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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鸣曲

奏鸣曲(Sonata),有两层含义。第一指16世纪末到18世纪中叶,一种与大合唱相对的、一切器乐作品,但主要指由两件高音乐器、一件低音乐器和一件奏通奏低音键盘乐器等四件乐器演奏的作品。在结构上,奏鸣曲是类似古组曲的一套乐曲,其中有一个部分是赋格曲。第二指自18世纪中叶起,用奏鸣一交响套曲形式(即由四个或三个乐章构成的一种曲式,其中第一乐章用奏鸣曲式写成)写作的乐曲。它由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或管弦乐队分别或联合演奏。计有钢琴奏鸣曲、小提琴奏鸣曲、交响乐等形式。在这个含义上,奏鸣曲式代表一种典型的曲式结构;奏鸣曲则是多乐章套曲的总称,具有体裁的意义。该曲式从古典时期开始逐步发展完善,到20世纪发展出“奏鸣曲套曲”这一全新面貌。

奏鸣曲是西方音乐中最重要的音乐表达形式之一,到了古典主义时期达到了它的顶峰,随后就渐渐地被浪漫主义各种有标题的音乐形式所取代。而奏鸣曲这种无标题音乐的性质是依赖音乐的本体来加强音乐的统一性的,在创作中,它利用音乐本体中的逻辑贯穿来组织音乐,音乐内部充满张力,表现的思想和刻画的艺术形象都极为深刻,因此易于产生大型作品。

范围界定

奏鸣曲和奏鸣曲式这两个概念可谓是相辅相依,彼此互相促进、发展前行。

奏鸣曲是一种多乐章器乐曲体裁,常用一件乐器独奏钢琴重奏,一般由三四个相互对比的乐章组成。奏鸣曲式是一种大型曲式,是奏鸣曲主要乐章常用的一种结构形式。它包含几个不同主题的呈示、发展和再现,以及特定的调性布局。由于它常用于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并常用快板速度,所以也称为奏鸣曲第一乐章形式或奏鸣曲快板形式。

早期发展

奏鸣曲这个概念最早只是乐器的音乐代名词,与歌唱的音乐(canta)相对应。巴洛克奏鸣曲式一种重奏类型的器乐体裁,以弦乐为主体,最早产生在意大利。其有两种常见形式,一种叫三重奏鸣曲,另一种叫独奏(或二重)奏鸣曲。所谓三重奏鸣曲即三个声部,两个小提琴声部,一个由大提琴和古钢琴演奏的通奏低音声部。这种器乐的演出形式在当时的意大利主要有两种风格:一种是舞曲风格室内奏鸣曲;另一种是比较严肃的教堂风格。直到18世纪上半叶奏鸣曲依然是重奏类型的,弦乐居于主导。对晚期巴洛克奏鸣曲作出重要贡献的人物有:意大利作曲家安东尼奥·维瓦尔第朱塞佩·塔替尼,以及德国作曲家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格奥尔格·亨德尔等。

曲式结构

第一乐章:快板乐章,奏鸣曲式

第二乐章:慢板,变奏曲式、复三或自由奏鸣曲式。

第三乐章: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复三段式。

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

奏鸣曲有时会省略第三乐章。例如:路德维希·范·贝多芬《f小调第二十三钢琴奏鸣曲(“热情”)》(op.57)及其《c小调第八号钢琴奏鸣曲(“悲怆”)》(op.13)等。

艺术特色

早期奏鸣曲“sonata”一词源自意大利语“sonare”,意为“鸣响”,13世纪始见于音乐用语中。16世纪初泛指各种器乐曲,以与声乐曲的泛称康塔塔相对。如G.戈尔扎尼斯的《琉特奏鸣曲》实即两首舞曲,G.加布里埃利的《轻和重奏鸣曲》是器乐合奏曲等。继加布里埃利之后,S.罗西、M.内里、B.马里尼等意大利作曲家,均称自己所作供乐器演奏的坎佐纳为奏鸣曲。

