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单百科
  2. 城中村

城中村

城中村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兼具农村和城市的双重特征,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产物。是在空间形态、功能结构等方面与所处城市反差极大,亦城亦乡、亦农非农的社会群落。

城中村是城市行政区范围内非户籍常住人口占总人口30%以上、建设用地面积占村庄面积的40%以上的村落。城中村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景观特征上的贴面楼,公共环境脏乱差等;经济特征体现在原住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滥建房屋进行出租;制度特征体现在是制度意义上的农村;人口特征体现在是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低收入社区或外来人口居聚区;文化特征主要体现在外来人员和原住村民之间生活习惯方面的差异,朝夕相处却依然彼此冷漠。

城中村主要面临的问题有社会治安和交通环境秩序混乱;城中村的地区存在“社会包容”困难;支持大量迁移流动人口“创新创业”的困难;多数城中村由于集体经济能力不足、或者地方政府公共财政不足,导致公共设施不足。而推进城中村改造将进一步激发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活力,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同时,还将有助于补齐超大特大城市发展的短板,在改善城市环境的同时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历史沿革

形成背景

城中村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新生事物。改革开放后,中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迅速扩张,城市用地规模迅速扩大,过去的城市郊区、周边农村甚至一些更为边远的农村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但是,国家无力承担土地征用后原住村民的生活和就业,遂采取了保留村民住宅用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及少量留存农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保留村民农村居民身份,保留原来的农村组织管理体制。由此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社区,它既不是典型意义的城市社区,也不是传统意义的农村社区,处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边缘状态。国内对这种特殊社区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早期的叫法并不统一,如“都市里的村庄”“城市里的乡村”“城乡结合部的无地队”等等,2000年前后逐渐统一为城中村的叫法,城中村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

发展过程

聚落形成阶段

城市尚未扩展至原农村居住区域,原农村居住区域还只是单纯的农村居住的聚落,社会关系是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主,工作以农业为主,农民收入很低。社会组织是乡政府、村委会建制。

城乡接触阶段

随着城市用地的扩张,周边村镇的农业用地逐渐被城市征用,开发成城市居住区、工业区等。城市用地相互切人,给水、供电、道路等公用事业不断向村镇延伸,工商业逐渐成为城中村主要经济来源,越来越多的村民转向从事非农活动。逐步形成了“城中村”。

城乡冲突阶段

该阶段村镇耕地全部或部分被城市征用,村镇居住地几乎完全被城市建成区所包围。这个阶段是“城中村”阶段。原来的农田全部或部分变成了城市建成区,但户口仍然是农民,住宅仍是集体所有。户口可能已属于城市户口,但住宅仍属于集体所有。没有实现同步城市现代化。“城中村”村民逐步参与了城市的经济分工和产业布局,但完全融入城市化进程还有一些困难,城市和村镇在建设及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冲突日益明显。

“城中村”瓦解阶段

随着城市的发展,部分“城中村”的居民或后代接受了很好的教育,逐步容人现代化城市,脱离了“城中村”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实现观念上的城市化。城市也越来越不能容忍城中村继续存在,要求尽快消除“城中村”给城市景观、交通、治安以及消防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最终,将“城中村”纳入城市中来,“城中村”彻底瓦解。

概念内涵

偏重于空间地域特征

城中村是指由于城市空间快速拓展的需要而被现代城市建筑所包裹以及空间秩序极为混乱的低层高密度的农村社区;李俊夫(2003年)指出城中村是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部或城乡边缘区,被城市建成区用地包围或半包围的、没有或是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闫小培等(2004年)则指出,城中村是指在经济发达地区伴随城市郊区化、产业分散化以及乡村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为城建用地所包围或纳人城建用地范围的原有农村聚落,是乡村——城市转型不完全的、具有明显城乡二元结构的地域实体。

偏重于社区属性

城中村是存在于城市和村落之间,具有典型城乡二元体的“混合社区”;是在城市经济迅猛发展、外来人口涌入及城乡二元社会经济制度等背景下所形成的以出租经济为支撑的“原住村落社会”及以“外来人口为居住主体”的“低收人者聚居社区”;是坐落于具有潜在商业升值的城市空间区域,满足于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等低收入群体而逐渐形成以物业出租、工商零售餐饮及其他服务业为主的特色商业社区;是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外来劳动力进入城市居住的聚居区。

