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莘卿
张莘卿(1111~1179),字商老,金朝莒州日照(现东港区日照街道)人。
人物生平
幼时因家贫请不起师傅,不管严寒酷暑,坚持自学。当时战争频仍,盗贼蜂起,民不聊生。莘卿挟书到田间坚持学习,从不间断,终于在1151年(金天德三年)得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科第二。中进士后,初任河州(今临夏回族自治州北)防御判官。中因父病逝离职,服丧期满后,调任河南省防御判官。届满调任单州鲁台令,后又调任莱州胶水令。数月后,被选为国史馆编修官,又入选翰林。后经考试合格,升任镇西军节度副使,兼岚州管内观察副使。
莘卿文笔超凡,其文章“温润峻洁,似其为人”,同时善书画,其书法绘画遒丽多姿,时称其“得东坡先生遗法”。参与修《金太祖实录》,有文集10卷。
公元1179年(金大定十九年)病逝。
史籍记载
莘卿俭朴,为官只带幼子随侍,别无仆人。“出无舆马之饰,居无器玩之好”。但于公务却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各州县之间,即使米盐等具体事务,也尽力办好。“断案从宽者多”,史称“济活甚多”。处理公务时,他处在次要地位,为首的官员出现偏差,他从不当面指出,而是等到适当时机与为首官员反复剖析,以理服人。所以,出现的偏差很容易得到纠正,颇受同僚的尊敬。
莘卿对枉法者敢于坚持原则进行处理。初在河州任上时,驻军守将“强悍任气”,“货无所惮”,在任用“酋长”时,被行贿者得之,而应任之人反被诬拘禁。莘卿不畏强权,大胆地处理了这一冤案。他对案情曲直,依法进行分析,使守将心服口服,冤案得以平反。又有一镇将,依其门阀地位,恣意妄为,对莘卿一文弱书生看不起,常有轻慢之举,而莘卿从不计较。一天,镇将一下属整理了镇将的数十条罪状,去请教莘卿,想利用他与镇将的矛盾,取得莘卿的好感,并得到支持。莘卿看出此人目的不纯,对他进行耐心教育,并说:“隐恶扬善是君子长者之用心,同僚之间更得如此”。从此可以看出莘卿“刚而不挠,宽而容物”的高尚人格。
金大定初年,留户部受输军储南京广济仓。时有一官吏送莘卿银百两,被拒绝。第二天此人又送茶一袋,莘卿不得不收,但打开一看,全是钱钞。莘卿对此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将钱退还。
其他信息
长子张暐,正隆五年中进士,官至礼部侍郎,武安军节度使;次子张,明昌二年进士,官莒县县丞,后改山东东路转运使等。长孙张行简,大定十九年状元,官至礼部尚书;次孙张行信,1188年(大定二十八年)进士,官至吏、户、礼部尚书,参知政事,出为三镇节度使,两登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