古典

17世纪中叶以后,古典奏鸣曲开始出现并巩固其某些特征。其中,意大利作曲家A.阿尔坎格罗·科莱里对套曲形式的奠定起了重大作用,他所作的奏鸣曲均由慢—快—慢—快4个乐章组成,并交替使用复调音乐与主调音乐的写法;多梅尼科·斯卡拉蒂则通过500余首奏鸣曲的创作实践,确立了古典奏鸣曲式(见奏鸣曲式)。当时的奏呜曲分为两类:一类是源自坎佐纳的教堂奏鸣曲,另一类是由一系列舞曲组成的室内奏鸣曲。前者主要在教堂演奏,后者多用于宫廷娱乐,并由此而发展成后来的古组曲。不论教堂奏鸣曲还是室内奏鸣曲,除少数为无伴奏的独奏形式外,多数均为重奏形式,且普遍运用键盘乐器演奏通奏低音。由于键盘乐器属家用性质,不居重要地位,故在计算声部时均被略去。如由1件高音乐器(小提琴、长笛等)、1件低音乐器(大提琴等)和键盘乐器共同演奏的奏鸣曲,不称三重奏鸣曲,而称二重奏鸣曲;由两件高音乐器(小提琴、长笛或小号等)、1件低音乐器(大提琴或维奥尔等)和键盘乐器共同演奏的奏鸣曲才被称为三重奏鸣曲。三重奏鸣曲在当时十分盛行,是最常见的体裁之一。

从早期奏鸣曲到古典奏鸣曲的转变,不仅是结构上、更是风格上的根本转变。在被称为前古典派的作曲家G.B.萨马蒂尼斯塔米茨父子、卡尔·菲利普·埃马努埃尔·巴赫等人的作品中,教堂奏鸣曲与室内奏鸣曲已日渐混为一体,音乐转向主调风格。同时,重奏也不再是最主要的演出形式,而常改由1件乐器独奏,或1件独奏乐器与钢琴合奏。

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古典奏鸣曲的结构完全定型。J.弗朗茨·海顿、W.A.沃尔夫冈·莫扎特都采用了第1乐章为快板乐章和双主题的原则。在L.Van路德维希·范·贝多芬的创作中,各类奏鸣曲占55首,为其他器乐作品的半数。他的贡献是:扩大了各乐章的结构,使主题与主题之间的对比更加戏剧化,尾声成为主要的组成部分。在贝多芬晚期所作的《第三十一钢琴奏鸣曲》中,还加进了赋格

与此同时,奏鸣曲套曲形式在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等大型器乐体裁中,亦取得了居于支配性的地位。事实上,室内乐中的三重奏四重奏,是由3件、4件乐器演奏的奏鸣曲;协奏曲是由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演奏的奏鸣曲;交响曲是由管弦乐队演奏的奏鸣曲。

因此,奏鸣曲套曲乃是音乐史上最重要的乐曲形式之一。

浪漫

从 C.M.von韦伯、F.弗朗茨·舒伯特开始的浪漫主义奏鸣曲,与古典传统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但在风格上则有明显的改变,如重视感情表达、旋律优美、和声色彩浓郁、节奏富于变化、演奏技巧有重大发展等。

F.F.弗雷德里克·肖邦的3首钢琴奏鸣曲,J.约翰内斯·勃拉姆斯的3首钢琴奏鸣曲和2首小提琴奏鸣曲,C.-A.弗朗克的《小提琴奏鸣曲》等,都充分发挥了古典奏鸣曲严密的形式感与浪漫主义音乐情思奔放的特点。F.弗朗茨·李斯特的奏鸣曲作品,显然受到他所首创的交响诗的影响,他在《b小调钢琴奏鸣曲》中,将长期形成的多乐章套曲结构的特征,倾注到单乐章中去,并通过主题贯串的手法,开创了大型单乐章奏鸣曲的先河。

