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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是陕西省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渭南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渭南市位于黄河中游,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辖临渭区华州2个区,有潼关县大荔县合阳县澄城县白水县蒲城县、富平7个县,代管韩城市华阴市两个省辖市,还有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其中韩城市为陕西省计划单列市。

渭南市位于祖国版图中心位置,属于西安市半小时经济圈。陇海铁路、西南、大西高速铁路郑西高速铁路等8条铁路纵横交错,连霍、京昆、黄渭等多条高速公路连接东西,是亚欧大陆经济带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位优势使渭南成为开拓西北、西南、中原市场的战略要地。

现任领导

组织机构

市政府工作机构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渭南市民政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渭南市政府办公室

渭南市审计局

渭南市医疗保障局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渭南市乡村振兴局

渭南市公安局

渭南市信访局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渭南市体育局

渭南市商务局

渭南市水务局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渭南市统计局

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渭南市林业局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渭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渭南市司法局

市政府派出机构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

县市区政府

韩城市

临渭区

华州区

华阴市

潼关县

大荔县

澄城县

合阳县

蒲城县

富平县

白水县

经济发展

2021年,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十项重点工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稳工业、扩投资、促消费、添活力,全市经济总量突破2000亿元大关,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2087.21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9.96亿元,增长6.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2%;第二产业增加值779.6亿元,增长10.5%,占37.3%;第三产业增加值907.65亿元,增长7.2%,占43.5%。

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011.47亿元,占生产总值的48.5%。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15.58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农业增加值317.22亿元,增长4.1%;林业增加值3.92亿元,增长12.5%;畜牧业增加值74.23亿元,增长16.3%;渔业增加值4.59亿元,增长5.1%;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5.62亿元,增长4.7%。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73.04万亩,下降0.7%;粮食产量249.20万吨,增长0.5%。其中,夏粮427.61万亩,增长0.1%,产量125.49万吨,增长4.7%;秋粮345.42万亩,下降1.6%,产量123.71万吨,下降3.4%。

全市蔬菜面积136.75万亩,增长0.4%,总产量320.26万吨,增长1.2%;水果面积318.87万亩,增长1.4%,总产量374.21万吨,增长4.5%;瓜类面积45.79万亩,总产量99.97万吨,下降13.5%。

全市森林覆盖率37.85%。全年营造林面积48.7千公顷,森林蓄积量0.1亿立方米,林地面积223.6千公顷,林业自然保护区3个,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5.9千公顷。

全年肉类产量18.99万吨,增长21.3%;蛋类产量14.58万吨,下降0.4%;奶类产量48.95万吨,增长1.7%。年末出栏生猪199.32万头,增长23.9%;出栏牛7.74万头,增长0.9%;出栏羊46.78万只,增长3.4%;出栏家禽794.2万只,增长1.2%。年末生猪存栏145.59万头,增长3.7%;牛存栏13.37万头,增长0.8%;羊存栏58.8万只,增长0.4%;家禽存栏1657.43万只,下降0.9%。

三、工业、能源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552.08亿元,增长29.7%。其中,轻工业424.85亿元,增长14.0%;重工业2127.23亿元,增长33.4%。六大主导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429.49亿元,增长30.6%。其中,能源工业635.78亿元,增长40.8%;化工工业412.05亿元,增长33.5%;装备制造业254.88亿元,增长24.4%;食品工业286.54亿元,增长18.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39.18亿元,增长9.4%;有色冶金工业701.05亿元,增长33.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2282.29亿元,增长24.4%;利润总额94.13亿元,增长32.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932.11万吨标准煤。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131.02亿度。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95.09亿元,下降3.6%。资质以上建筑业完成总产值311.26亿元,增长2.6%。资质以上建筑企业签订合同额656.85亿元,增长13.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365.55万平方米,增长29.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8.2%。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0.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6%;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0.5%。

全年民间投资下降1.3%,基础设施投资下降9.9%,工业投资增长2.4%,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6.9%,文化产业投资下降6.0%。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78.10亿元,下降4.8%。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621.54万平方米,增长22.9%;商品房销售面积450.00万平方米,增长9.0%。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2.65万平方米,下降33.7%。

