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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长宁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长宁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长宁概况

长宁区历史悠久,唐天宝十年(751年),设置华亭县,境域属华亭县高昌乡。北宋开宝三年(970年),境内建法华禅寺,称法华巷。至清乾隆、爱新觉罗·颙琰年间,法华成为上海县西部首镇。民国36年,境域首称长宁区,后改称法曹区。解放后,1949年6月8日,正式定名长宁区至今。

长宁拥有非常浓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最早可以追溯至北宋开宝年间,法华禅寺每逢庙会香汛,塔灯高悬,彩旗飘扬,至清乾隆、嘉庆年间,法华成为上海县西侧首镇。元明清时,纷至沓来的各地文人墨客在法华留下众多吟花赋景、叹事感怀的佳诗美文。

长宁区位于沪宁、沪杭发展轴的“Y”型交汇点上,地与江浙相通、空与世界相连。建设中的国家级重点工程虹桥综合交通枢纽,落户长宁县西侧。拥有机场、高架、轻轨、地铁等便捷立体交通的长宁区,依托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又将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磁悬浮于一身。

长宁区是上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个以服务业为主的国家级开发区。经过20多年的开发建设,区域内集聚了全市1/3的驻沪领事馆和1/2的驻沪外交官官邸;虹桥路沿线1600幢高级别墅和古北国际社区集聚了全市1/3的境外常住人口;同时还集聚了一大批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企业。

长宁区也是上海市最成熟的商务区之一,具有完善的国际经贸与商务功能。拥有上海市外资服务中心、上海跨国采购中心、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等经贸服务机构。拥有大型展馆3家、五星级酒店8家、四星级酒店6家,是上海最大的三大会展集聚区之一。

跨国采购机构众多,仅世贸商城就集聚了家乐福沃尔玛公司等49家跨国公司的采购中心。现代服务业发达,2008年各类现代服务业企业达7100多家,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的比重超过86%。根据规划,长宁区将重点发展专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会展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专业服务业主要发展企业总部、经贸组织、法律服务和专业咨询;现代物流业主要发展航空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会展旅游业主要发展会展服务;金融服务业主要发展贸易金融、投资基金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服务业主要发展电子商务、软件和数字信息等。

其中:以服务外包为特色的专业服务业企业集群集聚了埃森哲神州控股等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现代物流业逐步形成现代航空物流业集聚的特色,集聚了联邦快递长江快递等知名企业;金融服务业发展迅猛,围绕贸易提供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代表企业有仲利、兴银、欧力仕、法兴、山东东瑞集团融资租赁公司

长宁区文化底蕴深厚,教育、医疗设施完备,拥有宋庆龄三姐妹就读过的百年名校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以及4所国际学校、3所国际幼儿园和一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保健机构。拥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学府,以及刘海粟美术馆上海影城、国际体操中心等文体设施。区域内生态环境良好,绿化覆盖率达32%,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宜商宜居。

行政区划

长宁区内辖九个街道一个镇,自西向东分别是程家桥街道新泾镇北新泾街道、虹桥街道、仙霞新村街道周家桥街道、天山路街道、华阳路街道、新华路街道和江苏路街道。

主要职责

1、执行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长宁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部门

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商务委员会

区教育局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应急局

区审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区体育局

统计暨普查局

区医疗保障局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区民防办公室

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区税务局

参考资料

政府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