浪漫派时期重要的奏鸣曲作曲家还有R.罗伯特·舒曼、E.爱德华·格里格、C.圣-桑斯、G.加布里埃尔·福雷等。

近代

20世纪初,与厌弃19世纪传统的思潮有关,奏鸣曲创作再次出现向不同方向发展的趋势。А.Н.亚历山大·史克里亚宾的第5~10钢琴奏鸣曲,和声学、曲式均有创新,但同时也显露出神秘主义的倾向。C.阿希尔-克劳德·德彪西晚年所作的《长笛、中提琴和竖琴奏鸣曲》,则回复到巴罗克时期的乐器组合方式。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奏鸣曲套曲因新古典主义思潮的兴起而重新得到重视。I.F.伊戈尔·斯特拉文斯基、D.达律斯·米约、A.奥涅格、F.普朗克等都作有此类套曲。特别是P.保罗·欣德米特,为各种乐器所作的奏鸣曲达36首。其中有一部分在结构和风格上都与古典传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L.莱奥什·亚纳切克、B.贝拉·巴托克、С.С.谢尔盖·普罗科菲耶夫、Д.Д.德米特里·肖斯塔科维奇等人则合古典乐派和浪漫派的传统,融汇民族乐派与近代的种种作曲手法,赋予作品鲜明的个性。这方面的代表性作品有:巴托克的两首小提琴奏鸣曲、《钢琴奏鸣曲》、《两架钢琴与打击乐器的奏鸣曲》以及普罗科菲耶夫的《第七钢琴奏鸣曲》等。

此外,还可看到形式上保留奏鸣曲痕迹,手法上具有偶然性、即兴性因素的奏鸣曲,以及按奏鸣曲一词的古义所谱写成的器乐小曲。前者如P.布莱兹的《第二钢琴奏鸣曲》(1948),后者如J.凯奇《为加料钢琴而写的奏鸣曲和间奏曲》中的奏鸣曲等。凯奇的这一乐曲,实际上是一首古二段式的舞曲,经在钢琴的琴弦间塞进各种物件后,所发出的音色空茫而冷漠,体现出一种拟古、复古的意向。

代表作曲家

海顿

弗朗兹·约瑟夫·海顿,Franz Joseph Haydn(1732~1809)1732年 3月31日生于奥地利匈牙利边境下奥地利的一个村镇罗劳,1809年5月31日卒于维也纳

他的父亲是世代相传的车匠,母亲是贵族府中的厨工,家境贫困,12个孩子有6个夭折,海顿是12个孩子中的第2个。

奥地利作曲家弗朗茨·约瑟夫·海顿是“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杰出代表,十八世纪欧洲最著名的音乐家之一。他的音乐作品体裁广泛,涉及声乐器乐各个领域,尤其对交响乐弦乐四重奏的形成、完善和发展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是世人公认的“交响乐之父”和“弦乐四重奏奠基人”。

他晚年创作的十二部《伦敦交响曲》和大型清唱剧《创世纪》、《四季》以及《皇帝四重奏》等作品,代表了他一生创作的最高成就。作品中所体现的鲜明的民族特色、民主思想和艺术独创性,使他成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真正的创始人和奠基者,他那不朽的音乐作品对同时期另一位大音乐家沃尔夫冈·莫扎特和以后的大音乐家路德维希·范·贝多芬的创作,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海顿一生经历坎坷,生活道路曲折。但是,在漫长的人生岁月中,他却用纯朴、善良和慈爱的心,将毕生的才华和精力都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国家和人民,并忠贞不渝地为他们寻找着欢乐和慰藉。

莫扎特

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德语: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35岁逝世。

1756年1月27日生于奥地利神圣罗马时期)的萨尔茨堡一位宫廷乐师的家庭,他的父亲奥波德是那座城中宫廷大主教乐团的小提琴手,也是一个作曲家。他的母亲也酷爱音乐,会拉大提琴小提琴沃尔夫冈·莫扎特有很多兄弟姐妹,他是家中的第7个孩子;1791年12月5日卒于维也纳,终年35岁。

