的理念,受到下层民众的拥护。但是,穆罕默德所传的教义触犯了麦加贵族的利益,他们采取各种手段迫害穆斯林,直至搜捕追杀穆罕默德本人。在危难时刻,穆罕默德被迫率领穆斯林信徒,历经约三个月的时间,分批由麦加迁徙到相距400公里的麦地那,继续传教事业,并创建了统一的穆斯林社团“乌玛”(政教合一的政权),确立了在当地的统治地位,最后又胜利返回麦加,相继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各部落。穆罕默德的这次迁徙活动被称为“伊吉拉特”,标志着伊斯兰教教的传播开始了新的历史时期,即以宣传教义阶段过渡到组建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阶段。 

原本意义

这场被称为“伊吉拉特”的迁徙活动,是在默罕默德和他的追随者被迫害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被迫出走的,是穆斯林有组织、有宗教目的的“特殊移民”形式,它是在伊斯兰教遭受挤压、穆斯林遭受迫害的情况下为保全实力、传播宗教而被迫进行的战略转移。虽然是伊斯兰发展史上一次重要的历史事件,但并不是伊斯兰教教义规定的必须义务。默罕默德曾有“圣训”曰:“光复麦加后迁徙不再是必须的”。迁徙的过程中,默罕默德及其信徒与不同民族、部落、宗教间和平相处,也为日后重返麦加统一阿拉伯半岛奠定基础。

歪曲变种

“伊吉拉特”,既不是教义的规定,更不是充斥着暴力。但在近代的却发生了歪曲变种,完全背离了它原本的意义,被“三股势力”作为蛊惑人心、实施暴恐的手段。

一是夸大伊斯兰教的危机意识,竭力为所谓的“圣战”制造正当借口,煽动蛊惑穆斯林要立即行动起来。打着“捍卫和复兴伊斯兰教”的旗帜,宣扬以极端的手段达到其净化信仰、纯洁宗教、排除异己,最终建立一个所谓的崭新的、带有世界性的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国家。

二是歪曲解释伊斯兰教功修。《伊斯兰教圣经》和《圣训》明确穆斯林的“五大功修”为:念、礼、斋、课、朝。伊斯兰教立基于五项功修之上,但宗教极端势力却将“伊吉拉特”作为“第六项功修”,叫嚣“伊吉拉特”是“当前穆斯林取悦真主,实现主命的唯一道路”,企图将其强加于穆斯林群众。

三是蓄意制造人们之间的差异,破坏和谐团结。伊斯兰教认为,全人类是一个祖先的后代,相互之间的差异和分歧不能成为互相敌视、仇恨和相互侵害的理由,全人类都应该和睦相处,相互交流。穆斯林学者用伊斯兰教“六条禁令”:禁杀、禁拿、禁歹、禁坏、禁奴、禁妄断。而“伊吉拉特”团伙组织仇视、排挤、歧视、污蔑不同信仰、不同文化的族群,极力破坏世界和平。

四是推崇暴力和杀戮。“伊斯兰”一词是“和平”、“顺从”之意,反对战争和杀戮。《伊斯兰教圣经》云:“凡枉杀一人者,如杀众人。”伊斯兰教的宗旨是反对战争、消除仇恨、传播和平的,非常尊重人的生存权。而“伊吉拉特”团伙播撒仇恨,诉诸暴力,将屠刀指向无辜群众,宣扬“殉教“,将恐怖主义作为“圣战”的自然组成部分,声称“殉教”是为了个人信仰而献出自己的生命,违背伊斯兰和平宗旨,害人害己。

三次浪潮

当代“变种”了的“伊吉拉特”源于穆斯林兄弟会,并逐渐从埃及传播到世界各地。它的传播,经历了“三次浪潮”。

第一次浪潮是埃及伊斯兰极端势力的“迁徙圣战”行动。埃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早产生宗教极端组织的国家之一,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埃及极端宗教组织“迁徙圣战”组织陆续传播到世界各地。最具代表性的是“赎罪与迁徙组织”(又称“伊斯兰组织”),其自称“穆斯林社团”,“伊斯兰圣战组织”、“圣战组织”均为其分支,创始人是舒克里·艾哈迈德·穆斯塔法(全球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发展史上重要人物)。穆斯塔法认为,埃及社会是一个腐败、污秽的地方,真正的信教者不能在生活在这些“异教徒”当中,必须离开这里,是自己净化,最后通过“圣战”建立真正的伊斯兰国家。该组织的渗透活动,引起了埃及政府的高度警惕,其成员不断被捕,穆斯塔法等骨干成员被判处死刑。自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以后,由于在战争中惨遭失败,埃及国内各种矛盾不断加深。在全民族深刻反思战败原因的背景下,伊斯兰教极端主义的勃兴和伊斯兰极端势力就自然形成。