偏重于社会经济转型

城中村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转型背景与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独特的地域空间现象,是游离于城市型主体社会外的“体制外灰色社会”并处于城市和乡村的体制夹缝、社会转型、经济“推拉”和空间过渡之中是典型的“半城市化”区域;是非农化农民群体“小传统”依附的“新社会空间”,是保护和实现其多重利益和权益,以及与城市顺利接轨的媒介。

城中村的特征

城中村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社会现象,涉及经济、社会、人口、地理、文化、政治等方面,研究城中村的特征可以从不同侧面揭示城中村的本质属性。归纳已有的研究,城中村的特征主要是以下方面:

景观特征

由于没有纳人城市土地统一规划管理,城中村用地无序,建筑密度大,间距过小,形成“贴面楼”“亲吻楼”“握手楼”的典型景观特征。由于公共设施缺乏和管理不力,城中村的公共环境呈现“脏、乱、差”。

经济特征

城中村原来的土地基本被国家征用,但是保留了村民宅基地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及少量留地的集体土地性质,城中村的集体和村民由过去“耕田”转为“耕屋”。城中村的集体用地主要用于建商铺、酒店等进行物业出租,城中村村民则在宅基地上滥建房屋进行出租,由此形成城中村独特的出租屋经济特征。

制度特征

李培林最早经典性地归纳了城中村三个主要方面的制度特征:一是农村土地制度;二是农村管理制度;三是与农村土地制度和管理制度相联系的“村籍”制度”。傅晨把李培林分析的“村籍制度”进一步明确为有别于城市的农村福利制度"。傅晨、刘梦琴进一步指出,城中村是制度意义的农村"。

人口特征

因租金低廉和地理位置方便,城中村出租屋吸引大量的外来打工人员,外来人口是原住村民的数倍甚至数十倍,许多城中村演变为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低收入社区或外来人口居聚区。

文化特征

城中村经受着城市文化的洗礼,又保留着浓厚的农村文化氛围,呈现城乡二元的文化特征。城中村居住的外来人口大多是进城打工的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由于语言、文化、生活习惯、收入等差距,他们与城中村的原住村民虽然朝夕相处,但是交往很少关系冷漠。

城中村的分类

根据对“城中村”改造的难度来分类

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在市区形成了两类“城中村”,一类是有农业用地的“城中村”,一类是完全失地的“城中村”。完全失地的“城中村”根据形成过程分成新、旧两代形式不同的“城中村”。

新一代“城中村”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完全失去土地,全部村民已经整体性地洗脚离田,村民土地被征用后,村民住宅整体一次性重建居住点形成的。在规划内划出一块土地作为村民点建设住宅区,但村民的住宅区四周的临街地块由公共建筑部门或者由土地开发部门进行开发建设。结果,临街的现代城市建筑四面包围着风格完全不同的村民住宅区,形成了新一代的“城中村”。

另一类旧“城中村”也是完全失地的“城中村”,但村民的居住点是传统以来形成的旧居住点。受国家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限制及政府现行的拆迁补偿规定等因素的影响,城市建设在原农村居民点的开发成本提高,政府急于实现扩展城市的倾向首先实施在没有农村村民居住、成本较低的周边地块,使原农村居民点逐渐成为现代都市建筑包围中的“孤岛”。

根据是否完成撤村建居的“城中村”改造进程来分类

“城中村”涉及众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各地甚至在同一城市的“城中村”改造进程也不一样。对于处于改造进程中的城中村”,根据其改造进程,城中村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已撤村建居的,其土地基本被征用,原农民已全部转为居民,基本上完成“城中村”改造;第二种是土地大部分被征用,已撤村建居,但原农民未转为居民,仍然处于“城中村”改造进程中,面临着众多的改造困难;第三种是已列入城市框架范围但仍为原行政村和农民,基本上没有开始进行改造。

根据各个村庄所处的区位条件及自身发展阶段的差异来分类

“城中村”改造应该有一个广阔的视野,对其改造应当立足于城市的总体规划,而不仅仅是城市建成区以内的村庄。依据各个村庄所处的区位条件及自身发展阶段的差异,将“城中村”主要划分为3种4类,主要包括:

一是“城郊村”,是指位于城市的郊区,尚未与城市建成区相连,也称潜在型的“城中村”。它基本保留乡村特点,对城市的影响还不明显,尚可从容地对其进行统一规划。

二是“城缘村”,是指位于城市建成区的边缘,并与城市建成区相连,也称起步型的“城中村”。其特点是这些村庄的大规模自发建设即将或正在展开,有待及时实施控制和管理。

三是“城中村”,是指被城市建成区所包围,也就是狭义的“城中村”。它又可分为发展型与成熟型两类。其区别在于:前者的内部还有发展用地,建设也正在逐步展开,急需进行规划引导;而后者的内部已无发展用地,问题十分严重,急需改造,但改造难度较大。

随着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拓展,如果不对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村庄实施及时有效而又全面统一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城中村”由潜在型、起步型向发展型并进而向成熟型演变,就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而“城中村”的一系列问题也将日趋严重并逐渐由隐性向显性转化,由城市郊区向城市中心区转移,从而对城市的健康发展直接造成诸多不利的影响。

根据“城中村”有没有农用地来分类

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分类,与第一种分类方法有些类似,但侧重点不同。根据有没有农用地来分,“城中村”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已完全没有农用地的村,且已经被城市包围;第二类是有少量农用地的村和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的村;第三类是有较多农用地的村和近期不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区域的村,它一般位于城市的边缘。

各类“城中村”的发展趋势是:前两类“城中村”已经基本没有耕地,农业收入在经济收入中所占的份额逐年下降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经非常低;第三类随着城市化进程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只不过是将在前两类完成城市化进程后才能出现。

城中村的改造

改造模式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城中村改造”的方式虽各不相同,但是,从改造主体的角度审视,不外乎四种,即政府改造模式,村民自我改造模式,以村民、开发商为主体的半市场化改造模式和以开发商为主体的市场化改造模式。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有自主改造模式和市场运作模式。自主改造模式,是指由城中村村民通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的形式决定有关本村改造的所有方案,并通过自筹资金、自行补偿、自我安置的原则完成自我改造任务。村民自主改造模式一般由村集体经济实体(即村集体企业)实施,并通过转让、出租或经营建成的房产获利偿还自筹的资金及作为村民未来的生活保障。由于自主改造的模式需要村集体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这样的城中村相对来说数量较少。目前,全国各地“城中村改造”的主流模式为市场运作模式即开发企业主导的改造模式,地方政府出台本地区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将开发用地和安置补偿用地捆绑成项目,并以未来可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返还和各项税费减免的优惠条件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开发企业通过公开出让方式获得开发经营性用地,同时,确定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资格后,通过自筹资金完成城中村村民住宅的拆迁补偿、村民回迁安置等工作。

改造原因

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原因,城中村规划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治安计生等问题突出,道路泥泞、污水横流、垃圾成堆、供水电力通信杂乱等现象严重,极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面貌。“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途径。“城中村改造”后将会给居民带来如下益处:

环境的改变

进行城中村规划和建设,改进了规划布局结构,各种市政配套设施可以与城市衔接配套,其绿化、净化、美化均达到人居要求。

房产价值的改变

通过改造,城中村的建筑形制将发生根本的改变。依托于城市多样化的经济运作形态,土地的利用价值也将得到提升。如果通过土地征收,住宅转变为证件齐全的商品房这些房产可以进行自住、租赁或出售,提高经济收入。

居民个人收入的改变

“城中村改造”后将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将会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的居民提供就业岗位,同时为居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居民收入将得到提高。由于环境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改变、区域优势及房产价值的提升、居住人群层次的提高,将会使居民的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和经营方式得到改变,从而使居民的经济收人、文明程度、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改造的问题和难点

思想观念障碍、改造成本巨大、利益分配千丝万缕、缺少政策法规支持、现状拆迁困难、外来人口居住问题凸现、村民的就业安置问题、村民到市民转变的后续工作问题。

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2024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由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两部门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例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改造内容

社区治安治理

完善“城中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实行出租屋分级管理,加强动态走访和重点管理,确保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法人及实有事件等信息采集全覆盖,从源头上管好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推动“城中村”的“科技围合”,加快建设和提升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将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接入视频门禁系统运维管理平台,实现出租屋视频门禁全覆盖,并将数据接入公安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提升社会面信息采集能力和治安管控能力。

消防安全治理

改造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强制拆除阻碍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按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