莫扎特是奥地利作曲家,欧洲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作为古典主义音乐的典范,他对欧洲音乐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莫扎特一共创作了549部作品,其中包括22部歌剧、41部交响乐、42部协奏曲、一部安魂曲以及奏鸣曲、室内乐宗教音乐和歌曲等作品。其中最出名的歌剧是《费加罗的婚礼》和《唐•璜》和《魔笛》。

莫扎特是钢琴协奏曲的奠基人,作有29部加K.107三首钢琴协奏曲,他对于欧洲器乐协奏曲的发展同样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歌剧是沃尔夫冈·莫扎特创作的主流,他与格鲁克(Gluck)、瓦格纳(Wagner)和朱塞佩·威尔第(Verdi)一样,是欧洲歌剧史上四大巨子之一。

他又与弗朗茨·海顿路德维希·范·贝多芬一起为欧洲交响乐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另外,他的《安魂曲》也成为宗教音乐中难能可贵的一部杰作。

作为18世纪末时的欧洲作曲家,莫扎特的音乐深刻地反映了这个时代的精神,尤其是体现在歌剧作品中的市民阶层的思想,无疑在当时具有进步的意义。莫扎特赋予音乐以歌唱优美欢乐性,然而,其中又深含着悲伤,这正反映了莫扎特时代知识分子的命运。

贝多芬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2.16——1827.3.26),出生在德国波恩,祖籍佛兰德。家族是科隆选侯宫廷,自幼跟从父亲学习音乐,很早就显露了音乐上的才华。八岁便开始登台演出。

1792年到音乐之都维也纳深造,艺术上进步飞快。他信仰共和,崇尚英雄,创作了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如交响曲《英雄》、《命运》;序曲《哀格蒙特》;钢琴曲《悲怆》、《月光曲》、《暴风雨》、《热情》等等。他集古典音乐的大成,同时开辟了浪漫时期音乐的道路,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一位颇具创造性的作曲家。

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最后一位,与弗朗茨·海顿沃尔夫冈·莫扎特一起被后人称为“维也纳三杰”。

他和米开朗基罗、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都经历了各种苦难坎坷,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根据他们的人生写成了《名人传》。当路德维希·范·贝多芬19岁的时候,法国大革命爆发,给贝多芬带来自由、平等、博爱的希望。

他的九部交响曲全都在维也纳举行了首演式。一八零五年,他唯一的一部歌剧创作《费德里奥》也在维也纳的维也纳国家歌剧院举行了首演。贝多芬被后人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交响曲作家。他的《第3号交响曲》充满了激情。他的《第九部交响曲》取材于德国诗人席勒的《欢乐颂》,如今已经成为欧盟的盟歌。

贝多芬一生坎坷,没有建立家庭。二十六岁就失聪了,只能通过谈话册与人交谈。但孤寂的生活并没有使他沉默和隐退,在一切进步思想都遭禁止的封建复辟年代里,依然坚守“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信念,通过言论和作品,为共和理想而奋臂呐喊,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反封建、争民主的革命热情,写下不朽名作《第九交响曲》。他的作品受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和德国狂飙突进运动的影响,个性鲜明,较前人有了很大的发展。

在音乐表现上,他几乎涉及当时所有的音乐体裁;大大提高了钢琴的表现力,使之获得交响性的戏剧效果;又使交响曲成为直接反映社会变革的重要音乐形式。主要作品有交响曲九部(以第三《英雄》、第五《命运交响曲》、第六《田园交响曲》、第九《合唱》最为著名),歌剧《费黛里奥》等等。有一次,哈佛音乐辞典的编者亚培尔博士向德国著名的音乐学家哈姆请教,假若挪亚方舟之事重演,现代的挪亚只能携带一本琴谱,应带哪一本最合适?哈姆的答复是路德维希·范·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集。可见,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已成为人类宝贵的音乐财富之一。