第二次浪潮是伊斯兰极端势力在苏联侵占阿富汗战争中的“迁徙圣战”行动。1972年12月,前苏联入侵阿富汗,激起国际社会特别是伊斯兰世界的一片声讨。为遏制苏联,美国唆使埃及萨达特政权放手让其境内的伊斯兰极端分子前往阿富汗抵抗前苏联占领的“迁徙圣战”。同时,埃及沙特阿拉伯等国或为“迁徙圣战”者大开方便之门,或为其提供资金、武器,各国“圣战”分子纷纷聚集阿富汗,掀起了一股全球性的“迁徙圣战”浪潮。最为典型的是奥萨马·本·拉登及其基地组织。20世纪70年代,由埃及“迁徙”到阿富汗的“圣战者”,在90年代又把“迁徙圣战”输回埃及,造成埃及爆恐事件在一段时期内异常频发。

第三次浪潮是伊斯兰教极端势力“迁徙圣战”的全球化。1989年,苏联从阿富汗撤军,“迁徙圣战使命”终结,阿富汗新领导人对阿拉伯“迁徙圣战”者明显表露了冷淡,促使这些极端分子最终放弃阿富汗而“迁徙”到世界各地。中亚国家原教旨主义的复兴和内乱,波黑战争车臣战争索马里内战海湾战争等等,都为“圣战者”在世界范围内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1996年后,阿富汗塔利班逐渐控制阿富汗局势时期以及“9·11”事件后美国发动阿富汗战争,又使阿富汗再次成为伊斯兰教极端分子“迁徙圣战”的“天堂”。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再次为极端主义传播提供了土壤。“基地”组织三号人物阿布·扎卡维领导的“统一圣战”组织在阿富汗遭受重创,“迁徙”至伊拉克大肆实施恐怖活动。2011年开始的叙利亚内战,已经成为全球伊斯兰极端分子“迁徙圣战”的又一战场。当今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建立的伊斯兰国(简称:IS),也是这一组织的衍生物,来自世界各地的极端分子不断加入这些恐怖组织,除了来自也门索马里、伊拉克、阿富汗等穆斯林国家,更有不少人来自欧美等西方国家,也有来自新疆的极端分子。

三种分类

从事“伊吉拉特”活动的人员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一部分“迁徙”至土耳其巴基斯坦、阿富汗、叙利亚、伊拉克等国家的人员,加入“东伊运”、“IS”等恐怖组织,接受恐怖训练、实战培训,并由其派遣返回境内实施暴恐破坏活动;二是由于“迁徙”出境困难,一部分分受“圣战殉教进天堂”蛊惑的人员就地“圣战”制造暴力恐怖案件。2014年昆明市“3·01”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就是在接受“伊吉拉特”思想蛊惑后,多次在云南省广东省等地寻找出境通道未果,遂选择在昆明站就地实施“圣战”造成3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三是已接受“伊吉拉特”思想洗脑的人员,这一群体思想极端,“圣战”宣传极易得到响应和共鸣,并在短时间内从事暴恐活动,潜在威胁十分突出。

现实危害

“伊吉拉特”暴恐组织成员本身就是宗教极端势力,在他们眼里,世界上只有两种人:“穆斯林”和“异教徒”。“迁徙”的目的就是要“消灭异教徒”。他们极力煽动穆斯林离开故土,向不信仰真主的社会开战,鼓吹实施恐怖活动来完成“迁徙圣战”。新疆破获的暴力恐怖案件中,90%以上案件的恐怖犯罪分子都是受到了“伊吉拉特”极端思想毒害。2014年,乌鲁木齐市“5·2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就是组织团伙成员在观看“东伊运”制作的“伊吉拉特”暴恐视频后,实施犯罪的。

1.“伊吉拉特”极端思想就像病毒一样,严重腐蚀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穆斯林群众的思想,造成他们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有一些穆斯林群众文化水平低、宗教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一旦受“伊吉拉特”极端思想的蛊惑,走上所谓“迁徙圣战”之路,就要筹集大量资金。“蛇头”收取的出境费用也是水涨船高,平均每人都要几万元。为了“迁徙圣战”,有些人变卖土地、房产,无疑是断了自己的后路。由于政府加大了管控防范力度,成功出境的概率极低,即使出境后也随时面临被抓获后遣返回国的风险。绝大多数人经过一番折腾后,有限资金消耗尽,致使自己和家人无家可归,陷入极度贫困。