用电安全治理

全面排查整治和升级改造重过载主变压器、线路及配电变压器,优化配变台区低压网络结构和配电站布点,扩容改造存在容量输送“卡脖子”的低压线路,更新整治老旧线路和乱拉乱接电线,提升“城中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基本解决用电紧张、安全隐患突出、设备残旧老化等问题。

燃气安全治理

加快推进“城中村”燃气管道建设,实现燃气管道全覆盖,简化开户手续,提高管道气使用率,禁止向已安装管道气的用户配送瓶装气,杜绝管道气和瓶装气混用。

食品安全治理

加强放心肉菜供应保障,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各类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实现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固定检测全覆盖。建立食品溯源系统,落实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小摊贩管理,适当设置食品摊贩经营区,促进持证有序经营。加大无证经营、地沟油、私宰猪等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贸市场、粮油店等经营以及餐饮门店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粮油副食品等行为,杜绝非法交易、屠宰活禽等行为,不断提高“城中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弱电管线治理

按照“下地优先、整治为辅”的原则,全面梳理整治“城中村”架设不规范、横跨道路或楼房的通信线(电话线、网格线)、广播电视线。具备管线下地条件的,优先采用下地方式,并与各类管道、管线做好统筹规划设计和统一开挖埋设工作。已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或不具备管线下地条件的,实行强弱电分离、弱电进套盒,并进行捆扎、贴墙,实现横平竖直、整齐划一。全面实施“铜改纤”,新设宽带缆线一律使用光纤,原有铜缆分步完成光纤改造,并优先下地、规范架设。

环境卫生治理

提高清扫保洁标准,按二级道路以上标准落实全覆盖管理、连续性保洁、精细化作业,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规范环卫工人作业配员和着装形象,推广“垃圾不落地”,提升“城中村”环境卫生水平。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标准实现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试点实施垃圾分类智能回收。加强宣传引导,实现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发放到户覆盖率100%,建立完善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有害垃圾、“玻金塑纸”等分类收运体系,全面落实垃圾分类收运。

市容秩序治理

开展“六乱一超”(“六乱一超”,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涂写、刻画;乱设广告招牌、横幅标语;乱摆卖;乱挂晒;超门店经营)整治,落实城管执法下沉社区,建立城管执法勤务模式,实行24小时市容巡查动态管控,引导业主或实际控制人、商家自治,保持市容秩序有序可控。开展建筑立面整治,拆除未经许可、设置不规范的建筑立面广告,严格执行“一店一招”,清洗刷新建筑立面与城市家具,合理配备夜景灯光,确保建筑立面干净整洁。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全面摸底调查“城中村”餐饮项目,责令和监督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巡查监管和执法查处,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

交通秩序治理

完善“城中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路牌,合理划定车辆单行线、行人步行道,打通村内道路微循环,提高车辆和行人通行效率。在具备条件的村道、公共空地规划停车场(位)、共享单车停放区和公交站台,全面整治乱停车现象。加强“城中村”交通安全执法,通过日常巡逻管控、铁骑机动治理、视频监控执法、联合城中村(社区)整治、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严厉打击交通违法乱象。加强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和工作台账,实现交通标志标线规范清晰、交通秩序有效改善、交通隐患有效治理、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排水管网“进村入户”,完善“城中村”排水管网,落实雨污分流,加快推进社区支管网建设,实现村内排水系统与市政排水管网有效连接。不具备雨污分流条件的,因地制宜配套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及以上标准排放;已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或无条件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城中村,结合实际在村内保留和建设完善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将污水截排至市政污水系统,实现旱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杜绝污水横流、污水直排等现象。落实排水设施管养专业化,加大对违法排放污水行为的查处力度,纠正错接乱排及不规范排水行为。

城中村的治理

治理方面

主要围绕社区治安、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弱电管线、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生活污水等方面进行治理。

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社会治安问题和环境交通秩序混乱

城中村的社会秩序混乱是地方政府管理能力不足所导致的。在某些城中村地区,通过拆迁改造的办法“驱赶”外来移民,实际上是将社会问题转移到其他地区,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因此,强化基层社会管理能力是城中村地区“维持秩序”的关键。在加强管理中,各种专项整治是必要的,所以就需要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治安守则、交通守则、市容守则、环境守则等,来依法实施管理,并通过强有力的力量来保证实施。在加强城市管理中,我们也发现科技进步对管理能力的提升总是快于集聚人口的增长,如果能够通过发展大数据和云平台,将企业数据、社会安全数据、实有人口和实有住房数据重新发挥作用,相关管理部门就能够在日益复杂化的人口集聚中实现高效率的社会治理。