有人把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平均律键盘曲集比作《旧约圣经》,而把贝多芬的“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比作《新约圣经》。这个比拟在钢琴爱好者中无人不知。的确,自从发明了钢琴这件“乐器之王”后,人类为这件乐器所写下的最奇妙、凝聚着人类最深智慧的杰作,就要数巴赫的两卷“平均律”和贝多芬的32首奏鸣曲了。尽管纵观音乐史,我们不能说这两部作品无与伦比,因为“平均律”后又有弗雷德里克·肖邦德米特里·肖斯塔科维奇等人追随这一体裁所写的杰作(肖邦和肖斯塔科维奇的前奏曲),而弗朗茨·舒伯特的钢琴奏鸣曲比起“乐圣”也毫不逊色。然而,作为伟大的先驱和他们那个时代最高艺术成就的象征,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路德维希·范·贝多芬的这两个大部头钢琴杰作犹如一对灿烂的双子星,交相辉映,永垂青史。

钢琴奏鸣曲是一种钢琴演奏的套曲,它是欧洲古典音乐中常用的一种大型的、多乐章的钢琴作品结构形式。这种乐曲形式经过二百多年历史的演变,形成了自己的特殊结构。在弗朗茨·海顿沃尔夫冈·莫扎特时代,钢琴奏鸣套曲往往由三、四个乐章组成。这些乐章的安排大体上是:第一乐章—快板,第二乐章—慢板,第三乐章—快板(共三个乐章);或是:第一乐章—快板,第二乐章—慢板,第三乐章—小步舞曲,第四乐章—快板(共四个乐章)。在速度上,各乐章之间形成了:快—慢—快的对比。按照常规,钢琴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大都采用奏鸣曲式的结构。

在钢琴音乐方面,尤其在钢琴奏鸣曲的发展中,路德维希·范·贝多芬是有突出贡献的。他年轻时是个出色的钢琴家,尤其擅长即兴演奏。在钢琴音乐的创作上,他特别重视钢琴奏鸣曲的创作,把它们摆在同交响曲一样重要的地位上。他的老师和前辈弗朗茨·海顿沃尔夫冈·莫扎特等人,大都把钢琴奏鸣曲当作教学的教材,但是贝多芬却把它们当作艺术表现的重要手段。他将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于钢琴奏鸣曲的创作中,并通过这种形式表达了自己对时代和社会的认识。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要求钢琴奏鸣曲具有更宽广、更富有戏剧性的音乐效果。因此,他不仅扩大了钢琴的演奏音域,增强了力度的对比,提高了手指的技巧,而且还加强了奏鸣曲式 结构内部的对比因素,扩大了展开部的矛盾冲突和发展的动力,使得他的钢琴奏鸣曲远远地超过了前人,创造了他自己的独特音乐风格。

由于路德维希·范·贝多芬对钢琴奏鸣曲的卓越创造与贡献,使钢琴艺术的创作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在钢琴艺术的发展中,是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贝多芬在不同时期一共创作了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第一首(作品2号之1)至第十八首(作品第31号之3)是前期作品,第十九首(作品49号之1)至第二十六首(作品81号)是创作成熟时期的作品,第二十七首(作品90号)至第三十二首(作品111号)是晚期的创作。

其中第八首《悲怆奏鸣曲》(作品13号)作于1799年,题献给他的朋友李希诺夫斯基伯爵。《悲怆》这个标题是作曲家自己确定的,它集中反映了作曲家在孤苦生活中的内心体验。

当时,耳聋的残疾"好象一个幽灵,到处阻挡着"他,在音乐上,为数可观的敌人,嘲笑、攻击他的作品,悲惨的生活使他备受折磨。但是,在启蒙思想的影响和法国大革命的鼓舞下,他怀着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勇敢地向命运挑战,决心用自己的音乐为人类争取自由和幸福。这种痛苦和期望,沮丧和反抗、追求与探索的内心冲突,在《悲怆》奏鸣曲中得到鲜明、形象的反映。