2.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伊吉拉特”活动,使不明真相的穆斯林群众被骗财骗色。据公安机关侦察发现,大多与境外勾连寻求出境帮助的“伊吉拉特”团伙事先均要向境外汇寄钱款。阿克陶县有一组织团伙在境外人员要求下,向其指定账号汇款10万元,然而直至被抓获仍无消息。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伊吉拉特”案件时掌握,境外恐怖分子将成功出境人员安排在境外据点汇集,并明码标价,任由基地、IS等恐怖组织挑选、出资购买。其中,1名身体强壮、可以直接参战的男子的价格要2000美元—3000美元,1名学生的价格在5000美元—20000美元,其余的老弱病残及妇女会被送入当地的难民营。而对于出境的女性来讲,她们的结局就是充当恐怖组织成员的“造人机器”和“性奴”。据了解,2014年以来,已有多批非法出境抵达土耳其的新疆籍维吾尔族妇女被派往叙利亚,以解决在当地活动的“东突”组织成员的配偶问题,这些妇女备受歧视,随时穿着蒙面黑袍,必须在丈夫的陪同下才能出门,而一旦丈夫战死,生活便陷入绝境。

3.“伊吉拉特”活动引诱不明真相的信教群众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宗教极端势力对《伊斯兰教圣经》断章取义、妄加利用,蛊惑欺骗“80后”、“90后”,给他们描绘迁徙到国外的种种美好前景。这些年轻人年龄小、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思想免疫力弱,一旦受到“伊吉拉特”极端思想的毒害,不仅毁了自己、伤害了父母家人,还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危害。公安机关抓获一名“东伊运”组织成员,他大学毕业后在内地从事服装生意,生意红火,年收入30万元。然而,他舅舅谎称境外生活、学习、宗教环境优越,他出境加入“东伊运”组织后,命运被彻底改变。4年间,他没有了之前的事业,右腿在一次轰炸中被炸断,装上了假肢

4.参与“伊吉拉特”的人员最后果就是成为所谓“圣战”的炮灰。“东伊运”“IS”极端恐怖组织因长期作战需要,兵源补给困难,拼命拉拢疆内人员出境“圣战”。据了解,新疆籍人员受极端思想洗脑后,出境加入“IS”组织,有的选择做人体炸弹去执行自杀式袭击,有的在接受军事训练后,被派赴叙利亚等国直接参战,随时面临死亡威胁。据《环球时报》披露,2012年底投身“伊斯兰国”的“东突营”在2014年连遭重创,在伊拉克和叙利亚边境已损失80%以上的武装人员,更有意志崩溃、试图逃离者被“IS”督战人员斩首或击毙。

5.“伊吉拉特”活动严重触犯数项刑法罪名。“伊吉拉特”的本质是宗教极端势力歪曲伊斯兰教义,蛊惑、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迁徙圣战”,它是一种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触犯了我国《刑法》多种罪名,应予以严惩。 

第一是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罪。“伊吉拉特”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企图将新疆分裂出去,建立所谓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应当按照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罪从重处罚,直至判处死刑。

第二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伊吉拉特”活动的组织者蛊惑、煽动他人参加境内外恐怖组织,或是为进行“伊吉拉特”,组织、拉拢他人或接受和参与训练、准备犯罪的,应按照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予以严惩。

第三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杀人罪、放火罪、爆炸罪。“伊吉拉特”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为实施所谓的“圣战”,非法买卖、运输、制造爆炸物,实施杀人、放火、爆炸等暴力恐怖活动,触犯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杀人罪、放火罪、爆炸罪等多个罪名,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第四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和寻衅滋事罪。宗教极端势力借从事“伊吉拉特”之名,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或是以“异教徒”“宗教叛徒”等为由,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将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寻衅滋事罪依法惩处。

第五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于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行为,构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第六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或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串联、拉拢或结伙偷越国(边)境进行“伊吉拉特”的,将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或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

认清“伊吉拉特”的本质及其危害——“去极端化”专家谈之七.新疆日报.2023-12-27

揭"迁徙圣战"真相 参与"伊吉拉特"家破人亡成炮灰【2】.人民网.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