公共服务提供不足

多数城中村由于集体经济能力不足、或者地方政府公共财政不足,难以提供足够的教育设施、卫生设施等,从而难以提供有质量的社区生活。但是,以减少人口来降低需求却未必可取,更正确的思路是增加服务供给。除了增加村集体和地方财政投入,加强城中村社会治理还可以开放公共服务,允许和鼓励企业和社会化力量建设学校、卫生设施、环境处理机构、住房中介服务机构,或加强流动人口自我组织,提供自我服务等,通过增加各种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服务供给来满足城中村不同群体的社会需求。因此,“提供服务”的困难与其说是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更准确的原因是对服务供给存在制度的限制。有的时候,城中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未必需要大规模的推倒重建,很多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设施实际上只要很小的改善就能取得很大的效果。例如在街角提供一个垃圾筒可能就能有效地改善脏乱问题,而并非一定要将制造垃圾的居民驱逐。同样,一些陈旧的建筑和社区可能通过很小的改善,就能发挥良好的社区更新的效果。例如通过建设一个路灯,可能人和人的交往、地方商业活动、公共安全就能发生很大改变。城中村居民提供的一些小的、渐进的改善服务,就能够放大发挥出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会包容”困难

对于一个不断更新发展的城市来说,在城中村地区实现“社会包容”的困难,在于强化本地人口和当地社会实现共生性的社会整合,与城镇化过程中流动人口和本地人口存在居住隔离、交往隔离、制度排斥与利益竞争的矛盾。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需要加强户籍制度和福利制度的改革。社会包容涉及到流动人口的社会权利问题,福利制度改革恰恰能够保证流动人口的社会权利,同时吸纳流动人口参与城中村社区的管理事务;加强社区交往和社会网络的构建。为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相互交往、相互沟通提供一些空间,例如通过开放的活动场所、孩童活动的草坪等,就能够有效建设出公共参与和地方的认同。并通过地方的媒体和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应用,有利于创造出可沟通的城市;同时,也需要为本地居民和外来移民提供更大的发展机会,实现向上流动。

“创新创业”困难

支持大量迁移流动人口“创新创业”的困难,在于由于流动人口本身的流动性和非正式性,其草根性的创新创业活动与加强规范化的劳动就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城中村地区非正式的土地、住房制度形成矛盾。城市总是希望在经济活动单位上设立一个门槛,如果达到门槛才能进入。其实,经济体系内在的产业链条对于各种经济或社会需求是多样化的,是深入城市底端(甚至是深入“地下”的)。因此,城市政府在加强规范性管理的同时,需要有一个吸纳机制,将在这个产业社会服务链条上的所有人口,包括快递员、餐饮服务、马路摊贩、社区卫生服务等等都逐步吸纳进入城市、有效地整合在城市体系中。因为,有些非正式经济、非正式活动也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为了城中村干净整齐而取消马路摊贩,看起来实现了很干净的社区,但却丧失了城市的活力和丰富生活的内容。相反,如果能够有一个服务公司将这些低端的、非正规就业的马路摊正规化,并进行一些市场化的竞争,规则的逐步引入,就能慢慢实现创新。通过类似基层社区的创业创新活动,就能够创造出新的发展机会,从而将城中村发展真正被城市体系所包容,为人的不断发展和城市的不断成长提供可能。

部分城中村改造名单

上海蟠龙村改造

蟠龙村项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总占地面积752亩,为2014年上海首批启动 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通过探寻古镇商业与人文风景双引擎模式,实现区域整体品质、交通、吸引力提升。改造后形成三大城市空 间:约23万方公共公园绿地(蟠龙公园)、约5万方水乡古镇商业(蟠龙天地)、约25万方住宅(蟠龙国际住区)。项目由徐泾镇、 西虹桥公司和瑞安集团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上海蟠龙天地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瑞安集团持有主要股份。项目建设周期约5年,整体改造周期约9年。村民就近安置于改造范围东北角蟠龙馨怡家苑,代表村民利益的村集体获 得住宅销售分红与蟠龙天地商业持续运营收益10%,同时项目内部4千平米艺术精品酒店产权及全部租金收入划归村集体所有。