该曲作为早期奏鸣曲的杰作已经明显地体现出路德维希·范·贝多芬奏鸣曲戏剧性、英雄性、交响性的基本风格和特征。这些新的特征扩大了钢琴的表现力,展现了钢琴艺术发展的新天地。

发展历史

巴洛克时期

奏鸣曲在十七世纪初是指为一或二件旋律乐器,以及一个数字低音(Figured Bass)声部而写的乐器作品,也就是一种重奏曲。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主要有两种,“独奏奏鸣曲”(solo sonata) 以及“三重奏鸣曲”(trio sonata)。由于在这个时期的乐器曲均有一个低音声部存在,因此,参与演奏的人数并非其名称上的数目。巴洛克初期的奏鸣曲可由单一乐章或是多乐章而组成,当时的乐章尚未有固定的排列顺序及形式,奏鸣曲的乐章可自由的跟舞曲混合。

17世纪中开始,奏鸣曲可供不同场合使用之需而分为“教会奏鸣曲” (sonata da chiesa) 以及“室内奏鸣曲” (sonata da camera)。“教会奏鸣曲”的风格较严谨,大多是由注重对位法的乐章而组成;“室内奏鸣曲”则在前奏曲后接上舞曲,风格和曲式都自由许多。从这个时候开始,“教会奏鸣曲”在乐章的排列顺序上渐渐有了规范——四个乐章,各乐章的速度为慢─快─慢─快。到了科莱里(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时期,他数量丰富的小提琴奏鸣曲作品更是奠定了“教会奏鸣曲”的排列顺序。“室内奏鸣曲”虽然还是没有固定的乐章数目及顺序,但是也开始沿用转换乐章时变换速度这个规则。

小提琴在巴洛克初期是最被看重的一种旋律乐器,因此当时有大量的小提琴奏鸣曲出现,此外,还有无伴奏的小提琴奏鸣曲存在。在此种曲式中,又属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所做的六首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组曲最考验演奏者的技巧。至于键盘乐器方面,早期的键盘乐器奏鸣曲数量并不多,一直到巴洛克盛期,由多梅尼科·斯卡拉蒂(Dominico Scarlatti 1685-1757)写下数百首单乐章的键盘奏鸣曲之后,此类奏鸣曲才跃升为主流。

承前启后

大约在18世纪中叶,奏鸣曲开始发生变化,随着古钢琴,特别是新式键盘乐器——钢琴的出现,键盘乐器在奏鸣曲种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最终原来处于主导地位的弦乐让位于键盘乐器,钢琴成为奏鸣曲的主角,奏鸣曲终于演化成近代古典奏鸣曲的样式。

卡尔·菲利普·埃马努埃尔·巴赫在奏鸣曲体裁历史进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是一位重要的承前启后的人物。他是约翰·斯巴斯蒂安·巴赫的次子,共作有200首奏鸣曲(根据沃特凯恩的编目,键盘奏鸣曲——包括古钢琴、管风琴等有265首),比较有代表性的是6首《铺路石》奏鸣曲和6首《维腾堡》奏鸣曲。

古典主义时期

受到启蒙时代的理性思考所带来的影响,古典乐派的音乐无论是在创作风格或是技巧上都和巴洛克音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由于此时期的音乐家开始运用简明的曲式从事创作,导致曲式的结构在古典乐派渐渐确立成形。这个转变也为奏鸣曲带来了固定的创作形式。

古典乐派时期的奏鸣曲大多是由三或四个乐章组成,除了少数例外,这个时期的多乐章作品中的第一乐章,一定是快板,而且是采用“奏鸣曲式”创作,其调性则是乐曲的主调。第二乐章通常是和第一乐章形成对照的慢板,曲式并无一定,可以是二段式(体)、三段式(体)、或者是变奏曲等。