五、内外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4.57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39.24亿元,增长5.4%。

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44.84亿元,增长8.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9.74亿元,增长7.3%。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609.41亿元,增长8.5%;餐饮收入75.16亿元,增长4.8%。

分商品用途看,一是吃穿用类中,粮油类增长12.7%;干鲜果品类增长15.3%;饮料类增长5.9%;肉禽蛋类增长3.8%;蔬菜类下降8.1%;水产品类下降19.2%;日用品类下降10.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8.5%;化妆品类下降29.2%。二是居住类中,五金、电料类增长27.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6.2%;家具类增长4.2%。三是交通电器设备类中,汽车类增长6.8%;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1.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0.8%;通讯器材类下降7.0%。

据西安海关统计,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16.52亿元,增长1.9%。其中,出口15.08亿元,增长12.2%;进口1.44亿元,下降48.0%。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13.64亿元。

六、交通和邮电

全年公路货运量1.71亿吨,比上年增长5.9%;公路货运周转量234.20亿吨公里,下降0.6%。公路客运量0.13亿人,下降61.3%;旅客周转量7.31亿人公里,下降37.6%。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1.93亿元,增长28.3%,其中快递业务量5080.58万件,增长31.5%。邮政业务收入11.2亿元,增长11.9%,其中快递业务收入5.55亿元,增长29.7%;电信业务收入33.65亿元,增长10.0%;固定电话用户数61.03万部,下降0.7%;无线移动用户512.77万部,增长4.1%;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82.17万户,增长21.2%。

七、招商引资和旅游

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家,与上年持平;合同外资1.98亿美元,增长8.6倍;实际利用外资0.68亿美元,增长21.9%。

全年共接待国内旅游人数7269万人次,增长34.86%;国内旅游收入474亿元,增长34.63%。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95.37亿元,比上年增长25.4%;财政支出468.15亿元,增长2.6%。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185.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431.87亿元,增长10.2%。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585.42亿元,增长13.4%,其中短期贷款340.91亿元,增长16.8%,中长期贷款1088.58亿元,增长13.6%。

全年保险业保费收入98.42亿元,增长1.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2.73亿元,增长11.7%;人身险保费收入75.69亿元,增长1.5%。保险赔款总额30.18亿元,增长11.5%。其中,财险赔款18.01亿元,增长40.4%;人身险赔款12.17亿元,下降14.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3所,在校教师2732人,在校学生2.95万人;普通中学222所,在校教师26022人,在校学生21.11万人;小学681所(含小学教学点224所),在校教师21098人,在校学生33.21万人;幼儿园1252所,在园教师20996人,在校幼儿1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0所,在校教师273人,在校学生1208人。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99.7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2.87%。

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316项,合同成交金额13.03亿元。其中,技术开发合同270项,成交金额8.25亿元;技术转让合同12项,成交金额0.39亿元;技术服务合同34项,成交金额4.39亿元。

全年共申请专利1774件,其中发明专利73件,实用新型专利1532件,外观设计专利169件。年末全市有效发明专利716件,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663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11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0.49。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12个国有文艺院团,7个剧院;文化馆12个,图书馆12个,藏书总量200.1万册,年总流通人数118.7万人。

全市拥有卫生健康机构4184个,其中医院175个,社区服务中心(站)74个,卫生院201个;拥有床位34023张,其中医院23936张,卫生院7054张;卫生技术人员4088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2382人。

全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办项目建成5套,维修更新改造行政村体育惠民工程236个。成功举办马拉松赛、自行车赛等重大赛事150项,其中国家级9项、省级10项、市级27项,县级104项,参与人数达到200多万人次。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9万余人,体育社会组织321个,健身活动站点3821多个,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人口的43.6%。全年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重要比赛共获得金牌83枚、银牌100枚、铜牌109枚。全年审批一级运动员26、二级运动员118名,全市现有注册运动员2240名。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1年,全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3,比上年下降7.9%;优良天数242天(优47天,良195天),与上年持平;重度及以上天数14天,增加4天。PM10浓度为84μg/m3,下降7.7%;PM2.5浓度为44μg/m3,下降17.0%;二氧化氮(NO2)浓度为36μg/m3,下降5.3%;臭氧(O3)平均浓度为163μg/m3,上升2.5%。