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城中村综合开发

大冲城中村综合开发项目地处深圳市深 南大道沿线城市景观带,毗邻科技园,为当时广东省省内最大城中村整体改造项目。项 目采取拆除重建和局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更新模式,分两期实施。项目占地68.5万平 米,涉及近1000户原村民、300多户非村民动迁、约7万居住人口搬迁及1500多栋房屋 (近110万平米)拆除。改造后业态包含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公寓、学校、文 化室等。项目建设周期约11年,整体改造周期约15年,从单一住宅片区演变为功能混 合街区,最终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广州白云区永泰村改造

永泰村改造项目由茶山庄旧厂房地块升级改造及旧村安全隐患整治、旧村综合整治三部分 组成。改造前茶山庄旧厂房地块主要业态为石材、汽修、餐饮等,土地效益低效廉价,“脏乱差”问题突出;永泰旧村则存在公共 服务设施不足,人居环境差,消防通道不畅等安全隐患多等问题。项目通过公开竞价确定忠县中博香山湖置业有限公司为合作企业, 合作企业承担项目建设全部资金约12亿元;2015年底前向永泰经济联社支付旧村安全隐患整治和旧村综合整治资金3000万元,保证 连片综合整治和改善社区居住环境资金投入;配建15029平米公建配套设施并无偿移交政府和村使用;同时缴纳经营物业使用费用。 根据赢商网统计,茶山庄旧厂房改造后商业综合体安华汇2019、2020年总客流量分别超1800万、近2000万,圈粉能力相对突出。永 泰村创造性形成“1+1+1”模式,通过“旧厂改造”+“旧村整治”+“安全整治”组合拳,实现整体效果提升。

天津杨柳青镇、南蔡村镇、天穆镇改造

2024年1月30号,西青区杨柳青镇、武清区南蔡村镇、北辰区天穆镇三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2024年全国首批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首单放款0.83亿元,实现了天津市首笔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融资成功落地,放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征收补偿安置、安置住房建设以及安置住房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广西南宁市城中村改造

2024年8月,广西南宁市成功列入国家首批城中村试点城市,涉及5个城区、开发区,惠及人口10.6万人。

相关事件

广州“城中村博物馆”

2024年1月,在广州海珠区怡乐社区,有一座“城中村博物馆”,它的外墙贴满了来自杨箕村、林和村、冼村街道等城中村的2100多块门牌。这是陈洲和张晓静,这对艺术家夫妇收集了门牌,还保存了城中村居民留下的各种生活痕迹,如老式挂钟、老照片、婚镜等。这些物件,见证了城中村的变迁,也承载了居民的情感和记忆。这些收藏品,如今在怡乐社区的“城中村博物馆”中展出,成为了城市记忆的一部分。

相关争议

中国城中村是否等于外国贫民窟

城市财税视角的分析表明,城中村不仅不是大多数规划师眼中的“肿瘤”,甚至“阑尾”都算不上,而是中国特定财税制度下具有重要城市功能的“器官”。如果这个角色不能得到有效替代和弥补,简单摘除城中村,不仅不能解决城中村的问题,还极有可能导致城市财政“大出血”,给城市公共预算造成持久性损伤。因此,城市更新中切忌在没有准备好的条件下一窝蜂大面积拆除城中村,为城市财政埋下不可逆的隐患。

参考资料

城中村国内研究文献评述.广州社科网.2024-01-26

8城4427个城中村、近3500万外来人口:改造后如何留住新市民.第一财经.2024-01-26

应城市旧城区及城中村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应城市人民政府.2024-01-26

改什么?怎么改?难点在哪儿?——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4-01-26

特大城市城中村社会治理的挑战和对策.河北新闻网.2024-01-26

经济日报:城中村改造,有何深远意义?.凤凰财经.2024-01-26

经济日报整版聚焦:为什么强调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澎湃新闻.2024-01-26

国内城中村研究综述.现代城市研究.2024-01-26

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已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腾讯网.2024-11-15

龙华街道“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龙华政府在线.2024-01-26

从案例视角看城中村改造逻辑 ——地产杂谈系列之五十一.平安证券.2024-01-26

全国首批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落地天津.今日头条.2024-02-03

广西南宁城中村改造.抖音短视频.2024-08-23

夫妻捡垃圾在城中村造了一个博物馆:城市的守望者.网易.2024-01-26

沈洁:中国城中村等于外国贫民窟吗?.观察者.2024-01-26