在由四个乐章组成的奏鸣曲里,第三乐章多为小步舞曲(minuet)或是诙谐曲(Scherzo),这两种曲式都是三段式(体),速度通常是中等到快速的范围内;如果乐曲由三个乐章组成,第三乐章则会有终章的气势。第四乐章要具备终结全曲的气势,必须能和第一乐章互相呼应,作曲家偶尔会采用“奏鸣曲式”或是生动活泼的“轮旋奏鸣曲式”创作。上述的曲式结构在十八世纪后期成为固定模式,弗朗茨·海顿穆齐奥·克莱门蒂沃尔夫冈·莫扎特以及路德维希·范·贝多芬的多乐章作品,均采用此格式创作,克莱门蒂的“Op.2”是第一部真正的钢琴奏鸣曲。

浪漫主义时期

18至19世纪对奏鸣曲发展作有很大贡献的作曲家是弗朗茨·舒伯特弗雷德里克·肖邦罗伯特·舒曼约翰内斯·勃拉姆斯弗朗茨·李斯特

舒伯特作有23首钢琴奏鸣曲(1815年至1828年,包括6首未完成的作品)。在他的钢琴奏鸣曲中能感受到贝多芬创作的影响。然而他对这一体裁有独特的阐释。舒伯特诸多成熟的奏鸣曲的特点是:主题的范围宽广,抒情歌曲风格及乐队写法的注入,这些都为钢琴奏鸣曲这一体裁浪漫风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肖邦作有3首钢琴奏鸣曲(1828-1844年),他的奏鸣曲在主题思想和发展的紧张度方面都到了交响乐的深度。

罗伯特·舒曼创作的奏鸣曲包括:3首钢琴奏鸣曲,3首为青年写的钢琴奏鸣曲,3首位小提琴写的奏鸣曲。他的《升f小调钢琴奏鸣曲》(Op.11)等都体现了他在钢琴领域的成就。舒曼将他的“贯穿性组曲”的原则用于奏鸣曲式,加强了形象的对比性,在主题的多样化和统一性方面也都有很好的尝试。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的奏鸣曲包括:3首钢琴奏鸣曲,3首小提琴奏鸣曲,2首大提琴奏鸣曲,2首单簧管奏鸣曲。他的小提琴及大提琴具有英雄、史诗的特点和浓郁的抒情倾向。其中第二和第三小提琴奏鸣曲、第二大提琴奏鸣曲和第三钢琴三重奏同为勃拉姆斯室内乐创作的高峰。他的钢琴奏鸣曲充满了精细的动机发展,复调织体的运用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弗朗茨·李斯特虽只有一首钢琴奏鸣曲(b小调,1852年至1853年),其创作年代也与舒曼、勃拉姆斯相近,但具有革新性。他在创立新的单乐章交响诗的同时,把这一结构原则引入钢琴奏鸣曲,将套曲结构原则与单乐章的结构构思融合在一起,并且在标题性主导动机的发展、主题变形的运用等方面颇具代表性。

印象主义时期

在此期间,奏鸣曲已不再按照固定规律进行。他们希望背离奏鸣曲式,打破传统观念束缚,将自己的个性融入乐曲。在克劳德·德彪西的《大提琴奏鸣曲》、《长笛、中提琴和竖琴奏鸣曲》、《小提琴奏鸣曲》中,都将乐句随意进行,并大量采用离调、转调的手法,这种革新的创作也影响后代。

进入20世纪

在20世纪的音乐中,风格倾向的多样化也折射在奏鸣曲这一体裁中。例如贝拉·巴托克使其具有协奏性以及民俗音乐素材的运用;伊戈尔·斯特拉文斯基、亨德米特是新古典主义的影响;在皮埃尔·布列兹克里斯托弗·潘德列茨基是用更先进的作曲技术类型和写作方法;在季先科、加累宁、罗季翁·谢德林等的奏鸣曲中都对这一体裁的继续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现代