渭河干流入境沙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出境悬索桥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渭河支流河张家庄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北洛河出境王谦断面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徐水河小曹河断面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全年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的县市区中,声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好的占30.8%,较好的占53.8%,一般的占7.7%,较差的占7.7%。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起,较上年减少4起,下降21%;死亡20人,减少7人,下降26%。其中较大事故1起、减少1起,下降50%;死亡4人,减少2人,下降33%。无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人口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63.1万人,比上年减少5.9万人。出生人口3.49万人,出生率7.53‰;死亡人口3.74万人,死亡率8.08‰;自然增长率-0.55‰。城镇人口236.51万人,占51.07%;乡村人口226.59万人,占48.93%。人口年龄构成为:0-14岁人口占16.53%,15-64岁人口占66.26%,65岁及以上人口占17.21%。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80元,比上年增加1992元,增长8.9%。其中,工资性收入12610元,增长8.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9%;经营净收入4904元,增长7.0%,占20.2%;财产净收入2055元,增长14.6%,占8.5%;转移净收入4711元,增长10.4%,占19.4%。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927元,增长14.0%。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72元,比上年增加2468元,增长7.0%。其中,工资性收入23725元,增长5.6%;经营净收入3224元,增长7.9%;财产净收入3493元,增长13.5%;转移净收入7329元,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758元,增长10.4%。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84元,比上年增加1443元,增长10.5%。其中,工资性收入6831元,增长13.5%;经营净收入5069元,增长5.8%;财产净收入317元,增长8.8%;转移净收入2968元,增长12.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997元,增长13.5%。

全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9:1,较上年缩小0.2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3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3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1%。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57.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6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6万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39.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0.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94.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3.4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6.2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26.5万人。

2021年末,全市社会福利收养性机构24个,床位数3859张,收养1689人;社区(村)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1957个;社区养老服务床位数18387张,全年服务75万人次。

2021年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4582户8973人,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各县)—620(5个市、区)元;农村低保58925户153120人,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836元,实行分档救助,一档403元,二档303元,三档203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五保)8397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407人,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25元,照料护理费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类,分别按照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5%、15%、10%发给照料护理人。已实施临时救助43457人次。

战略合作

2021年7月6日,渭南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北京签署医疗健康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信息公开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特编制《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渭南市政府办公室是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渭南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渭南市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渭南市政府信息,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可见《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weinan.govcn/)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新浪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新浪微博:渭南市发布;微信公众号;渭南发布)

(三)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耒阳市图书馆查询获取政府信息。(渭南市档案馆,联系电话:0913-2158100、0913-2666113(查档室),地址:渭南市仓程路与车雷大街十字西南角财富大厦A座8楼;渭南市图书馆,联系电话:0913-2105610,地址:临渭区杜化路4号)

(五)编排体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发布机构、信息名称、发文字号、签发日期、发文日期、主题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通过渭南市政府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要公开信息的行政机关,直接在线提交,由选择公开的行政机关答复。

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政府网下载《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将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至wnsysqg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政府网下载《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相应的行政机关。在邮寄信函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通过各部门网站提出申请。对于有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的部门,申请人可根据申请公开内容,在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按照网上要求的形式,提交申请内容,各部门直接办理。

5.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西配楼一楼进行现场申请。

(二)申请受理

各级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于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信息公开主体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三)受理登记

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签收、登记、审核及跟踪督办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第一时间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确认正式受理时间。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从确认受理之日起开始对整个办理流程进行跟踪并作流转登记,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2.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3.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申请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六)整理归档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每个档案应包括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邮寄答复书依据等,并建立方便查阅和管理的档案登记表。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答复申请人的,受理机关应当将该申请登记留存,留存时间为一年。

四、工作机构机构名称:渭南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913-2109218

电子邮箱:wnsysqgk@163.com五、监督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公安部-今日头条.2023-01-03

渭南简介.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01-03

领导之窗.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01-03

政府机构.渭南市人民政府.2022-02-21

经济发展.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01-03

渭南市与北京大学医学部签署医疗健康领域战略合作协议.光明网-今日头条.2021-07-09

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