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延平
齐延平,1968年10月出生,山东昌邑市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泰山区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评审组成员。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简介
齐延平,男,1968年10月出生,山东昌邑市人,法学博士。
1991年8月,山东大学法学院毕业留校,历任助教、讲师。
1999年9月破格晋升副教授,任院长助理、山东大学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2002年9月破格晋升教授。
2006年6月被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方向为宪政与人权。
2007年-2015年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任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法律评论》主编、《人权研究》编辑,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
2012年5月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
教育背景
1987—1991年,就读山东大学,1991年6月获法学学士
1995—1998年,攻读山东大学宪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6月获硕士学位
2001—2004年,攻读山东大学理论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6月获博士学位
2000年1月-5月,美国政府USIA项目访问学者
2003年6月—2004年6月,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主要著作
1、《人权与法治》(专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
2、《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版。
3、《法治社会之形成与发展》(执行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
5、《自由大宪章研究》(专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主要论文
1、法学的入径与法律意义的创生,《中国法学》2001/09;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
2、The Ethics of and Oversight over the Judiciary,《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01/04
3、论中国人权精神的建设,《文史哲》2005/05;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4、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与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05
5、中国制度传统的知识与生活基础,《政法论坛》2005/11
6、法治:政治正当性的根据,《学习与探索》2005/09;新华文摘摘编
7、论马库斯·西塞罗理性主义自然法思想,《法学论坛》2005/01
8、法律价值失落的现代性原因分析,《苏州大学学报》2005/09;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9、法律解释:法律生命化与法官职业化的过程,《山东社会科学》2003/01
10、论市民社会理论与中国的法治理路,《法学论坛》2003/01
11、论普遍人权,《法学论坛》2002/05
12、中国人权建设的五大主题,《文史哲》2002/04
13、论孔子法律思想研究的立场与方法,《山东大学学报》2002/09
14、论现代法律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法律科学》2002/09
15、制度文明是一独立的制度形态,《学习与探索》2002/03
16、“权利”进入,抑或“权力”进入,《现代法学》2001/08;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承担项目情况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人权的制度起源》
教育部项目(主持人):《国家人权机构研究》
司法部项目(主持人):《人权与人类和谐》
山东省社科规划办重大项目(主持人):《法律职业伦理研究》(01cfz28)
山东省社科规划办青年项目(主持人):《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04AFZJ01)
山东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主持人):《自由大宪章研究》
获奖情况
1、《论法治:理念、制度、运作》,中国法理学年会优秀论文奖。
2、《人权与法治》,个人专著,获2005年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3、《法学的入径与法律意义的创生——论哲学诠释学对中国法学与法治的可能贡献》,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4、《国家与社会:一种法学思维模式的重新解读》, 2000年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5、《论司法权中立的内容构成》, 2000年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山东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2001年中国法学会诉讼与司法制度论文评比三等奖,全国第四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7、《试析法学研究中的价值消解行为》,1998年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8、《法的公平与效率价值论》,获山东大学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9、《打破陈旧僵化模式,发展我国法学理论》,1992年获山东大学优秀论文三等奖。
10、《法律解释:法律生命化与法官职业化的过程》,获山东省第十四次法学优秀成果评选二等奖。
11、《论孔子法律思想研究的立场与方法》,山东省第十三次法学优秀成果评奖三等奖。
13、2010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