随着世界向多极化趋势发展,许多作曲家可以过上舒适的生活,大多数奏鸣曲又恢复古典时期的曲式,并将与街头音乐融会贯通,既可以充分展现每件乐器的演奏魅力,又可以弘扬各民族的文化,将奏鸣曲引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典型形式

小奏鸣曲

系指形式短小、内容单纯、易于演奏的奏鸣曲。小奏鸣曲一般有2~3个乐章。第 1乐章用奏鸣曲式,但没有展开部而仅有短小的过渡。例如M.穆齐奥·克莱门蒂、J.库瑙等所作的小奏鸣曲。但20世纪以来,F.布索尼、M.拉韦尔、Д.Б.德米特里·卡巴列夫斯基等作曲家所作的小奏鸣曲,则艺术性和技巧性都很高。

弹奏小奏鸣曲会提高演奏耐力,丰富音乐表现力,扩充演奏技术范围。是进入奏鸣曲学习阶段必不可少的练习。早期的奏鸣曲和小奏鸣曲是为羽管风琴和击弦古钢琴创作的。

大奏鸣曲式

所谓“奏鸣曲式”是一种大型曲式,是奏鸣曲主要乐章常用的一种结构形式。它包含几个不同主题的呈示、发展和再现以及特定的调性布局。由于它通常用于奏鸣曲的第1乐章,并常用快板速度,所以也称为奏鸣曲第1乐章形式或奏鸣曲快板形式。

这种曲式不仅用于奏鸣曲中,也用于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等大型音乐作品的相应乐章。此外在序曲、交响诗等作品中也常见到。

曲风风格

18世纪至19世纪初钢琴艺术的古典主义时期,是钢琴艺术史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对后来的钢琴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在这一时期中,巴赫的和声对位风格让位于纯粹和声的主调风格,成为整个古典主义时期的重要特征。

研究古典主义时期钢琴奏鸣曲的音乐风格,必须沿着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和他的儿子们、多梅尼科·斯卡拉蒂沃尔夫冈·莫扎特弗朗茨·海顿路德维希·范·贝多芬等人,这一时期音乐巨匠的足迹和心灵去倾听、去感悟。

结构特点

古典奏鸣曲包括四个乐章。第一乐章是奏鸣曲式快板;第二乐章是抒情慢板,常采用三部曲式、变奏曲式、第三乐章是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常采用复三部曲式;第四乐章是快速的终曲,常采用回旋曲式或奏鸣回旋曲式。维也纳古典作曲家所作的奏鸣曲大多是三乐章的套曲,比起四乐章的奏鸣套曲来,省去的主要是第三乐章(小步舞曲或谐谑曲);也有省去第二乐章(慢板)的,如沃尔夫冈·莫扎特的《降E大调钢琴奏鸣曲》(KV282)和路德维希·范·贝多芬的第六、第九、第二十八钢琴奏鸣曲;省去第一乐章的作品比较少见,如莫扎特的《A大调钢琴奏鸣曲》(KV331)和贝多芬的第十三、十四钢琴奏鸣曲。有一些三乐章的奏鸣曲式把四乐章奏鸣曲的两个中间乐章(或中间乐章与末乐章)合并成一个乐章,如贝多芬的《G大调钢琴奏鸣曲》(Op.14的第2首);包含两乐章的奏鸣曲很有可能是一个乐章一身而二任,如贝多芬的《G大调钢琴奏鸣曲》(Op.49的第2首)  。

弗朗茨·李斯特的《b小调钢琴奏鸣曲》只有一个乐章,但结构庞大,音乐形象和速度、节拍变化频繁,并系统地运用主题变形的手法,虽是单乐章的奏鸣曲,却包含着奏鸣套曲的因素。现代作曲家所作的奏鸣曲,很多是像李斯特一样的单乐章奏鸣曲。

代表人物

相关评价

在西方音乐体裁中,奏鸣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品种,它是西方古典器乐的代表和成就之一。(姚亚萍《西方音乐体裁与名作赏析》)

参考资料

法国汉森弦乐四重奏.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